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驚艷全場】(2/2)
「那就更不行!」王梓鈞非常有自知之明。要說拍電影,他有足夠的信心在這個時代收徒,可是作曲嘛……
不過見到方南懊喪的表情,王梓鈞又加了一句:「互相探討吧,我也不是很懂。」
「真的。」方南突然間又燃起了希望,喜悅之情溢於言表。
林清霞見妹妹臉上的紅霞還沒有散去,奇怪道:「麗霞,你身體不舒服嗎?是不是中暑了?」
「沒。」林麗霞的臉愈發紅潤起來。
林清霞心頭懷疑,轉身看向王梓鈞,王梓鈞臉皮夠厚,一點都看不出異樣。
幾人正準備離開的時候,卻見樂隊的幾人奔了過來,那隊長無比熱情地伸出雙手,握住王梓鈞的手不放:「我們是『光輝樂隊』,你的歌太棒了!」
各自介紹一番,王梓鈞才知道這幾人並不是電視台的人。他們平時都是在酒吧之類的場所賣唱,這次是死皮賴臉一分錢不要、倒貼來為歌唱比賽伴奏的。即便如此,大多數選手依舊選擇用木吉他自彈自唱,剩下的也是唱片伴音,幾個人坐在台上閒得蛋都碎了,才有王梓鈞去賞光。
「光輝樂隊」的鍵盤手兼隊長叫馮乃凱,是個身高1米7的粗壯男子;鼓手是個微胖健壯光頭男,叫李豹;借給王梓鈞電吉他那人一臉的青春痘,叫陳飛鵬;剩下的貝斯手和隊長是兄弟,兩人長得很像,叫馮乃歆。
其中馮乃凱和李豹都是從國外留學回來的高材生,有自己正式的工作,閒暇之餘組建了樂隊。只是玩搖滾在台灣根本沒有市場,就連許多酒吧都不請他們唱歌,這次見王梓鈞居然將搖滾與民謠完美地結合在一起,頓時驚為天人。
「我們平時都在西門町那邊唱歌,有空過來切磋切磋。」馮乃凱誠摯地發出邀請。
這算不算台灣搖滾樂先驅?
王梓鈞心中對這四人有些敬佩的,討來了他們駐唱的地址,說好下次一定會去,幾人才笑著離開。
「明天還有比賽嗎?」林麗霞臉上的紅暈終於散去,為了轉移姐姐的注意力,她主動問起話來。
方南回答道:「我和梓鈞已經通過了,要下周六才有比賽。」
林麗霞驚喜地說:「那就是明天可以一起出去玩了?」
林清霞沒有阻止妹妹的話,反而有些期冀地看著王梓鈞。
「抱歉。」王梓鈞攤攤手,「我明天有些私事要處理。」
「哼,討厭鬼!」林麗霞撅著嘴把臉調開。
王梓鈞不是敷衍,他真的有事,他要去找一個叫做古龍的老酒鬼喝酒。
……
比賽剛剛結束,賽場就轟亂起來,裡面的人到處找尋王梓鈞的影子,希望能和他進行音樂交流。可惜他們找遍了整個大樓,都沒有見到王梓鈞的影子,只能祈禱下周六快快到來。
那位女評委回到電視台音樂部,立即衝進裡面的辦公室,欣喜地說:「黃部長,今天下午的比賽中出了個天才!」
歌唱技巧和嗓音都很不錯而已,哪裡算得上天才?黃部長心裡這樣想著,揮手道:「我知道了,下午和我小喬也在場,那青年確實不錯。」
「部長您也認為不錯?我看這次比賽的冠軍絕對是他。」女評委激動地說。
「小喬也說他不錯,既然你們都喜歡,那就是他吧。」黃部長笑著說。
兩人紛紛稱讚起來,可惜誰也不知道他們說的根本不是同一個人,黃部長在王梓鈞演唱以前就離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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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台灣的朋友「sierra」提供71年的真實工資和當時的社會情況。今晚不會再更新了,我要抽時間改前面的硬傷。大致情節沒有改動,只是調整一下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