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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四十章 出征(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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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宏三打量侯恂的同時侯恂也在打量朱宏三,在民間中關於這個流氓皇帝的傳說有很多,什麼貪財好色、無情無義等等,但是侯恂今天看到朱宏三後馬上發現,這個皇帝不簡單,並不像其他文人說的那樣,除了吃喝嫖賭啥都不是。

其實根本不用細想,中國古代的皇帝可能昏庸、可能英明,但是只要能坐穩江山的就沒一個是傻瓜。因為在那種政治大染缸中,就是正德皇帝那種紈絝,也能歷練成一個合格的皇帝。更別說朱宏三這種前世就是體制內的小官僚,經過這世二十多年浸淫,更成為一個合格的政治家。

「侯先生,從河南過來旅途勞頓了,道路可還好走?」

侯恂躬身回答道:「謝陛下的關心,歸德距離揚州還算近,再加上有錦衣衛護送,一路上平安無事!」

「好!侯先生,朕這裡叫侯先生來揚州,就是想問一下先生可願意起復?」

侯恂聽皇帝這麼說心中暗罵:這不廢話嗎?不願意起復老夫費這麼大勁幹什麼?

心中這麼想但是話不能這麼說,侯恂趕緊答道:「天下紛亂已久,前明的幾個皇帝都不是中興之主,那時草民已經心冷,只想在河南老家了此殘生!但是現在不同了,天佑大明,出現了陛下這個英主,陛下的功勞可比漢之光武!所以草民得知陛下宣召後立刻趕來,願為陛下獻此殘軀!」

朱宏三最喜歡和這種識時務的老官僚說話,因為這幫老傢伙都看夠了官場上的起起落落,什麼道德底線都沒有,只要能繼續當官什麼都好說。現在朱宏三聽侯恂這麼拍馬屁龍顏大悅,高興的說道:「好!朕也是爽快人,也就不說廢話了,朕準備委任侯先生為北直隸總督,兼管山東,怎麼樣?侯先生可願否?」

侯恂和東林那些好友多有書信往來,他知道新朝官制和前朝有些不同,總督成為常設官職,並且主管數省的軍事民生,真正是手握重權的封疆大吏,一方土皇帝。

侯恂趕緊躬身謝恩:「臣願意為陛下鞠躬盡瘁!」

朱宏三十分反感臣下說什麼鞠躬盡瘁,朱宏三自己以前就是小官僚,他太知道這些臣下是怎麼想的,一個個口號喊得山響,但是真正幹事情的沒幾個。

「候愛卿,朕不用你鞠躬盡瘁,也不用你死而後己,只希望你到任後能造福百姓!北方已經亂了二十多年,大片荒地無人耕種,地方盜匪叢生,所以你這個總督任務很重啊!」

「這個請陛下放心,但是臣有兩點要求,第一請陛下賜予臣便宜行事之權,第二請陛下保證北方的糧食供應!」

中國從秦漢開始就有一套完整的司法管理制度,一點兒不遜色於工業革命前的歐美。中國古代死刑覆核制度確立於北魏,定型於隋唐,完善於明清,其歷史悠久,沿革清晰,內容豐富,體系完整,功能明確,制度完備,影響深遠。

中國古代的皇帝們,往往通過同時採取死刑覆核制度和死刑復奏制度兩大模式來將死刑案件中的決定權牢牢地控制在自己的手中。死刑覆核制度是對那些擬判處死刑的案件,在最終定判之前必須奏請皇帝核准;死刑復奏制度則是指對已判定死刑的案件,在行刑之前必須再次奏請皇帝進行核准,只有待死刑復奏批准命令下達之後,方可行決。

明清時期的死刑,分為立決(立即執行)和秋後決(秋後執行)兩種形式。凡是性質特別嚴重的死刑案件中,如謀反、大逆、謀叛及殺人、強盜罪中之嚴重者,要立決,一般死刑則待秋後決。這兩種死刑都要經過中央司法機關和皇帝的審核批准。對於立決的死刑案件,明朝建立了朝審制度加以審核。朝審是天順二年下詔,三年開始實行,且從此「永為定例」,「每歲霜降後」進行,「歷朝遵行」,所以史稱「朝審始於天順三年」,成為對在京立決重囚法定的每年必行制度。

大明死刑覆核權在皇帝手中,也就是不管邢部和錦衣衛的詔獄,在法律上都沒有隨便弄死人的權利,不過這是法律,具體實施起來還是有漏洞的。

朱宏三聽侯恂這麼說有些猶豫,以前朱宏三為了給地方督撫權利,每次任命督撫是都有便宜行事的權利,也就是四品以下官員可以先斬後奏,但是現在已經解放了大半個中國,在給督撫這種權利就有些過了,畢竟全國所有的生殺大權都要操於皇帝一人之手。

朱宏三看了看侯恂,最後還是決定給他這個權利,畢竟北方亂了這麼長時間,不用重典不能快速的恢復社會秩序。

「好!朕可以答應你,給你便宜處置之權,但是只是針對盜匪,平民和官員還是要走正常的司法程序!」朱宏三並沒有將權力完全放開,只是給了侯恂一半的權利。

至於第二條糧食很好解決,南方握有大量產糧區,並且還有呂宋、安南這種地區,再加上土豆和玉米已經在廣東大面積種植。這種東西雖然不適合中國人的飲食習慣,但是沒吃的時候狗屎都能舔兩口,有這種東西吃還不滿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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