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3、太講理了(上)(2/2)
虎娃:「問也問了、謝也謝了,公山虛將軍,你還想怎麼辦呢?」
公山虛:「我只是過來和小先生打聲招呼,身為鎮守畋獵園林的將軍,我有責任將這裡發生的一切意外,如實上報國都中諸大人。回去之後我就立刻派人趕往龍馬城以及國都,如實稟告並公布此事。」
虎娃:「那位君女,恐怕不會樂意的。」
公山虛:「我只能這麼做,她若是在遊獵時出了意外,我是要擔責任的,但我身為遊獵將軍,卻不能聽她的號令。」
虎娃望了望那已經被踐踏地不成樣子的大片田野,突然道:「今日之事,以國中禮法,宮嫄當受何等責罰?」
公山虛聲音有些發顫,猶豫了片刻但還是答道:「刖刑。」
在這種農耕社會,糧食生產是維繫整個國家運轉的生命線,人們絕不可以隨意踐踏青苗。若是無意為之,將受訓斥;有意為之,將受責罰;故意在春耕時毀壞大片青苗,則是很嚴重罪行,當受刖刑之發。
所謂刖刑就是砍腳,初犯砍一隻腳,再犯砍另一隻腳,若是罪行特別嚴重,則同時砍去雙腳。宮嫄身為君女,深受國君喜愛,真把她的腳砍掉的可能性不大,因為還有留情開恩一說。其人的身份尊貴,也有機會躲過這種刑罰,而以其他的方式來替代補償。
但就算是國君,也只能赦免宮嫄所受的刑罰,而且還要找出表面上足夠說服人的理由,卻不能抹去宮嫄的罪名。也就是說在春耕時放肆行兇、故意毀青苗之罪不可改變,她最好的下場,也不過是被定罪而脫刑,這已經是一種特權了。
宮嫄其實本不必如此,那駮馬只是一頭畜生,不論其有沒有靈智也仍然是畜生,剛開始踐踏青苗的是它,而它已被虎娃所殺。假如宮嫄問清楚情況,表示願意賠償,也便能大事化小,更沒人會去追究她什麼。
可是她又帶著車駕、率衛隊踐踏田地來捉拿虎娃,罪名便坐實了。至於後來又裹脅軍陣動手,則罪名就更大了,就看有沒有人去認真追究、這件事情會不會被公開。
虎娃又問道:「射出那一箭的衛隊長,又該受何刑罰?」
公山虛這次回答地很乾脆:「斬刑!如果他供出是受人指使,那麼指使者便與其同罪。」想了想又補充道,「其實沒有那一箭,他和那些衛士們也當受刖刑。」
虎娃:「哦,那倒是有點冤了,他們只是聽從宮嫄的命令。」
公山虛卻搖頭道:「不冤,一點都不冤!衛隊的職責就是保護君女,也包括勸誡阻止她不要有過失,而不是縱容協同她犯下罪行。宮嫄並無生殺之權,她若是對衛隊不滿意,也頂多是要求撤換。可是衛隊不能未能阻止君女,還跟隨她踐踏田地、行兇拿人,便是同罪了。」
虎娃追問道:「那些衛士都會被砍腳嗎?」
公山虛又答道:「這倒也未必,只是罪名和相應的刑罰如此,但根據國中禮法,這等不涉及謀逆以及人命的毀財之罪,只要他們能認罪悔過,並賠償受害者的損失,刖刑也可從輕改判為杖刑。」
虎娃點了點頭:「將軍倒是一個明白人,事情看得很清楚。那麼依你看——我又該受什麼責罰呢?」
公山虛想了半天,這才答道:「您鬧了這麼大的動靜,居然無罪可究,就連想公開緝拿您都不好辦。至於您踢君女的那一腳嘛……不說也罷。」
虎娃殺駮馬無罪可究,至於後來,他也沒有襲擊君女的車駕,想栽贓都栽不上。每次都是君女帶著一伙人來找他動手,更重要的是,他取勝之後並沒有去追擊,性質完全就是自衛,沒有任何尋釁傷人的舉動,因為根本沒那個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