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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二章 皇后之爭(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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佟養甲想了想,如果這次能成功,他馬明遠就成為最大的受益者,而自己是第二的受益者。這樣還不行,還要讓馬明遠讓出點利益才行。

「馬先生,如果你的計劃能成功那我有什麼好處呢?」

馬明遠心中大罵,這個佟養甲真是恬不知恥,明明他已經得到好處還要和自己要好處。不過最重要的是皇后問題,也罷,再給他些甜頭吧。

「佟先生這樣可好,惠州府現在知府空缺,我看廣州同知龔大成可以擔任。」

一個知府還不行,佟養甲接著說道:「我侄兒在肇慶乾的很不錯,皇帝陛下也多次誇獎,不如調回廣州當同知吧。」

馬明遠想了想,咬咬牙點頭同意。

這次廣州事件湖廣派一共就弄到了一個知府四個知縣的空缺,這次大頭被佟養甲弄到手,還搭上一個廣州同知,佟養甲很是滿意。舉杯說道:「那就謝謝馬先生了,咱們滿飲此杯!」

看佟養甲同意,馬明遠放下心來,也舉杯和佟養甲碰了一下,暫時的聯盟算是達成,二人商定在後日朝會上提出不立皇后的決議,至於以後怎麼辦二人都沒說。

朝會制度是一個皇帝行使皇帝權力的手段,而明代的朝會制度繼承於元代。但是元代的朝會制度很是簡陋,元代因為屬於遊牧民族,所以元代的御前會議能夠參加的人只有中書省、御史台、宣政院、樞密院等幾個大臣以及怯薛太監等近侍數人而已。

明代的開國皇帝朱元璋認為這樣的朝會很不利於擴大皇帝的信息來源,而朱元璋認為這是元代失敗的一個最重要因素,就是權臣蒙蔽、威柄下移,他自然將其視作弊政而予以徹底改造。應該說,明代朝會制度設計的初衷,是直接受到元代朝會接見面過窄的反面啟示的。

朱元璋制定的朝會制度中,首先,早朝獨重,但根據不同需要——禮儀、政事、發令、商榷——分別在不同殿廷上朝,則為歷朝通例。明初,朝會原是有功能分布的,禮儀性的大朝會及朔、望朝在正殿,早朝在正門,晚朝在便殿門。但在發展中,形成早朝獨重的局面,這主要是晚朝長期停廢造成的。晚朝自英宗即位後長期停廢,景泰及弘治初曾試圖復興,但都維持不久。所以君主聽政之所,實只有正門早朝,早朝乃等於常朝。

早朝和晚朝合稱常朝,除了必要的禮儀,以處理政事為主。但晚朝初無定製,其實晚朝與午朝實為一事,稱謂不同而已。朱元璋時,晚朝或於奉天門,或於右順門。永樂時在右順門,宣德後在左順門。早朝與晚朝的政事安排是這樣的:「百司皆於早朝奏事,非警急事當奏者不須赴晚朝,聽在司理職務,惟通政司達四方奏牘,早晚須朝。」也就是說,晚朝以奏「警急事」為主,不需要百司都來赴朝;早、晚必朝的,只是掌管章奏進呈的通政司官。晚朝僅奏重事,參加者有限,禮儀也較輕簡,君臣可從容展論,因此,它是早朝的重要補充。

朝會的性質是由高度集中的專制統治決定的,其設施也為適應其運轉需要而服務。欲求明代朝會變化的原因,仍要從朱元璋利用朝會以尊「主權」,強化「主尊臣卑」關係上找原因。從歷史上來說,朝會制度與宰相制度密不可分。朱元璋忌相,一人獨攬大權,是造成早朝之變的首要原因。

相權過大正是朱元璋不能容忍的,因此也就造成中國政治史上一次大變革:廢除宰相。但廢相後,政事散於六部,無人總其綱,凡事必面君請旨而後行,於是事無大小便如潮水一般涌到朝會上來了。朱元璋最擔心的就是臣下蒙蔽,如今他朝堂高坐,事事過目,人人皆至御前,似乎只有這樣,就能做到無「欺弊」了。

宣德十年,英宗沖年即位,規定早朝奏事必須預進事目,並限制每朝奏事件數,早朝政治功能大為弱化。隆慶六年,同樣是幼君的神宗繼位,改為每月逢三、六、九日上朝,從此早朝一月只舉行九次,不可再稱「日朝」了。

而作為皇帝的朱宏三,也規定每月三、六、九為大朝會,其他時間每天上午八點到十二點為內閣和皇帝的辦公時間,這段時間內閣有什麼事情可是直接向皇帝稟報,等皇帝做出批示後在由內閣辦理。

三月初九,這天正是朱宏三規定早朝的時間。按照祖制只要有朝服的在京官員都要參加朝會,不過現在是非常時期,再加上皇宮裡沒有那麼多的地方,所以朱宏三命令四品官才有參加朝會的資格。這天全廣州四品以上官員早早來到皇宮裡面的辦公大廳,準備朝會。其實早朝應該有一套相應的禮儀制度,但是朱宏三以現在暫居廣州,不宜大事鋪張為由拒絕了。所以現在朝會很是簡單,大臣們等著皇帝上朝,也不用什麼三叩九拜,行個禮就算完事,接下來就是有事說事。

行禮完畢後,馬明遠本來第一個要出來說的,沒想到被廣東派的梁兆陽搶了先,他是組織部侍郎,算是陳子壯的鐵桿。

「啟奏陛下,現在皇后之位空缺,於國不利,臣請皇帝陛下早立後位,以安天下!」

這段話一說全場鴉雀無聲,大家知道今天各大派勢力又要來一場爭鬥了。

朱宏三坐在龍椅上聽著梁兆陽念奏摺,完事後問道:「梁愛卿你認為誰能當皇后呢?」

「錢妃賢良淑德,並且還是弘光皇帝下旨冊立的側王妃,所以臣認為該立錢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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