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 言論自由(2/2)
那都是好幾年之前。
本來這樣的事情,如果放在二十一世紀都不是什麼問題。大家男女談戀愛同居也是非常平常,談著談著不滿意就直接分手。
法院也不會理會這些東西。
但現在不一樣。
同居?
除了青樓妓女,哪一個女人是你可以隨便睡完,就抹嘴不承認的。如果那樣那個女人估計只有抹脖子上吊一條路可以走。
畢竟這幾百年都講究,餓死事小,失節事大。
女人如果沒什麼名分被男人睡了,以後怎麼出去見人。更何況是沈佩貞這樣的名人。
「希陶姐,其實這些事情的確是很難用法律界定。我們可以批評魏肇文,可以從道德上譴責他,但也僅僅是如此。法律並沒有規定這方面的問題。畢竟他們開始是你情我願,戀愛自由,也是婚姻自由。我們總不能說魏肇文最後不娶她,就說這是犯法。」
今天這些婦聯女將來到張學文這裡,就是希望張學文出面解決這個問題。
在她們看來,沈佩貞之所以敗訴,就是因為男權社會,男人的權利太大。沈佩貞雖然和大家走的路不同,但大家跟她畢竟有交情。
不能看著她這樣敗訴。
所以徐宗漢、唐群英、何香凝這些人就來張學文這裡要說法。
「不,總統,我認為他是犯了法律的。」
何香凝站起來直接反駁張學文的話。
「何主任,請講。」
張學文苦笑。
隨著張學文的權威日盛,在公開會議的時候,已經很少有人敢隨意的反駁張學文。雖然這不是張學文希望的,但的確是如此。
大家有意見都是會私下跟張學文反映。
因此平常開會的時候,張學文在開會之前是絕對不會表態的。都是讓大家討論,最後才總結。因為一旦張學文先說話,那麼就算有不同意見,大家也不會表達出來。
可是這些革命女將才不管那些。
「他以結婚為藉口騙取沈佩貞的身體,本身就構成詐騙罪。他是先有結婚的成諾,才會讓沈佩貞心甘情願跟著他。但他最終沒有完成結婚的成諾,那麼這就是一個詐騙。」
何香凝這麼一說,張學文也不知道應該怎麼回答。
詐騙?
「這……」
張學文想了想道:「這個我不好判斷。而且就算真的是詐騙,也不應該是我來判斷,我來下命令。法院自然有法院自己的程序。」
「這怎麼行。」
唐群英立馬拍桌子站起來。
「希陶姐,你冷靜一下。你們看這樣行不行。你們不是認為這是詐騙嗎?你們完全可以再次向法院提起訴訟,你們婦聯可以支持沈佩貞。而且正好借著這個機會,你們還可以多多宣傳關於男女平等、男女平權。」
「哼,好。這個案子,我們婦聯是絕對不會善罷甘休。魏肇文這個浪蕩子,以為就這樣結束,想的太好了。」
幾個人看到張學文不想插手,因此立馬就退出了會議室。
張學文總算是舒口氣。
這件案子,其實張學文真不好說什麼。你魏肇文白睡了人家半年時間,也不給人家一個名分,本來就已經是混帳。但是他雇了一個律師,竟然口口聲聲的表示魏肇文給沈佩貞的求婚對聯是寫給妓女的。
因為在那裡魏肇文寫了一句,送給沈先生這樣的字。
在上海,不少嫖客對上海妓女就是稱呼「先生」的。所以律師就表示,魏肇文從來沒有寫過求婚對聯,魏肇文就是把沈佩貞當成是上海妓女。
這簡直是豈有此理。
齷齪不堪。
但說起來人家魏肇文和沈佩貞也是你情我願,自願同居的。還能真判魏肇文詐騙,這個也不怎麼對。如果一旦開了這樣的先例,那不就是說以後只要是男女不合,女人就可以告男人詐騙。
這怎麼行。
「仙霞兄,剛剛我的語氣有些重了。」
「不,你說的對。」
寧調元搖搖頭,道:「這樣的報紙的確不應該公開發行。是我們宣傳部的責任。」
「仙霞兄,我還是那句話。言論自由不是胡說八道的保護傘。對於這些捏造事實的、誹謗造謠的、攻擊人身的、包括這種低俗不堪的,你們要具體弄出管理辦法。還有對於全國的報紙你們要進行一次摸排。包括背後是誰支持,有沒有外國的資本,大概的情況我們還是要掌握。不能讓這樣的報紙堂而皇之的出現。沈佩貞不管怎麼樣,當年也是為辛亥革命流過血的人,為男女平等奔波多年的人。豈能讓他們如此污衊。」
「我知道了。」
「有好幾家這種低俗的報紙。你們要儘快的整頓,然後在報紙上要點名好好的批評他們。剎住目前報刊這種低俗之風。」
「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