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章 對賭合作(2/2)
「如果你們有興趣,我們可以初步合作一下,簽了保密協議之後試作三個月拓撲。如果你們能證明自己的技術實力,就可以保留祖龍工作室的獨立名頭,以研發方名義最後加入到項目中去。我也會負責幫你們充實美工和策劃人員——這些人才我在傳奇娛樂已經培養得夠多了,他們完全知道怎麼把一款遊戲做得漂亮,以及從遊戲心理學角度吸引人玩下去,掌控玩家對爽點的心理節奏。」
一通雞湯安利,王宇就被顧誠說得熱血沸騰了:「請相信我們的實力,我們一定有這個技術功底的,不過能了解一下遊戲的劇本和設定嗎?」
「老王你別急啊,」分管商務的曾哥好懸沒被技術宅豬隊友氣死,心說對方只是吹吹牛你就上鉤了,後麵條件還怎麼談?他好不容易壓下同事的瞎說,轉向顧誠求保證:
「顧總,您剛才說的這些合作條件,未來都可以細化到外包協議中麼?如果您的投資規模沒有到位,我們是否可以以此為條件拒絕移交成果?」
「當然!我說的每一句話,都是寫進合同里的,都能成為到時候出現意外時的抗辯條件。你放心,我還掏不起一兩個億研發一款遊戲麼?」顧誠說這話的時候輕描淡寫,但他確實有這個資格。
說完還很和藹地表示:「還有什麼儘管問,不要有壓力,我也喜歡先小人後君子。」
曾哥又問了幾個,著實有些不好意思,心說今兒個是遇到真土豪了。
還是個懂行的真土豪。
很快,就談到了具體合作方式。
「我很願意尊重原創團隊,也認為每一個研發團隊都應該得到他們應得的部分。對於合作模式,我不想套定額的行規,所以我給了你們兩條路。
第一條,就是正常的僱傭式外包。你們有多少人手,多少研發力量,我每月給一筆固定的薪酬/保險,比如我每月固定開支500萬人力成本,買引擎買硬體設備的錢也算我的。最後遊戲出來之後,從遊戲運營純利潤提成5%給研發團隊。
第二條麼,就是收益更大,但風險也更大的模式了——初期硬體還是我提供,但是只算租賃,項目結束後這些硬體產權仍然屬於yy娛樂。而人力成本我不開支,如果你們資金流有困難的話,我可以借貸給你們發工資的錢。但是項目結束之後,未來該項目總銷售收入的20%,都會屬於工作室——注意,這裡是銷售收入,而不是純利潤,是不扣除成本的。」
王宇還沒怎麼聽明白,曾哥已經腦子轉過彎了。
顧誠給的第二種方案,相當於讓祖龍工作室自負盈虧了。如果網遊銷售大爆,肯定比模式一拿錢更多。但如果效果不咋滴,很有可能管理層連每月幾百萬的人員工資都賠不出來。
第一種,則是旱澇保收,再稍微小賺幾塊錢利潤提成。
曾哥想了想,狐疑地問:「既然方案二風險那麼大,也才給20%銷售收入是不是少了點?」
顧誠一副理所當然的語氣:「要知道,遊戲界還沒有人這麼合作過,所以我是參照了其他智慧財產權創作行業的行規——在好萊塢,電影製作方也只能從票房中拿到30%。因為他們還要分四成給院線、分三成給發行方。
網路遊戲運營過程中,伺服器、帶寬這些運營團隊的開支,營銷推廣團隊的開支,也都是風險,研發開支,最多只占到總成本的三分之一。何況以我在國內的地位,『發行』上的優勢和效果絕對更大。我覺得20%已經很公平了。」
研發團隊占三成銷售收入,幾乎是全世界知產領域的共識。曾哥只是不懂行,顧誠舉出這個例子之後,他馬上心服口服了。
兩人商量了一下,曾哥原本還準備勸說王宇和後方團隊談一談,過幾天再確認模式。但王宇僅僅和兩個鐵哥們兒通了個電話,就拍板了。
「我們還是模式一吧,咱連兩千萬現錢都拿不出來。模式二萬一賭輸了,兄弟們工資都發不出來——原先只管過50個弟兄的工作室,一下子擴充到300萬往上,咱沒扛過這麼重的擔子,還是穩一點吧。」
曾哥知道上面的人也都沒信心,便作罷了,他只是最後問顧誠確認了一句:「顧總,那我們這個項目選擇了模式一之後,將來如果團隊磨合充分了、資金底子雄厚了,後續項目想選模式二,還能換麼?」
「當然,我這兒都是一事一簽,不會用長約霸王條款捆人的。」顧誠傲然地說。
「成!顧總那麼爽快,咱兄弟們就給顧總賣命了!」聽說每個項目都還有單獨選擇權,王宇這種容易知足的理工男立刻投降了。
世上還有比「窮的時候領工資、富了之後還能隨時賭一把」更好的生活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