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誠哥就是來讓你懷疑人生的(1/2)
在米國,在好萊塢。
一部電影裡面,如果出現角色們正在看電視。或者僅僅是一家人的室內戲、有一台開著的電視機作為背景出現。
那麼,這台電視機上放的內容幾乎100%是新聞節目。cnn和福克斯新聞台的出鏡率最高。
因為只有放新聞節目時,這部電影的拍攝方才不用給作為背景的電視節目的製作方版權費——新聞被認為是「如果被錄到影視劇里也不需要收版權費」的特例。
作為一個版權大國,米國的法律之所以規定得這麼嚴格,就是怕擦邊球盜版:
如果電影鏡頭裡出現的電視劇畫面,不算侵犯這部電視劇的著作權的話;那麼會不會導致某些就專門對著一台放著某節目的電視機屏幕拍的槍版拍攝客,然後再稍微加入一點無意義的鏡頭,把自己的作品稱為「一部新的電影」呢?
相比之下,在2003年,華夏的《著作權法》體系嚴密程度,和米國同行一比簡直就是嬰孩期了。在華夏,盜版理論上當然是犯法的,而「槍版」則還處在法律模糊的盲區,根本毫無規定。
甚至有些司法實踐界的人,主要是法官,私下裡表態:槍版不是拍攝者也重新付出過拍攝勞動的麼?不是也要花膠捲的麼?
這種法官,多半也就是為了安置退伍軍官才塞到司法體系里的。(當時確實沒要求法官都通過司法考試,司法系統被大量塞進找不到工作,技能和社會脫節的轉業軍官。現在這幾年好多了。)
所以,顧誠指使手下人喊冤、找深市衛視撕逼的事情,終究只是一個炒作,為了把事情鬧大獲取話題度,而不是真的想要收錢或者鬧事。
他這句話喊出之後,一分錢「GG版權費」也沒收到,就直接把所有想蹭熱度的電視台,逼到「把顧誠的yy-miniGG事件作為一個新聞播出」這一執行層面上了。
但他的目的也算達到了。
「8月14日,深市衛視不收GG費免費播出由顧誠代言的yy-miniGG,反遭yy電子方面律師函警告、要求深市衛視支付GG版權費!」這是次日吳越衛視發布的打臉新聞,很顯然這是收了顧誠錢的軟新聞,滿滿的裝逼打臉得罪人,但是把事情鬧大。
其中還壓抑不住吳越衛視在此事兒上的優越感:咱可是少數幾個收了這條GGGG費的!而你們這些所謂的同行呢?不要錢白送上門給人打,別人還不讓你打!
這就是逼格的差距啊!
「震驚!全人類歷史上首次免費播出GG反遭索取『GG版權費』事件!」這顯然是很多跟風媒體,包括各種開了震驚部的網媒的說法。搶先博眼球已經不可能了,只能指望標題黨奪目一點。
然後到了第二周,就有電視台開始別出心裁了,東方衛視在一檔普法節目中做了一期專欄:「事件引起法律界熱議!全國著名的錦天誠律師事務所合伙人,xxx律師接受本台採訪時發表了如下專業意見:……」
這一下可炸了鍋了!
律師界的人都是不怕事兒大的,你東方衛視採訪了錦天誠事務所的合伙人,扣個「全國知名大律師」的稱呼,那哥們兒沒上節目,難道就不是「全國知名大律師」了?
律師就是靠名氣接單吃飯的,怎麼會嫌曝光率多呢?一時之間,很多為了證明自己也是「全國知名大律師」的人紛紛開始開炮評述這件事情。確實做得到某省一霸級別的,還能真的約到本省本市的電視台來採訪他們。那些名氣不夠紮實、但自問說出來的法律意見絕對不比「知名大律師」差的人,就只能去找博客類產品發言求關注了。
可惜眼下新浪博客還得再研發半年才推出呢。yy家只有貼吧和人人網兩個產品。
去貼吧發帖闡述專業意見太low了,別人也不知道你是誰。於是這夥人研究了一番,發現新推出的「人人網」可以實名認證發言,還可以邀請別人關注自己的空間,二話不說就成了人人網的用戶,然後在上面大放闕詞指點江山。
還得買點粉,管他是不是殭屍粉。
新聞界、法律界的人都忙完之後,電子業的同行都還一臉懵逼沒反應過來呢。
這些圈內人相互之間的聊天大致上是這樣的:
「握草?世上還有這麼兇殘的飢餓營銷、話題營銷?太喪心病狂了吧!蘋果的ipod那樣做GG,那樣宣傳自己,在米國也沒形成這種聲勢啊!一個yy-mini質量性能也沒見比蘋果逆天,怎麼一時之間所有小學生都以買個yy-mini為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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