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4 李最應不傻】(2/2)
李最應於嘉慶二十年乙亥(1815年,朝鮮純祖十五年)二月十七日出生於朝鮮首都漢城(今韓國首爾),道光十三年(1833年,純祖三十三年)被封為興寅君。
翌年純祖大王薨,李最應被純元王后金氏任命為守陵官,守護純祖的王陵3年。
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朝鮮憲宗八年)李最應被任命為冬至正使兼謝恩正使,出使中國。
朝鮮哲宗年間,李最應主要在宗親府擔任閒職。當時安東金氏把持朝政,飛揚跋扈,李氏宗親遭到空前的壓迫,李最應與其弟興宣君李昰應在那時十分落魄。
直到同治二年(1863年,哲宗十四年)十二月哲宗去世,神貞王后趙氏命李昰應之子李命福(李熙)入繼王統,繼承王位,興寅君李最應才重新翻身。
同治四年(1865年,高宗二年)四月,李最應被任命為營建都監提調,負責景福宮重建事宜,後又歷任扈衛大將、判義禁府事、判宗正卿等職位。
當時興寅君李最應的弟弟興宣大院君攝政,但是大院君實行獨裁政策,不允許任何人以裙帶關係分享權力,因此李最應始終沒能攀上高官。
而李最應的權力欲又非常強,他在大院君執政時得不到重用,又想得到高官厚祿,被形容為「廚下飢狗」,大院君又一直不給他升官,因此他非常厭惡大院君,「與其弟大院君素不協」。
後來朝鮮王妃閔妃逐漸崛起,準備推翻大院君,李最應立刻投靠了閔妃,與驪興閔氏外戚巨頭閔升鎬、閔謙鎬過從甚密,並時常出入大院君的府邸雲峴宮,為閔家刺探情報。
最終,同治十二年(1873年,高宗十年),閔妃借崔益鉉彈劾大院君之上疏而鼓動高宗宣布「親政」,趕走大院君,李最應和閔家人也不斷慫恿,高宗便在十一月三日宣布「親政」,大院君垮台。李最應也很快恢復了扈衛大將的官職。
後來李最應又協助閔妃肅清中央到地方的大院君餘黨,冊封閔妃之子李坧為王世子,因此李最應又在同治十三年(1874年,高宗十一年)十二月拜相,被擢升為左議政,成為了閔妃集團的核心人物。
到光緒元年(1875年,高宗十二年)十一月,興寅君李最應被任命為領議政,成為了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權貴,李最應也成為朝鮮王朝五百年來極少數幾個以王室宗親身份登上領相寶座的人物。
興寅君李最應雖然善於夤緣,但才能著實平庸,他雖然名義上為領相,實際上卻為閔奎鎬、閔謙鎬等閔姓外戚控制,自己毫無主見。
日本軍艦進入江華島、以追究「雲揚號事件」為由強迫朝鮮締約的事件。
此時朝鮮國內輿論沸騰,朝中也立即分化為主和派和主戰派兩派,爭論不休。李最應身為領議政,在議政府會議時卻顯得唯唯諾諾,優柔寡斷,有人要求與日本一戰,李最應說「唯」,有人要求主和,李最應又說「唯」,有人說先與日本一戰,不勝則講和,李最應還是說「唯」,因此李最應獲得了「唯唯政丞」的綽號。
但是李最應最終還是秉承閔妃旨意,同意了日本提出的條款,與之簽訂《江華條約》,這是朝鮮近代史上第一個不平等條約。
實際上,李最應早就要求與日本修好,他對於當時與日本的「書契相持」問題(大院君時代拒絕接受日本明治政府帶有「皇」、「敕」的字樣的國書,導致朝日關係緊張)有這樣的論述:「彼書中數個字,不過是渠國臣子自尊之稱,於我乎何損之有哉?交鄰文字之不有謙恭,其曲在於彼,而其妄又在於彼矣。積年相持,阻我懷綏之意則還涉自侮,亦缺誠信」,因此主張「原書契令該府使直為捧納朝廷,其答其斥,明正處分,在我事體,恐為允當」,即接受日本國書。
而他在討論會議上唯唯諾諾的行徑不過是耍左右逢源、苟合取容的把戲罷了。此外,李最應文化水平也比較低下,科舉由他他主考時,無法辨別文章的好壞,只能靠抽籤來錄取,因此沒有學問的人聽到他主考的消息時額手稱慶。
就這樣一個無才無德的人做了領議政,自然讓大院君更加憤怒。就在李最應被任命為領議政之後幾日,他的宅邸就遭人縱火,事後查出「火賊」為大院君的親信申哲均,也是去年在景福宮縱火和送炸彈炸死閔升鎬一家的主謀。
因此兄弟二人的讎隙也就更深了。
「那個李最應我知道,完全沒有頭腦啊。」萌總裁笑道。
「皇上,這不正是他的優點嗎?沒有頭腦,又有足以抗衡興宣大院君李昰應和閔慈瑾的影響力,並且有一大批的朝鮮武士追隨他,正好用他的力量,大幅削弱那二三十萬人的大院君和閔慈瑾集團,到時候,華軍要減除投靠華國的李最應,不是很輕鬆嗎?」李鴻章得意的向萌總裁陳奏,不過,以李鴻章的城府,他的得意,不會顯示在臉上。
萌總裁龍顏大悅,笑道:「老師既然都想好了,就全權去辦便是,華國的外交,都交給老師。」
李鴻章見萌總裁這麼說,激動的都恨不得跪下來拜謝,但是華國不興跪拜禮了,只能再次深鞠躬,「是,我會多跟總裁秘書處商議的,那,皇上,我去見一見這個李最應嗎?」
李鴻章本來是想請萌總裁親自去見一下李最應,但是不敢提出這種請求。
萌總裁能讀懂李鴻章的心思,笑道:「你全權負責就可以,我就不見他了,你是我的老師,地位和身份都足夠,駕馭一個李最應,不成為難題。」
「是。」李鴻章退下,「皇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