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6 蘭芳國最能證明華國是金字招牌】(1/2)
華皇最大的武器便是華國的歷史地位,和華國在整個亞洲的地位!
在全世界人的印象中,華國就是亞洲的主宰,這是美國在美洲的地位所不能比擬的!
美國人要不斷的向列強宣示他們的勢力範圍,宣示跑到美洲來,他們就要怎麼怎麼樣,而華國什麼都不用說,有人跑到亞洲來,最先要看的就是華國的臉色。
比如婆羅島上那個蘭芳國。
從漢朝到明清時期,每當新舊政權交替之時,不堪戰亂的百姓與沒落的權貴都會紛紛移居海外。
由於地緣上的毗鄰關係,東南亞成為中國移民的遷徙地和避難所。
這種漂洋過海到南洋謀生的移民浪潮史稱「下南洋」。
「下南洋」在福建、廣東、台灣一帶也稱「過番」,意指到南洋一帶謀生。
中國人一次又一次大規模遷徙南洋的背後,大抵上有三大原因:一是為戰亂和天災所迫;二是因為政治、經濟的原因;三是由於人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與追求。
中國人的南洋路,一直到了明朝和清朝前期,才越走越寬,呈現大規模的遷徙潮。
「閩廣人稠地狹,田園不足於耕,望海謀生」福建、廣東一帶在當時較窮困,人多地少,老百姓生活難以維持。
為了謀生計、躲避戰亂,700多萬中國人漂洋過海,一次又一次、一批又一批地到南洋謀生。
清朝初年,大量的難民、抗清失敗的明軍餘部以及不願侍奉清廷的明朝遺民,掀起了移民東南亞的高潮。
當時不少廣東人前往南洋謀生,由於廣東人擅長經商,因此不少從事貿易的人都很受當地酋長的敬重。
當時由於不少歐洲人前往當地騷擾,所以當地有華人社團從廣東省招請團練,來到南洋擔當類似保鏢的角色,當中勢力最大的是蘭芳公司。
「蘭芳共和國」全稱「蘭芳大統制共和國」,是華人所創立的第一個共和國。
蘭芳共和國最初並非政治組織,而是一家貿易公司。
清朝乾隆年間,廣東嘉應人吳元盛因為謀划起義事泄,因而逃亡到婆羅洲,在當地創建了很有影響力的「聚勝公司」,成為該公司首領。
後來其下屬羅芳伯的聲望逐漸超過吳元盛,反而成為吳元盛的上司,羅芳伯遂成立「蘭芳公司」。
後來不少當地的土著酋長都要求蘭芳公司保護他們,羅芳伯就於1777年在坤甸成立「蘭芳大統制共和國」,並擔任共和國元首,總攬國家保安及各部族之間的協調工作。
而各部族的內部事務,仍然由酋長負責。
早期未加入的部族看到蘭芳共和國的成功,亦紛紛表示願意加入成為成員部族。
在國勢最高峰時,蘭芳共和國的勢力範圍占有整個婆羅洲。
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35歲的羅芳伯決定下南洋謀生,歷經風浪,從一個叫「三發」的地方上岸。三發,即今印度尼西亞的西加里曼丹省。
羅芳伯來此之前,中國東南沿海地區早有許多人來到加里曼丹謀生。
他們大都集中在該島的沿海城市坤甸一帶打工。
有的在農村種植水稻、椰子、咖啡、胡椒,有的則在山區開採石油和煤礦。
當地的自然條件和生活環境極為艱苦,由於路途遙遠,他們得不到祖國的關心和照應,被乾隆皇帝稱為「天朝棄民」。
為了生存,他們需要團結互助,於是自動結成了不少類似「同鄉會」的組織。
乾隆三十七年,羅芳伯與百餘名親戚朋友漂洋過海,來到盛產金礦和鑽石的婆羅洲。
起初,芳伯以教書為業,他有文化、有膽識、有才能,又懂武術,身體壯實,既能團結僑胞,又能與當地土人合作,深受當地人民和華僑的擁戴。
加里曼丹島土地肥沃,可耕可牧,又有山林、金礦,資源豐富,還有港灣可發展交通,但其時該島內部各大小採礦公司之間互相爭鬥,外部又有來自印尼的荷蘭帝國東印度公司的武裝入侵,內憂外患極為劇烈。羅芳伯在站穩腳跟後,積極聯絡蘇丹和當地土族頭人,成立華僑與當地民眾相結合的軍隊,奮力擊退外來入侵者,取得了東萬律的管轄權。
1776年,羅芳伯根據當地人民的意見,以東萬律為首府,著手建立「蘭芳公司」,1777年改稱「蘭芳大總制」共和國。
在他管轄下的110萬民眾一致擁戴他為元首,元首稱為「大唐總長」或是「大唐客長」,意思是華人作客海外的首長,而當地土著居民則稱其為「坤甸王」。
其首領的傳承不是家族世襲制,而是類似於民主選舉和禪讓的形式。
政制分為司法、軍事、財政、經濟、教育5部分。
軍備方面:開辦軍械廠,鑄造兵器,除軍事戰略要地派駐少量常備軍外,其他地方沒有駐軍。平時大家各安本業,抽調適齡青年練習射擊,一旦有事,就徵召這些青年組成軍隊(類似當今的預備役)。
財政方面:設稅收督察官,實施徵稅來充實國庫;徵收商人的貨物稅,並且以出口創收為原則。比如開金礦的,要交「腳仿金」,種田的,要交「鴉息米煙戶錢」,做生意的,也要抽稅。並發行了自己國家的貨幣。
經濟方面:積極擴充市場;礦產由國家組成公司(現在的說法就是國企),實施統一經營。
教育方面:舉辦漢文學校,聘請儒士執教,以中國傳統文化為重點。
司法方面:以天地會綱領為基礎(蘭芳公司在與天地會進行了艱苦的軍事鬥爭之後,吞併了天地會,所以天地會比較系統完整的綱領也被蘭芳吸收),進而修訂為普及易行的法規。官員除了組織抵禦外敵和徵稅,另一項主要工作是「斷案」,重罪要斬首示眾,打架鬥毆要抽藤條(鞭刑),口角是非要紅綢大燭賠禮道歉。
蘭芳共和國的國旗為黃色長方形旗幟,黃地紅字,上書「蘭芳大總制」幾個大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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