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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二十九章 專業法醫的論斷!(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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鬧哄哄中,終於有個科學權威開口了,論壇里眾人都安靜下來。

紐約警察局法醫道:

「我可以以專業的身份,來判斷其中一些案件,我可以說,和市面上大部分偵探推理劇,最多只有一半的案件符合現實不同,《大宋提刑官》中,幾乎絕大部分案件都是有嚴格的邏輯。

首先,第一個案例中,鋼釘從腦門釘入,只要鋼釘入腦的角度,準確規避動脈,確實可以做到殺人不見血。

當然現代的法醫檢查,是完全可以檢測出腦中的鋼釘的,但是過去沒有x光,也不會有人解剖人腦,所以查不出來很正常。

第二個,宋慈的父親服毒自殺,這個沒什麼爭議,指甲變色,眼球凸出,這在很多歐美的古典小說中,都有類似記載。

不過神奇的是,《洗冤集錄》中,竟然有兩個極為罕見的細節,『舌上生小刺皰,糞門脹綻』。

這個其實我也不清楚,所以我早上去辦公室查詢了相關的卷宗,然後驚訝的發現,很多類似案件確實有這個現象。

至於為什麼會產生這個現象,是特例,還是共性?我還無法確定,但是顯然這《洗冤集錄》的細膩程度,已經超越了現代法醫的某些範疇。

第三個案件是上吊自殺,劇中的看勒痕沒什麼稀奇的,福爾摩斯,柯南當中都有過類似細節,相信大家沒什麼爭議。

可是宋慈卻知道聽『屍體』,察覺屍體沒拿下來時,沒有發出聲音,當時我看到的時候,都是嚇到了。

因為我見過上吊的屍體,如果沒有被人移動過,取下來時,會發出一聲悶響,我一直都是以為自己聽錯了!

現在想來,是因為死者胸腔空氣,在封閉空間突然打開,才會造成這種現場,我看到這裡,真覺得宋慈是個神人了。

而接著,就到了最爭議的一段了,劇中原文是——

『凡生前被火燒死者,其屍鼻口內有菸灰,兩手腳皆蜷縮,若死後燒死者,其人難手足蜷縮,口包內既無菸灰,弱不燒著,兩肘以及膝骨,手腳亦不蜷縮。

又若被刀刃殺死,卻作火燒者,仵作拾起白骨,扇去地上灰塵,與屍首下淨地上,用米醋灑潑,弱是殺死,既有血入地。

---《洗冤集錄》卷之四,二十六,火死。』

顯然,任何法醫都知道,酒和醋在一起,是不可能讓已經淡化的血跡現形的,因為想要酒和醋融合達到這種效果,就必須產生乙酸乙酯。

可如果沒有催化劑的存在下,在沒有加熱的情況下,酒和醋在一起,需要十幾年才能反應生產出率不到百分之五十的乙酸乙酯。

絕不至於讓血跡能顯現的這麼明顯。

我但是也是為這個問題,想破了腦袋,可我早上查閱了一下資料,發掘釅醋,並非一般的醋,而是一種濃度很高的醋,而且重點是,根據華夏古籍中的記載,華夏釀醋各不相同,加入的原料也不同。

以中藥里那些神奇的什麼鍋底灰,童子尿的材料類似,就算華夏人加入了某種神奇的東西嗎,偶然成為了乙酸乙酯的催化劑也不是不可能的。

畢竟,華夏古人根本不知道乙酸乙酯是什麼東西,也不可能知道乙酸乙酯能顯現血跡,如果他們沒有具體事實,是不能把這些記錄下來的……

這就是我看前兩集內容的感想,我現在已經完全相信了宋慈這一位偉大的古典法醫,而《洗冤集錄》絕對是法醫學的寶典,絕對值得我們現代法醫作為參考學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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