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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專利強制許可(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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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老奶奶聽到這話還是不樂意:「那小伙子,你跟我說說,你說這是什麼國際規則。

那人家那什麼印國,為什麼就不要遵守這個規則,人家為什麼就能做這種藥,還便宜的,老百姓也都能吃得起的。」

「奶奶,我跟你說,在國際上面是有專利法的,我們當然也可以造這種仿製藥。

但是必須要等人家專利期20年過後才行,這叫尊重人家的智慧財產權。同樣的我們造出來的藥,別人一樣尊重我們的智慧財產權。

否則大家都不尊重這個東西,以後誰還會研究新藥。」

張岩松只能給老奶奶解釋了起來,有一種東西叫做專利。

「那憑什麼人家印國可以造,咱們不可以。」

老奶奶聽到這話還是不理解,你要說有這個東西吧,為什麼人家能造咱們不能造。

張岩松只能繼續解釋了起來:「他們國家頒布的一種東西,叫做專利強制許可,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不經專利權人的同意,由政府授予、許可其他企業使用某項專利。

一般這種政策其他國家是在那種特別強的傳染疾病上面才會允許的,但是癌症並不是強傳染的疾病,所以沒有辦法頒布這種政策。」

「那人家國家頒布了,我們國家不能頒布嗎?這能救多少人的命啊,我們就不能跟人家國家學一學嗎?」

老奶奶聽到這話哭喪著臉說道,人家國家的政策好,咱們也可以學一學呀,為什麼就不學呢。

張岩松聽到這話搖了搖頭:「這要是不符合國際規定的,他們國家政府每年都要跟人家打官司。

而且一旦頒布了這種東西,基本上就是把自己國家的製藥行業給毀掉了,永遠不可能有創新。

永遠就只能指著別人國家的研發藥,跟在人家屁股後面吃灰。」

「吃灰就吃灰,毀掉就毀掉了,能救人命不就行了。」旁邊那個群主聽到這話,有些不滿的說道。

張岩松嘆了一口氣:「那你知不知道一旦我們國家失去了研發新藥的力量,會造成什麼樣的後果。

不僅是國家命脈被人家掐在手裡面,那就很有可能本來十幾年後能治好的病人,要等到二十多年以後,那這十年沒有要吃的病人該找誰說理去?」

「你別跟我說這種假設,我們看不了這麼長遠,我們只能看到我們現在沒活路了。」

那個群主聽到這話就是一副不耐煩的樣子,我怎麼知道,人家是不是幾十年之後就是沒藥的,我就知道我現在沒藥了。

「但是國家必須要看的這麼長遠,要為國家,為全體國民,為子孫後代考慮,如果不這樣的話,只會毒害子孫後代。」

「那我們就不算人民了?!那你們就不能先為我們考慮!」

「我們已經在盡力解決這件事情了,上面也在討論各種應對方法,絕對沒有說什麼不幫你們解決問題。

這種事情是很複雜的,不可能一下子就把你們解決掉。」

張岩松看著一副我就不講道理的病人,也是十分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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