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2章 突然想通了(2/2)
「不過我們自己肯定得組一個團隊了,以後再做別的節目也就方便多了,萬事開頭難,先把這個團隊組起來再說。」
「嗯。」於夏點了點頭:「那我這邊要怎麼回應?」
「我還是比較喜歡一起投資共享收益,所以把藍莓台的負責人聯繫方式給我,我和他們好好談談。」
「明白了。」於夏話音剛落,手機忽然來了一條消息:「韓大哥,芒果台的負責人突然給我發了消息,說可以考慮共同投資。」
「看來他們突然又想通了。」韓歌笑著搖了搖頭:「不過還是要遵守先來後到,我先和藍莓台談。」
「嗯。」於夏應聲離開了辦公室。
隨後韓歌便和藍莓台的負責人吳亮進行了電話溝通。
韓歌和他們電視台也不算陌生了,畢竟《愛情公寓》接下來就要在他們台播出。
雖然負責電視劇的人不是吳亮,但雙方的話題可以從這個話題切入,先扯一番愛情公寓,說一些合作共贏的客套話。
待兩人之間不那麼生分後,才進入正題。
韓歌和吳亮這一聊就是四十幾分鐘。
掛了電話後,基本上也算談好了。
最重要的自然是「錢」的事情,如果節目效果不好虧損了,這自然不必說,韓歌承擔70%,他們承擔30%。
但如果賺錢了,分配方式就有些不一樣了。
雙方討論下來,最終暫定了一個方案。
節目的冠名費和網絡版權費用,雙方都是7:3分。
但節目中間插播的GG費,韓歌只能分到其中的3成,電視台分7成。
這是因為,不管電視台播不播這檔節目,他們都有自己的GG費,不可能再給韓歌分走7成GG費了。
只是說如果這檔綜藝的收視率突出了,甚至成為了現象級節目,GG費自然才會有相應的增加。
一般而言,冠名費約占一檔一百分鐘綜藝節目總GG費的五分之一。
另外,吳亮還提出他們那邊要有超過一百人進入節目製作團隊。
這個節目的全部工作人員應該也用不了兩百人,所以等於裡面一半都是他們的人。
不過韓歌也沒什麼意見,他知道吳亮的心思,團隊裡安排他們的人,吳亮可能覺得心裡更踏實一些。
每個人都有這樣的心理,在與外人合作的時候,肯定更相信自己人。
反正這些工作人員的薪資是他和韓歌共同承擔的,也就是說,無論用哪個團隊,工資都是從雙方的投資額里出。
既然這樣,吳亮肯定更原因用自己人了,反正工資不用他自己出。
至於韓歌的想法,其實也很簡單。
他現在本來就缺人手,既然吳亮願意承擔這個工作,乾脆就成全他了。
自己的綜藝團隊可以慢慢建立,而且現在正好可以和吳亮的團隊學習經驗。
和吳亮談好之後,韓歌才伸了個懶腰,起身泡了杯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