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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9 大誥】(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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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清楚地知道自己殺的人里有許多無辜之人,然而他的原則是寧可錯殺一千,不可放過一個。他要的是一個純而又純的與貪污絕緣的官僚隊伍,要的是不惜任何代價實現這樣一個在別的皇朝沒能實現的人間奇蹟,而不是什麼公平正義。如果能達到這個目標,多少人冤死,朱元璋都是無所顧惜的。

在朱元璋的時代,想在官場全身而退幾乎就不可能,有些人認為反正動輒得咎,不如趁早撈一把算了。連朱元璋寄以最大希望的村民自治也很快破產了。因為有了權力,可以處理一般的案件,老人也很快腐敗起來。他們毫不自重,以權謀私,甚至貪圖酒食賄賂,「公道不昭,貞邪莫辨,妄張威福,顛倒是非」。至於擒拿犯法吏員一舉,負面作用也很快反映出來。

群眾運動的火候是最難掌握的。

華皇對於老朱作為一個皇帝,願意站在老百姓的角度的胸懷是讚賞的,但是對於老朱同志的手腕確實不敢苟同,估計是老朱的性格原因造成的,加上年紀大了,有時候會做出一些偏激且幼稚的事情,要是年輕時候的老朱,不會這麼『猛』。

不久,就有許多地方的地方官為了政治利益,威脅利誘百姓們保舉自己,打擊他人,更有許多地方群眾為了抗稅不交而把正常工作的稅收官員捉拿到京。

這類事情遠比真正捉到的貪官要多,弄得朱元璋一個勁地發火。皇帝晚年,對自己的暴力懲貪曾經有過困惑和動搖。

洪武二十三年,朱元璋對刑部官員說:「愚民犯法,如啖飲食,嗜之不知止。設法防之,犯者益眾,惟推恕行仁,或能感化?」

在一定程度上朱元璋曾承認了自己通過恐怖和教化方式淨化臣民思想的失敗。然而,他始終認為自己親手寫訂的《大誥》是一部「寶書」,不忍捨棄。在臨死前一年,朱元璋再次在《御製大明律序》中說:「作《大誥》以昭示民間,使知所趨避又有年矣。然而法在有司,民不周知。如今我特命有司,將《大誥》內的條目,揀其精要者,附在《大明律》內。」從而使《大誥》部分條目和《大明律》一樣,成為永久性的法律。

朱元璋希望子孫後代世世代代「依《律》與《大誥》擬罪」。雖然朱元璋屢次重申:「已成之法,一字不可改易」,「後世敢有言改更祖法者,即以奸臣論無赦」。還是改變不了他曾經希望世世代代指導人民的《大誥》很快被棄如敝屣的現實。

在朱元璋去世的第二個月,建文帝就在《即位詔》中宣布:「今後官民有犯法者,執法機關一律只按《大明律》斷,不許深文周納。」這個「深文」顯然就是指《大誥》。

雖然沒有哪個後世皇帝敢明確宣布廢除《大誥》,但在朱元璋死後直到明亡,《大誥》再也沒有發揮過實際作用。雖然朱元璋自己很欣賞,他的子孫們卻羞於提到太祖皇帝這本文字粗鄙內容血腥的著作。

到明代中葉,《大誥》已經鮮為人知。弘治朝的大臣陸容在一篇文章中寫道:「法律條文說執《大誥》者減罪一等,可是現在百姓連見都沒見過《大誥》,何談講讀!」

曾經發行數千萬冊的這本寶書,到明末在民間幾乎一本也沒有了。

沒有流傳下來,就已經足以說明全天下都對老朱的做法不感冒,尤其是老朱自己的子孫。

這也許是朱元璋從來沒有想到的。更讓朱元璋沒有想到的是,雖然他在世時,通過他堂吉訶德式的努力,貪污腐化現象得到了一時的抑制,然而卻積蓄了巨大的反彈能量。

在朱元璋死後,腐敗又迅速發展起來,並且愈演愈烈。明代中後期,腐敗現象在各級官吏爭先恐後的瘋狂和無恥狀態中,向政治肌體的一切環節蔓延擴散並最終積聚成為洶湧的惡濤,吞沒了整個王朝。大明最終以中國歷史上最腐敗的王朝之一被載入史冊。

華皇這段時間準備發動一場配合戰爭的運動,主要針對的方向,是官員,是貪腐,也是整個社會群體中的人心方向,所以,凱薩琳提出來的這個問題,華皇特別的上心。

「私有制下反腐是無解的,大道理就不說了,在一個全民向錢看的社會,必然是笑貧不笑娼的,人家不管你錢是哪來的,只看你有錢無錢,有錢你就是成功人士,無錢那麼你什麼都不是。不管白貓還是黑貓,抓到老鼠才是好貓。既然社會如此,官場又豈能例外?國家對官員難道不是通過錢來激勵的麼?政績好,做事勤勉,獎金就多,給你升職漲工資。如果一個官員不愛錢,那麼他必然對獎金和漲薪反應麻木,那麼他還會是個做事勤勉的好官?要知道一個人從事一種職業,包括當官,不都是為了賺錢養家餬口麼?如果不是為了錢,那麼何必找工作?何況哪種工作都很不容易。」華皇沉思著道。

凱薩琳聽的似懂非懂,看著華皇的目光,透出無限溫情,華皇的外表雖然還很稚嫩,但是華皇的內在,讓凱薩琳如此著迷,凱薩琳自己也不知道為什麼,很愛看華皇說話的神態。

皇帝本來就是一個很讓人崇敬的職業,更何況是大國的皇帝,還是一個能力強大,帶著華國超速崛起的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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