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不識火(上)(2/2)
郭磊笑了笑並沒有說話,而是將目光落在了我的臉上開口說我的氣色也挺好。
不知為什麼,我忽然失去了跟他談話的欲望,只是坐在椅子上慢慢的抽著煙,沉默,我們之間保持著沉默。
再次狠狠吸了一口煙,將菸頭摁在菸灰缸里,我站起身說道,有什麼要求儘管提,會有人幫你辦到的,當然這要求是在合理的範圍內。
郭磊看著我,而且眼中流露出那股桀驁不馴的挑釁,嘴角露出淡淡含有諷刺的笑容,似乎他想用這種神情來激怒我,而我卻平靜的看了他一眼,轉身向著門口走去。
忽然身後傳來郭磊的聲音,何所聞而來?何所見而去?
聽到他說這句話,我愣了一下,這句話出自於世說新語,當初嵇康和向秀一起在大樹底下打鐵以自贍給。
穎川鍾會是個貴公子,特意去拜訪嵇康。嵇康當時正在打鐵沒有理會他。過了很長時間鍾會見嵇康不理他,他感到自已干站在那兒也沒趣,就準備離去。
嵇康見他要走就問鍾會,何所聞而來?何所見而去?
而鍾會說,聞所聞而來,見所見而去。
鍾會拜見嵇康遭冷遇後,時刻找機會報復他。一次司馬氏大將軍府曾一度打算用,鍾會便出面阻擋。這時嵇康欲隱居避禍,遂辭官遷到河東去居住。
後鍾會找機會進讒言司馬昭準備將嵇康殺了。消息傳出,三千太學生為他們請願,想挽救嵇康生命但無果。
嵇康臨刑前索琴彈之,彈罷感嘆道,《廣陵散》》於今絕傳了,死時年僅40歲!
而此刻郭磊說這句話,並不是想效仿古人,而是話語當中暗含諷刺,自比自己是品德高尚的嵇康,而我自然是那道德卑劣的小人鍾會。
我聽到這句話笑了,扭頭看著郭磊慢慢的說道,子並不識火!
而我說這句話也是語出世說新語,嵇康跟孫登共同生活了三年,嵇康以對待老師的禮節對待孫登,稱孫登為隱者。
孫登曾對嵇康說,子識火乎?火生而有光,而不用其光,果然在於用光;人生而有才,而不用其才,果然在於用才。故用光在乎得薪,所以保其曜;用才在乎識物,所以全其年。今子才多識寡,劣於保身,難乎免於今之世矣。子無多求!
這句話的意思是,你了解火嗎?火燃燒起來會產生光,但是火燃燒卻不需要用光,在這個因果關係裡面用光是果。
人活著並擁有才華,但是擁有才華不是人生存的前提條件,在這個因果關係裡面用才是果。有因才能有果,要追求最後的果就必須重視根本。
所以呢要用光首先要有木柴來生火燃燒,才能保證光的照耀;要用才呢得要有見識明事理,首先要有自保之道,人活著才能夠發揮他的才華。如今阿,你這個人很有才華,但是不明白道理,恐怕在當今這個世道下不會有什麼好的結果。你難道就沒有什麼追求麼?
而我對郭磊說,子不識火!實際上在回敬他,你連火都不了解,還在這裡跟我扯犢子!
郭磊聽到這句話,眉頭皺了一下,而我接著說到,火、光、薪三位一體,火為主體,光為附屬,薪為根本,火得薪而燃,光得火而亮,無薪便沒有一切。故而,當識得薪要惜用,保有薪,自然有火,自然有光。
而你連火都不知道,我來看什麼又來聽什麼?郭副市長做人也是一樣的,人、才、身三位一體,人為主體,才為附屬,身為根本,人得身而存,才得人而發,無身便沒有一切。故而,當識得身要存住,保得身,自然有人,自然有才。兩者均貴在一個「識」字。
而對你郭副市長來說,火不識,身不識,你還讓我聞所聞而來,見所見而去,簡直是天大的笑話!
郭磊聽到我這番話,頓時眼睛瞪了起來,臉漲得通紅,胸膛不住的起伏,而我接著說到,我承認你有才,但是你的才是卑劣之才,只能用在用於蠅營狗苟之上,只能永遠用在見不得陽光,腐臭,陰暗、潮濕的環境中。
你的卑劣之才只能暫時蒙蔽別人的眼睛,但是太陽正懸當空,陽光將會很快刺破你的卑劣,讓你的陰謀詭計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而且我相信我能看到,而且你……說到這裡我停頓了一下,緩緩的說道,你更能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