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學習了(1/2)
發財的道並沒有被堵死,田相龍那邊動不了,可是洪桂柱這邊還有門啊!洪桂柱雇兇殺人,要殺的還是一個沒滿月的嬰兒,簡直令人髮指!如今知道這件事的只有黑大漢和瘦高個兩人,完全可以反過頭來敲詐洪桂柱。!
至於能法庭的確鑿證據嘛,好像並不充分,只要他們兩個人沒歸案,警方很難定洪桂柱的罪,可是這個消息本身對洪桂柱而言是致命的,洪桂柱絕不敢讓人知道。否則算警察定不了他的罪,田相龍也不會放過他。
黑大漢很有把握,洪桂柱絕不敢報警,也絕不敢把這件事說出去,只能捏著鼻子大出血了。大哥和老三相談甚歡,頻頻碰杯慶祝即將實現的發財大計,瘦高個連連稱讚大哥足智多謀、手段過人,黑大漢很是受用,端著酒杯已有些醺醺然。
且不提這兩位的發財計劃如何實現,又打算在什麼時候動手,丁齊第二天午還是在同樣的時間、同樣的地點看見了孫達。仍然沒去別的地方談,還是找了昨天的那張長椅並肩坐下,搞得有點像特務接頭了。
孫達首先說道:「丁老師,您的意思我轉達給洪總了。而洪總的意思,是想找到魏凡婷本人,他打算當面道歉,並親自與當事人協商,您看能不能幫個忙?」
丁齊斷然拒絕道:「這別想了,我可以全權代表魏凡婷,談出結果之後,把錢打到她指定的帳號里行。」
魏凡婷可謂傻白甜的傻白甜,雖然最近幾個月在塗至的突擊培訓教育下進步神速,也懂了外面的很多事情,但還應付不了這種狀況。而且丁齊已經叮囑了魏凡婷,這段時間留在大赤山不要出來,出來辦事的話也必須有人陪著。
四百萬巨款,以欺詐手段侵吞政府拆遷補償款的罪名,足夠有些人鋌而走險了。
見丁齊的態度如此堅決,孫達無奈道:「那這事先不說了,談該怎麼補償吧。我回去之後查了一下數據,這五年零七個月,江關區這一帶的房價漲了差不多有百分之八十。七百二十萬,實在太多了,誰都沒法一下子拿出這麼多現金來。
當初那件事,洪總也是迫不得已,並沒打算私吞那筆錢,是等著找到魏凡婷之後再把錢給她。洪總說了,按同期銀行存款利率,連本帶利一次性補足,這是他能承受的底限,再多了也拿不出來。
洪總還說了,多個朋友多條路,何苦抓住點把柄獅子大開口,把人往死里整呢?算這件事情捅出去,他也是不怕的,畢竟有當初的歷史背景,他也是為了保證境湖市江關區的動遷改造項目順利完成,工程期限可是政府定下來的!」
丁齊哼一聲道:「底限,他還好意思談底限?以欺詐手段侵吞政府的拆遷補償款,數額達到四百萬之巨,你說夠判幾年的?我之所以願意協商,是考慮到了當時特殊的情況,所以給他一次機會。至於按照同期房價漲幅歸還,原因我次已經說了,應該沒什麼不合理的。
假如按照同期銀行存款利率,這不是耍流氓嗎?我也不是不講道理的人,他說沒有私人侵占的想法,是把錢留著等將來找到人再給,這種說法他自己信嗎?
既然他這麼說了,我也再給一個機會。假如這筆錢他真的沒動過,是一直存在銀行里等著找到人,那麼不論活期、定期還是理財項目,如果能拿出完整的銀行對帳單來,如今連本帶利還有多少,魏凡婷這邊全認了!
假如不是這樣,而是錢到手之後私下分了或者花了,不論是做生意、搞投資還是自己買房子,只要他到手之後用掉了,那麼按我提出的標準來吧。」
孫達擦了擦汗,他昨天晚見過了洪桂柱,特意問了當時那筆錢的去向,是洪家四兄弟給分了,洪桂柱拿大頭獨吞了三百萬,當時用這筆錢在市心的境湖區買了套房子。所以丁齊給的另一個機會,無論如何是抓不住了,根本提供不出這樣一份銀行對帳單。
孫達咳嗽一聲道:「丁老師啊,我曾經也是個老公安了,談一談個人的看法。這件事情假如被捅了出來、鬧了法庭,洪桂柱要承擔什麼刑事責任且不說,至於民事賠償這一塊,恐怕得按同期存款利率判決,而且程序繁瑣、執行困難。
假如真到了那一步,賠償還是這個結果,而且對誰都沒有好處。洪桂柱未必會被判重刑,甚至可能只判個緩刑,恐怕連牢都不用坐。這其有三個原因,第一是當時魏凡婷確實聯繫不,第二是魏凡婷出現之後,他也願意把錢還回來,只是在數額有分歧。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條,雖然沒法說得太明白,但是誰都清楚,當時地方政府把很多事情都推給工程公司去想辦法,還要在規定期限內趕工程進度。洪桂柱是實在沒有辦法,為了保證市政工程順利推進才那麼乾的……」
丁齊笑了:「你說的這三條,才是我們能坐下來協商的原因,否則直接報案了,哪裡還會給他私了的機會?但孫經理不要忘了,我既不是警察也不是法官,不負責破案子也不負責判案子。我是代表魏凡婷來處理這件事的,只是在維護魏凡婷的正當利益……孫經理啊,你有沒有學會博弈論?」
孫達一怔,怎麼講著講著跑題了,有些不解道:「有點印象,如『囚徒的困境』啥的,但是早忘光了。」
丁齊:「那不談了吧,說點別的。對於魏凡婷來說,假如鬧了法庭,賠償還是四百萬加銀行同期存款利率,而現在洪桂柱只答應賠這麼多。也是說把事情捅破了,魏凡婷並沒有損失,但是洪桂柱呢?
從心理學角度,這是個雙避式衝突,要麼迴避刑事懲罰,要麼迴避更大的經濟賠償,道理明明白白,我不多說了,看他自己怎麼選吧!但他不可能同時迴避這兩個結果,而且說句實話,假如真了法庭,他的各種損失加起來恐怕遠遠不止這七百二十萬,這是弱智都能想明白的問題!」
孫達尷尬道:「丁老師啊,我清楚你的態度了,要麼報案讓法庭判,要麼賠七百二十萬。既然是這樣,洪總托我帶了另一句話,不是對魏凡婷說的,是私下裡對丁老師您說的。他現在算想盡辦法去籌款,最多也只能拿出來五百萬,總不能去砸鍋賣鐵吧?
這五百萬不論魏凡婷最終拿多少,剩下都是給丁老師您的私人感謝,交個朋友嘛!也是說,如果魏凡婷同意收下四百萬,那麼剩下的一百萬是丁老師的。算按照同期銀行存款利率,連本帶利也四百二十萬,剩下的八十萬也都是丁老師您的。
當然,這個情況您心裡有數行,不必告訴任何人。洪總希望委託您去找魏凡婷好好談談,協商出一個合適的賠償數字來。」
丁齊聞言差點氣樂了,洪桂柱也不是草包啊,做事敢想敢幹,這分明是要收買丁齊,將魏凡婷的委託人變成他的委託人。誘餌先拋出來了,假如丁齊真的了鉤,跑到魏凡婷那邊去壓價,回頭能不能拿到好處、能拿到多少好處則是另外一回事了。
丁齊似笑非笑的看著孫達道:「孫經理呀,你這麼跑來跑去的,又有什麼好處呢?」
孫達像是受到什麼驚嚇,趕緊側身擺手道:「我哪有什麼好處,真的,我是幫忙傳個話!」
丁齊:「既然這樣,你這又是何苦呢?和你完全沒關係的事情,卻費心費時,還可能落個兩頭不討好。」
孫達低頭道:「其實也不能算完全沒關係,我當初也參與了這個項目,還是警方的小組長。當時我也意識到這件事可能有問題,但事出有因,沒有追問。前天一聽說這件事,我心裡也沒底,怕被牽連進去,所以給洪總打了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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