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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5 華國的對手上】(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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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約時力爭加一保護華工的照會。

容閎在給華國政府的秘魯華工調查報告中,曾提出「中國若准令招工,須派公使駐紮利馬京城,妥議保護華工章程,遇有不遵條約之處,隨時與之理論,李鴻章對此建議深以為然。

秘魯派前副使、新任秘使愛勒謨爾到津換約,李鴻章就表示「前訂條約本應互換,惟華工虐待情形較之黑奴尤甚……情形實可慘憫,與葛爾西耶及貴使前言頗多不符。茲貴使既來換約,上年所立查辦華工專條尚有不足,擬先與妥議辦法或加訂條款或添用照會,再將前次議定和約一併互換。」

因為「今若不於照會內扎切議明,即含混與之換約,則是從前既往之華工不能使生,隨後復往之華工又將就死,而十數萬日在水火喁喁待援之人更無來蘇之望矣。」

李鴻章之所以在換約時敢於強硬要求先立華工保護照會,除了容閎提供的確證外,還因為他清醒地認識到華工對秘魯的重要性,他認為「該國地曠人稀,非招工無以擴其生計,我誠能於沿海閩粵各省嚴立禁約,不准一人一口私往秘魯,則彼已無再來之工任其指揮,自必於已往之工稍加珍惜,且彼無工可招,生計日蹙,一二年內勢必仍俯守求我,其時再與添立保護章程,諒彼不致倔強猶昔也。」

面對李鴻章強硬態度,葛使表示「奉命來此專換已定之約,不能另議他款……」並「堅求早為請旨派定換約大臣」。

李鴻章對換約大臣的選擇也極為審慎,丁日昌成為他的首選,因為他認為「該前撫(指丁日昌)熟悉洋務,操縱悉合機宜,此次秘魯換約,雖屬照例之事,惟訪聞華工在彼人數頗多,受苦情形幾與古巴相等,臣擬於前定查辦專條互換時,再由換約大臣給與照會,令將以前虐待華人各情弊,嚴為禁革,庶委員前往查辦,較有依據。丁日昌素為洋人所敬服,若蒙特派該撫臣就近互換商辦,似更得力。」

丁日昌在談判一開始就「告以秘魯華工現仍十分受虐,必須於換約時加給照會,聲明此後當除去從前一切苛待弊端,俟覆文答應照辦方能換約」。而秘使卻表示「現奉國主之命專辦換約一事,未經換約之前,毫無事權,不惟不能備文答應,而且不能議論此事。」且其所帶的條約專條僅有英文、日文而無漢文樣本,丁日昌嚴正地表示「中國總以漢文條約為憑,若漏帶此件,即彼此不能互換條約」,經英使威妥瑪、漢文正使梅輝立及其它各國領事密妥士、畢德格等出面勸解,丁日昌與李鴻章熟商後決定做有條件退讓,最後「將各用御寶條約專條先行互換,其餘洋文條約專條暫存天津海關道署,候秘國將漢文條約專條送到,即由津海關道與該使補換」。

而秘魯也最終在照會中規定「將以前苛待華工弊端盡行革除,遵照專條及和約辦理,嚴令將華工身家資財皆得保護以昭信守,本國亦當或派欽差或派委員前往確查,凡遇有可以為華工保護除弊之處隨時商同貴國全力襄助,妥立章程以歸盡善。

華國政府和李鴻章,又贏得一定的勝利。

採取措施切實保護中秘之間雖然經過立約與換約,李鴻章對此深為關切。

萌總裁批覆:厲禁招工,斷其源流。

有了李鴻章主持外交之後,華國的所有政府職能部門的框架全部鼎定。

這也讓萌總裁鬆了口氣,接下來就是發展海軍,準備前往朝鮮的事宜了。

「海軍必須加強,海軍代表著一個國家的安全,陸軍只能保土,但無法安民。」萌總裁對卡特莉娜卡芙公主道。

卡特莉娜卡芙公主點點頭,「沒有強大的海軍的確是不行的。英國人和法國人太猖獗了。」

「不光是英國人和法國人,德國人,沙俄和美國人,我們也同樣不能放鬆警惕,這幾個大國,暫時匍匐,因為他們的實力沒有達到全球擴張的條件!但是在歐洲,沙俄和德國的影響力並不亞於英國和法國。在美洲,美國人更是一家獨大的,這些,都必須重點關注。」萌總裁繼續道。

「有,我們一直在搜集這方面的情報,關於這幾個大國,每周的情報都會實時更新。」卡特莉娜卡芙公主從檔案櫃中取出幾封絕密的情報袋子。

萌總裁點點頭,「這是必須的,花在情報上面的錢,省不了,省了這個錢,我們就是聾子,是瞎子了。」

19世紀末列強的軍備政策和軍隊概況。

英國:海軍優先!

英國自近代以來,它的海軍建設和它的海外殖民事業相互依賴,相互促進,共同成為大英帝國的堅強基石。

英國政府有鑑於此,極為重視對海軍的建設,始終把它放在比陸軍更為

重要的位置,其軍備政策具有鮮明的海軍優先特色。

到了19世紀末,英國政府仍然堅持這種軍備政策,仍然追求「欲使其國海軍有對抗二大強國海軍之強力」的建設目標。

具體地說,就是英國海軍要比第二、第三位的兩個國家的海軍加起來還要強大。

1857~1858年度,英國的海軍經費為8440100磅;1870~1871年度為9013000磅;每年上千萬英鎊的投入,這是非常嚇人的!

最後10年的英國海軍經費增加幅度如此之大,是與當時德國提出要建立自己強大的海軍這一國際形勢背景直接聯繫在一起的。

英國政府力圖保持其海軍對歐洲各主要國家海軍的絕對優勢,所以不惜耗費巨資與德國進行競爭。

1870年時英國海軍艦船總噸位為633000噸。

在原本的歷史中,1882年有裝甲艦74艘(含在建者5艘)合523080噸、非裝甲艦85艘合189046噸,共計159艘712126噸;1890年時合裝甲艦和非裝甲艦共254艘計892361噸;1899年時為472艘合1265969噸(含魚雷艇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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