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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八章、解約?擼起袖子開幹了(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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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電話中,洛一明只是簡單的說了一下,當羅欣聽到洛一明的想法之後,她整個人也打了一個激靈。

說起來,離開芒果台,羅欣能選擇的路只有兩條,一是跳槽到其他公司,一是自己自立門戶。

跳槽其他電視台並沒有芒果台在電視圈的顯赫地位,別人看在眼裡,也會覺得自己走了下坡路。

而羅欣更期待的是,則是自立門戶,開獨立的工作室。

開公司,並不是一件小事,而自己擅長的製作綜藝,這些年因為都是跑節目運營,管理的事情,在創新上邊,還真的顆粒無收。

沒有新節目,支起來一個攤子,那也只能是喝西北風。

但洛一明在電話里的話,他說想要和自己開工作室,就把中國好聲音這檔綜藝打造出來,跟芒果PK,這讓羅欣一下子振奮不已。

綜藝節目,洛一明的能力羅欣是最了解的,不管洛一明這個工作室的收益如何分配,至少,能夠從芒果台出來,開個人工作室,這就是一個成功的跳躍。

兩人約在了長唦一個茶餐廳見面,羅欣帶來了當初洛一明和芒果台簽約的主持人合約。

羅欣對於合約中的條款最了解了,合同中對藝人的約束,違約的賠償金,以及雙方的責任都有最為清楚的解釋。

這份合同是在去年十月份生效,合同期一年,是在今年的九月份終止。

合同中明確了洛一明所有的主持工作都要在芒果台展開,或者在芒果台的授權下,參與其他電視台或者通告的主持活動。

如果合約期未經芒果台允許,主持人接了其他主持工作,芒果台有權追究簽約人責任。

而如果合同期未滿,單方面解約,則要支付未盡合同期高達三十倍的違約金,洛一明現在離開的話,羅欣給洛一明算了下,至少要賠償一百六十萬。

一百六十萬?

這特喵的絕對是霸王條款了。

洛一明這才僅僅簽了一年,要是簽五年,十年,那絕對賠償數字在一千萬往上了。

黑,真黑。

洛一明當初簽約,就知道這娛樂圈的合約水深,所以小心翼翼。

他把羅欣喊來,也是讓羅欣幫忙看看,合約中是否有什麼破綻和空子可以鑽。

羅欣是老江湖了,一些新人的合約,都是她過目的。

實際上,洛一明的這紙合同,還真的有疏漏的地方。

洛一明簽的乃是主持人約,並不是藝人約,主持人約只限定了主持領域。

也就是說,沒有限制洛一明主持人之外的其他人身自由。

比如洛一明可以去拍戲,可以去唱歌,包括可以去製作綜藝節目。

而洛一明製作的綜藝,假若不在芒果台播出,也就跳出了芒果台的那些限制。

兩個把相關條款逐字解讀,分析,羅欣還找了她律師方面的朋友,把合同中的相應條款給對方看。

獲得的解釋均是,洛一明的主持活動被限制,合約期內只能在芒果台。但是其餘的其他權利,都還是自由不受限制的。

「一明,這麼說來,你完全可以製作自己的中國好聲音節目,待得合同期滿,就可以和芒果台解約。全身心進入工作室來。」

羅欣也很開心。

身份不同了,她也希望這份合同不是束縛洛一明的枷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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