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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六章 打不過就叫人不是常識嗎?(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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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辦?」時臣的眼睛眯了起來,金閃閃正在戰鬥,言峰綺禮此刻還在教會裡裝蒜,而assassin被那個疑似berserker的servant攔住,難道自己會是第一個退場的master?

時臣咬了咬牙,用一種有些複雜的眼神狠狠地盯了雁夜一眼——「不行,我不承認啊!」

也不知道時臣是不承認雁夜這個魔道之恥居然成為了一個能夠和自己對抗的魔術師,還是不想承認對方那個看起來像是自家老婆的魔術造物,總之,他的手背閃過一絲紅光之後,金色的英靈便出現在了房間之中。

「切,這種雜碎就是你叫我回來的原因嗎?時臣?」吉爾加美什一臉不爽的站在雁夜與時臣之間,用一種輕蔑的眼神掃了一眼時臣。

時臣壓制住自己暴跳的青筋,微微彎腰行禮。

「罷了……怎麼說你也為我提供著魔力……」金閃閃搖了搖頭,一副輕佻的樣子轉身看向了雁夜,然而,還沒等他開口,清脆的骨折聲便吸引了他的注意。

assassin的分身,在吉爾加美什出現的瞬間,便被折斷了脖子。

沒錯,就是這麼容易,百貌之哈桑和咒腕完全不同,是以多重人格存在的特殊英靈,雖然能夠分裂出海量的分身,但其個體的戰鬥力卻只能用普通來描述,實際上,其戰鬥力甚至比不上優秀的魔術師來的強,如果不是有對魔力這種特性的話,只要是達到了實戰級別的魔術師(指擁有自己的禮裝並形成了獨特的戰鬥套路的魔術師,遠坂凜用寶石強化自己的格鬥技也算達到了這個門檻,只不過有點敗家),就可以吊打assassin的分身。

馮雪本來就沒有幹掉assassin的意思,或者說明白就算幹掉了它也沒什麼用,反而會導致言峰綺禮的察覺,但是當金閃閃出現後他卻必須動手了,因為他可不想在對抗金閃閃的時候,還要花功夫防備著一個精通暗殺的刺客。

雖然他並不怕暗殺,但是雁夜卻不行。

就算艾麗婭再怎麼吸收傷害,如果一擊必殺的話,也沒有什麼作用不是?

而金閃閃看到馮雪的瞬間,臉色卻是瞬間猙獰起來——「你居然會在這裡?我有說過吧?下次見面的時候就是你的死期!」

「?」對於金閃閃的表現,時臣卻是一臉奇怪,然後,他才意識到,berserker居然和碼頭上的另一個archer長著同一張臉!

「怎麼?奇怪嗎?」berserker狀態下的馮雪(以後簡稱berserker)淡淡的笑了笑,頭頂那冠冕狀的骨質角與七個原罪紋章交相輝映,「召喚同一個英靈的正反兩面,不正是你母親(芬蘭姐妹的妹妹應該是時臣的母親,所以凜才會有四分之一外國血統,但是如果這麼算,那麼遠坂時臣就是他母親四十歲左右才生出來的,兩姐妹十七八歲來冬木市戰鬥,失敗後妹妹嫁給遠坂家家主,二十年後,妹妹生下時臣,又過了將近四十年,時臣參加聖杯戰爭,這樣算起來時間剛好)曾經使用過的技術嗎?」

「……」時臣沒有答話,反倒是金閃閃已經懶得去和他多說,一柄柄金色的武器便這麼砸向了馮雪。

這個月打賞不給力啊,算了一下,到目前為止只夠加更三章的,還有一個是「還讓人取名字麼」兄弟的舵主……我果然不適合寫群像啊,下一卷還是去婊設定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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