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5章 對策(2/2)
「還能怎麼回應?出來闢謠唄!基本上也就是一些官話,什麼組合成員的關係一直很好,不要相信網上的不實言論,不要傳謠信謠,公司會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基本就這些吧!或許還會拿出一個屁用沒有的律師函裝個逼,常混娛樂圈的,我聽這些話都能聽吐了。」
「哈哈……你們娛樂圈真是亂。」
「沒辦法,都是弱肉強食,你不踩著別人上去,別人只要有機會一定會踩你上去。」
「這世道還真就是這樣,人吃人啊!」
「可不是嘛!好在這回我們終於吃了一次韓歌,哈哈……」
這件事引起的話題,遠不止讓果韻集團和孫偉紅開心,
星韻文化、跨世紀等一些和星耀是對頭的公司也都在看笑話。
韓歌的人一出事,他們肯定開心,畢竟這麼長時間了,還沒見韓歌吃過憋。
【組合才剛出道內部就開始要撕逼了嗎?我還以為她們能撐兩年呢!看來是我高估了她們。】
【看熱鬧不嫌事兒大,要出事咯!】
【我要是林靜嫻,先給那個經紀人和青依一人一巴掌,哈哈!】
【……】
……
「汪晴,青依和果韻集團的合約已經簽過了嗎?」韓歌一邊驅車朝公司駛去,一邊利用車載電話和汪晴通話。
「就是今天上午簽的,如果合約還沒簽,周永健也不敢這樣做。」
韓歌輕點了下頭:「你確定這件事和你沒關係是吧?」
「和我絕對沒關係,我從沒有在和周永健的溝通中主動提過青依的名字,他也沒有說過想簽林靜嫻,這些話都是他胡編亂造的。」
「我知道了。」韓歌點頭掛了電話,然後撥通了公司法律顧問的電話:「你馬上到我辦公室來一下。」
「明白了韓總,這件事我也在關注著,大概知道該怎麼處理。」
「嗯,待會兒我們商量。」
大約半個小時後,韓歌發布了一條微文。
【果韻集團運營總監周永健先生惡意誹謗我公司汪晴女士,散播不時言論,引導輿論惡意營銷炒作,挑撥藝人間的關係,破壞汪晴女士名譽,影響極其惡劣,現我公司已將其起訴至花城市最高人民法院,要求被告無條件解除與青依的代言合約,公開致歉,並賠償損失2248.67萬元。】
雖然還沒有正式立案,但韓歌知道這件事不能拖,他必須先表個態才行。
至於為什麼是賠償2248.67萬,韓歌也不知道為什麼,反正是法務部各種計算出來的,這個數字看看也就好了。
既然他們敢在自己頭上動土,自己就敢玩真的。
無論如何,韓歌都不可能再讓青依給他們代言,官司一打起來,合約肯定暫時凍結。
雖然一打官司就是漫長的一段時間,但韓歌和法務部人員都有信心打贏這場官司。
時間長一些也沒關係,就是不能讓某些人把自己利用完了還裝逼,殺雞儆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