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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7 鄉約(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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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哪怕是在後世,剛才小男孩所說的這種情況,也一樣存在。不過這種事情,既然知道了,就一定要認真對待!

崇禎皇帝想著,忽然有點後悔,自己這次出來,只是帶了護衛,最多加了御醫,博學可諮詢的一個都沒帶。下次再出巡的話,還是要帶個這方面的才好。

不過,也幸虧是有個聊天群存在。因此,崇禎皇帝便直接進入聊天群,私聊首輔溫體仁道:「朕想要改變官府不下縣的這種做法,溫卿可有什麼好法子?」

溫體仁冷不丁地見到這條私聊,不由得嚇了一跳,稍微琢磨一下,便回復道:「陛下,官府下縣的話,管不過來的。」

「怎麼會管不過來?」崇禎皇帝立刻再問道。

溫體仁不知道崇禎皇帝在外面遇到了什麼事情,回答的時候儘量保守道:「陛下,我大明官員就那麼多,一縣之內,也就縣令,縣尉……」

崇禎皇帝一見這話,立刻打斷道:「官不夠就再多加一些好了!」

「俸祿呢?朝廷可沒那麼多錢啊!」

「現在沒有,不等於以後沒有!」崇禎皇帝毫不猶豫地回答道,「否則的話,縣以下,乃是大明的基石,基石不穩,房屋如何能穩?」

溫體仁聽了,稍微了解了崇禎皇帝的意思,想了想,便奏道:「陛下,其實,縣以下多為自治,官府也有插手,非一點不管也!」

崇禎皇帝所意識到的問題,中國上下幾千年,除掉以前人口不多的時候不算,就說唐宋以來,也有人認識到了這其中的問題。因此,早在北宋時期,呂大鈞、呂大臨等幾兄弟於北宋神宗熙寧九年制定「呂氏鄉約」,也即藍田公約,白紙黑字地定下了鄰里鄉人互相勸勉共同遵守,以相互協助救濟為目的的制度。南宋時期,朱熹重新編寫了這個鄉約。

到大明朝之後,王守仁於正德十二年為南贛汀漳等處巡撫時,更為重視,於正德十五年頒布了《南贛鄉約》,是約凡十六條,規定了全鄉人民共同遵守的道德公約,其中涉及軍事訓練、政治教育、道德陶冶等內容。

嘉靖間,部檄天下,舉行鄉約,大抵增損王文成公之教。如果說《呂氏鄉約》為民眾自動的鄉村組織,那麼王陽明於1518年頒布的《南贛鄉約》,就是一個官府督促的鄉村組織,屬官治傳統了。

當溫體仁把這些都解釋了一遍之後,崇禎皇帝不由得很是好奇,便又再細問了一些。發現這《南贛鄉約》對「鄉約會」這一組織機構、負責人職掌、活動方式、開會程序、禮儀制度等作了詳密的規定。

同約人中推年高有德者一人為約長,下設二名副約長,又推公直果斷者四人為約正,通達明察者四人為約史,還設知約、約贊等職,組織十分嚴密,各有其職權。通約之人凡有危疑難處之事,皆須約長會同約之人裁處,陷人於惡罪,則坐約長約正諸人。

不得不說,王陽明果然厲害。這一套制度還涉及了實施軍訓、改革風俗、增進道德等方面。大明有將近三百年的王朝壽命,王陽明的功勞不小。不過遺憾的是,這個制度並沒有一支良好的執行下去,一百年後,所有方面幾乎全都崩潰,讓滿清輕而易舉地奪取了天下。

崇禎皇帝想了很久,最終還是把自己的意思說了出來,包括小孩教育的事情,讓溫體仁去想辦法,怎麼和鄉約這個聯繫起來。另外,約長這個類似後世的鄉長、鎮長等職務的,也可以考慮成為正式的官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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