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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決不能認錯(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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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分兩頭,時間線稍微回撥數日。

大洋彼岸的加州,蘋果公司總部。

賈伯斯最近很心煩。

那些狗日的越獄破解組!

iphone-3g是4月初就在米國市場發布上市的,並且延期了大約一周後開始在歐洲市場接受預購,4月20日之前在華夏進入了聯通的合約機布局,再往後又布點了一些更加零散的國家市場——前前後後大約一個月的時間,完成其全球發布的布局。

雖然算不上「全球同步」,卻也是一個很大的進步了。要知道07年暑假時發iphone初代的時候,初代機可是半年都沒走出北美。

原因無他,那時候的iphone軟體生態太孱弱了,用戶根本沒有多少「非用iphone不可才能玩的遊戲、用的應用軟體」。

如今隨著iphone-3g和app-store的布局,ios的生態才終於有了一些徹底盤活的趨勢。

然而,那些狗日的越獄破解組,簡直不給蘋果公司喘息的機會。

僅僅4月15號,上市才兩周左右,破解組就把root重燒iphone系統的工具做了出來,提供了越獄服務。從此以後,買了iphone-3g的消費者只要願意,都可以用越獄工具突破蘋果公司對app-store的壟斷,繞過app-store自由安裝第三方提供的手機app。

當時,賈伯斯就在內部討論會上,就這個問題大發雷霆,還把那些沒有認識到問題嚴重性的高管痛罵了一頓:

「我們公司拉攏大多數手機軟體開發者最大的核心共同利益是什麼?我們相比於其他開放式系統智慧型手機方案的核心優勢是什麼?

是我們蘋果公司可以對app-store上的准入軟體進行內容審核,從而把盜版、破解版的遊戲、應用軟體屏蔽掉,逼著用戶掏錢購買正版的軟體!

所以,全世界深受盜版侵害的軟體開發商,才會聯合起來入駐ios,甚至在入駐之後放棄開發其他平台的同款——就跟那些被盜版侵害的遊戲開發商,為了防盜版,寧可開發『ps3/xbox主機獨占,無pc版』的遊戲!

如果app-store對iphone的安裝入口壟斷,被越獄突破了,那麼那些軟體商還會因為『iphone可以保證用戶只買正版軟體』這個承諾而爭相入駐app-store麼?我們相對於其他開放式系統智慧型手機的『應用豐富度優勢』還怎麼保持?」

賈伯斯的想法很明確:任何一個行業,在剛剛進入的時候,聯合開發者比聯合消費者更重要,因為在這個行業剛剛被創建的時候,開發者是相對稀缺資源。當年他搞蘋果電腦的時候,和windows系統的電腦形成常年競爭時,其實一開始蘋果也是頗有優勢的,因為蘋果始終是在聯合開發者,打壓消費者。

而傳統pc電腦的系統發展史證明了:當個人pc電腦發展了十年、二十年之後,開發者不稀缺了,所有曾經「才華橫溢、功能驚艷」的軟體,都可以得到廉價甚至免費的替代品,所有牛逼程式設計師做出來的東西都可以被成熟但略笨的模仿者模仿,到那時候windows的體系就徹底翻盤了。

換句話說,賈伯斯的思維模式,適合在某一個行業剛剛被創造出來、技術還存在巨大真空、開發者相對稀缺更容易被壟斷的階段。而十年八年之後,平台成熟了,一旦消費者或者說用戶資源更稀缺,蘋果模式也就衰落了。windows和安卓在兩個不同領域爆掉蘋果,其實是一種重演。

賈伯斯的憤怒,短時間內再次強調了蘋果公司的核心利益,也暫時統一了內部的思想。

「這些越獄破解者必須馬上幹掉!雷霆式的迅猛懲戒,殺一儆百!」賈伯斯在長篇大論之後,下達了這條命令。

「可是,那些破解者都非常隱蔽,並沒有公開以商業目的散播過越獄工具,谷歌公司也不願意配合我們進行屏蔽,目前已經管不住了。」主管運營的蒂姆庫克有些無奈地對老搭檔訴苦。

而其他高管都緘口不言,不敢在賈伯斯盛怒的時候插話。

「美利堅的法律難道已經墮落到這種程度了?我隨便谷歌一下都能搜到那麼多破解工具的分享,你居然說法務團隊拿這事兒沒辦法?神聖的版權法是篩子嗎?」

庫克跟旁邊一個帶點黑的混血西裝男對視了一眼,苦笑著說:

「史蒂芬,事情沒你想像的那麼簡單——且不說那些提供越獄下載的網站都不架設在米國,幾乎都在那些法外之地。而且境內的那些主要宣傳者也都不是以開發者的名義在運作。他們背後明顯有非常懂數字版權法案的法務團隊在運作,所有人都是以消費者分享經驗的模式在運作——他們既不是開發者,也不是直接的下載提供者,他們只是在分享產品使用經驗。這裡面的法律非常敏感——具體的我讓拉蒙跟你解釋吧。」

拉蒙便是那個混血西裝男,蘋果公司的法務總監。

他順著coo的勸諫往下訴苦,把這事兒操作上的法律難度剖析了一遍。

「那是你們搞法律的人應該去關心的事兒,我不要聽細節!我只要結果!哪怕他們是以消費者分享產品使用經驗的名義在搞這事兒,你也給我起訴!就起訴他們『篡改和破壞計算機設備系統』或者別的什麼罪名!我們要震懾住這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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