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4章 同意辦報紙了!(2/2)
夏鴻升笑道:「法家提倡法制,強調帝王統治百姓,國家管理民眾,應當「不別親疏,不殊貴賤。一斷於法」。陛下以為這種學說可有用處?」
「自然有大用。國無法而不立,如今科舉之中有明法一科,設使天下無法,又該如何治理?」李世民說道。
「微臣也知道一些法家的學說,微臣以為。合理的法制是維持社會穩定的基礎和必須。」夏鴻升對李世民說道:「而欲圖法制,則須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有法可依是前提,有法必依是核心,執法必嚴是關鍵,違法必究是保障。有法可依,就是要建立統一、完備、合理的法律,根據不斷出現的新情況,去補充和完善法度。有法必依,就是要保證法律效力的普遍性和有效性,所有的人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出身、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都必須平等地遵守朝廷的法度,依法享有法定的權利和承擔法定的義務。執法必嚴,就是要確保嚴格公正的執法和司法,維護社會公平和正義,也要防止執法者濫用權力。違法必究,就是對一切違法犯罪行為都要按照「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給予懲處,法不阿貴,繩不撓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辭,勇者弗敢爭。刑過不避大臣,賞善不遺匹夫。」
李世民先是一愣,但是很快就立刻眼中一亮,說道:「夏卿說了這麼多,意思是想要朕針對報紙制定律法,通過法度來限制開辦報紙的人,和報紙上的內容!若是超出法度中所限制的報紙,就可以照著法度對其進行治罪!如此一來,人們可以依照法度開辦報紙,在報紙上評論朝廷之事,又在法度的限制下,不能胡言亂語!」
夏鴻升點點頭:「陛下英明!朝廷的事物透明化,雖然會給朝廷帶來麻煩,但是從長遠來看,所帶來的政策的切實執行,和民眾對朝廷、對陛下,對文武百官的信服。同時,也可以使朝廷通過報紙上的反應,了解百姓的想法,就不會再出現『何不食肉糜』那種情況了。而為了防止人們的言論帶來的負面影響,朝廷可以制定和頒布適用於報紙、刊物、文章……等的有關朝廷的事情採集、傳播、刊印、交流的法令,對這些新聞和消息的傳播行為進行規範,明確類似於報社這種新聞機構的性質、任務和具體職責,明確報紙與朝廷和百姓的關係,為附和朝廷利益的報紙提供法度上的保障,同時也從法度上對不符合朝廷的利益的報紙和消息進行限制,防止報紙濫用權利,信口胡言,煽動百姓。如此一來,報紙就會成為朝廷手中的一面鏡子,通過百姓的反應照見自身的不足。也是朝廷手中的一併輿論長劍,可以通過報紙來引導百姓的想法,使百姓的想法附和朝廷的需要!」
李世民沉思起來,在權衡利弊。在報紙上面刊載朝廷的事情,讓全天下的人都看到,知道,對於李世民來說,這是一件冒險的事情。然而,李世民也知道,冒險總是同機遇並肩而行,捨不得孩子,套不住惡狼。
夏鴻升靜待李世民想出個結果來,他相信以李世民的眼光和野心,會讓他嘗試冒這個險。
良久,李世民忽而開口問道:「若是讓夏卿發行報紙,通過報紙讓天下不論是士族,還是百姓,不拘是農人,還是商人,全都支持朕去攻打突厥,夏卿需要多久?」
夏鴻升成竹在胸,笑道:「數月之期,足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