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在我眼裡只是只蚊子(2/2)
年輕、也沒啥拿得出手的學歷、資歷,卻能管到肥缺,這一點也不奇怪——因為他是一個二代衙內。他的叔父就是集團老闆、市w書記的小舅子。所以他家的地產公司拿地做拆遷、舊城改造就跟玩兒一樣。
華夏的《物權法》,是2006年底擬定成稿、2007年3月的兩-會上才通過、07年10月才正式生效實施的。《物權法》誕生前後,在華夏大地上征地拆遷的難度可謂是天壤之別。
那些趕在了《物權法》實施後才被舊城改造的城中村土著,骨頭比前輩們硬了起碼百倍,一個個都會引經據典:這個征地改造的目的是開發商業項目!不是為了造地鐵用於社會公益!《物權法》保護人民的神聖產權!老子有權漫天要價不搬!老子就是要當釘子戶!
所以,也就從07年開始,陸海鷹才覺得「舊城改造拿地」這種事情越來越煩、「刁民」越來越難料理。
而在此之前拿的那些地,壓根就不叫個事兒。
比如沿著河坊街一路向西、直通古城門清波門外這片地,正是他04年就拿下的,不要太輕鬆。
不過那個地方已經靠近城區邊緣,再往南就是西子湖畔的山林景區了。當年實在編不出「改造成現代商業/住宅區」這種征地藉口,最後就搞了個「保護古建築文物,恢復南宋御街原貌」的理由。
名義上說是要保留那些四合院古建築,但是要由政府經營管理,搞成民俗旅遊景區,不能再讓平民居住。
至於被遷走的平民,陸海鷹自問廣廈集團也給足了最優厚的條件——到三里亭郊區的農科院附近,搞一批新的小區,按照一比四的面積補償給拆遷戶。
用西子湖畔一平米的破舊大雜院,就能換四平米的嶄新電梯房,**怎麼也該感恩戴德吧?
因為是04年,拆遷工作很順利,當時完全沒有人敢鬧事兒。三里亭的新公寓投放給拆遷戶們入住之後,陸海鷹也就大手大腳地開始「仿古街區恢復」的開發工作了,不出兩年,又能為錢塘增添一道招牌旅遊景觀,當真是「功德無量」。
然而,「保護古蹟」的施工進行到05年底的時候,陸老闆終於露出了本色。
市政規劃局又出了一份考證文件,證明「南宋御街古蹟保護區範圍,經考證只應當包含河坊街,沿河坊街西端、自吳山繼續往西部分街區,經補充考證均成於清代,並無文物保護價值」。
然後,這塊一年半前征來的地,有大約一半多都可以用於重新規劃。
開發單位補繳變更土地用途的差額補償金,就可以開發住宅和商業建築了。
至於重新還給已經接受了異地置換補償的「釘子戶」,那當然是不可能的。
可惜,世上就是有那麼一群「不知死的刁民」消息特別靈通,明明都已經接受了異地置換的新房子,在見到舊宅被夷為平地重新打樁另起高樓之後,跑回來鬧事。
這伙「釘子戶」還特地請了律師,拿著當初《拆遷補償協議》上白紙黑字的「本次征地目的為保護有文物價值的古建築」這個條款,控訴開發商「擅自變更拆遷用地用途」,表示己方有權要求解除補償協議、原拆原遷回來居住。
知道這伙拆遷戶鬧事兒的消息後,陸海鷹的第一反應就是忍不住啐罵了一句:「馬勒戈壁的!這幫不知死的刁民!四平方換一平方都餵不飽的狼!看來不搞死幾個它們是不知道錢塘城姓王了!」
罵歸罵,他也不至於真的把事情鬧大,去「搞死幾個」。只能是一邊調查,一邊分化瓦解。
然而,就在那時,幾個顧誠當年祖宅附近的鄰居,挖空心思把顧誠的聯繫方式翻了出來——從98年背井離鄉開始,顧誠就已經不在那兒住了,到2000年回國創業,全家搬走之後,哪怕是顧誠的祖母和姑姑,都已經不和那些本來就沒什麼交情的鄰居來往了。
電話不可能直接打到顧誠這裡,只能是打到了顧誠的某個秘書那裡。秘書一開始搞不明白狀況,不得不找潘潔穎確認了一下這些陳年舊事兒,最後還是潘潔穎在飯桌上隨口跟顧誠提起——那是06年年初的事情。
顧誠聽了表姐的轉述時,態度是這樣的:「我不想管這種事情,不就是拆個遷麼。按照目前的市場價,置換的地方四平米的價錢,也不比西湖邊一平米低了吧。何必把事情鬧大,搞得社會公眾以為我們誠品控股的人也在乎炒房呢。我們是公眾人物,要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對社會預期的影響。」
顧誠不希望因為「連顧誠也斤斤計較房價」,而給世人留下恐慌性炒房的預期。
潘潔穎當時也不是很走心,但還是謹慎地為顧誠掃盲了一句:「可是我聽他們說,這事兒不能這麼算——我們騰退的都是四合院、二層小樓。他們重新蓋成高層電梯房,容積率可以擴大三倍,光這上面他們就賺了兩倍多了。何況哪怕一平米換郊區四平米目前市價來說是划算的,但是以後西湖邊的房子稀缺,肯定還要暴漲。」
「我們也沒有農民的身份資格,又不能自己蓋房子。兩層也沒法推了換成七八層,那種算法對我們還有什麼意義?聽我的,別參合這些破事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