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前走(上)(1/2)
曲江輝的內心,真的不願意這麼做,但首先他是一個警察,而警察必須要遵守上級的命令,這是警察的天職。
當他聽說關於要抓捕我的命令時,頭一個想法就是要通知我,第二個想法就是要反對這個命令,但這兩個想法旋即被第三個想法所壓服。
至於警察的職責,至於服從命令的想法,不過是他掩蓋自己第三個想法的藉口。
自從休假回來與冉柔接觸之後,從冉柔嘴裡得知,我並沒有跟公安廳進行溝通,最後還是在冉柔的疏通下,曲江輝再次官復原職。
當然這是在冉柔謀劃之下,給曲將輝造成的一種錯覺,儘管他也覺得這個事情有些不太可能,但終歸我們之間有了一道裂痕。
南華市的政法委書記一職空缺,曲江輝肯定想頂這個位置,但到目前為止,省里並沒有表明態度。
而冉柔在言語中暗示,她可以幫助曲江輝謀到這個位置,並且冉柔跟那個人之間的關係匪淺,能夠促成此事的把握非常大。
在官場之中誰的利益都不如自己的利益,每一個步入官場的人,都希望自己職位越高越好,為了晉升,八仙過海各顯其能。
儘管曲江惠現在是南華市副市長,公安局局長,雖然跟政法委書記平級,但政法委書記是市委常委,他的職務當然不能跟此職務相提並論。
換句話說,如果曲江輝能夠坐到政法委書記的位置,那就進入了市委領導幹部的行列,如果運氣好的話,進省里也是很有可能的事情。
而此刻的我,被吳名供出是我指使他,買兇砍下房海濱的手,儘管曲江輝內心深處並不相信此事,但他很清楚省里下達的命令究竟有多重的分量!
換句話說,如果他拒絕執行這個命令的話,無亞於面對巨大車輪,不自量力揮舞刺起爪子的螳螂。
在諸多微妙心理的影響下,曲江輝作出的選擇,他選擇了退縮,選擇了服從,選擇了配合,當然我被他拋棄了。
就在我被帶上車之後,曲江輝來到了冉柔的辦公室,他坐在了冉柔的面前,冉柔帶著平靜的神情,不過目光中多了幾分居高臨下,同時還有幾分輕視,不過這輕視被很好的掩飾起來。
這一次冉柔的態度跟以前截然不同,在以前染柔所展示出來的是一種友好的,平等的,甚至是一種推心置腹的關懷,但這一次所表現來的態度,完全被上級和下級之間的冰冷等級差別所替代。
首先冉柔很客觀的,對曲江輝今天的表現做了一番評價,而且在話語當中提到了忠誠,冉柔說,我做錯了事,就要對自己所做錯的事情負責,同時還要接受懲罰。
不要以為身在組織,利用組織所給的高位,幻想自己可以逃脫懲處,但實際上組織是凌駕於所有成員的意志之上,決不允許有人借著組織的名義,接著組織所賦予的權利,來做違反組織規定,違反組織紀律,甚至觸犯法律的事情……。
冉柔的話語當中意思很明確,就是給曲江輝敲警鐘,告訴他,既然你身在組織,你就要聽從組織的安排,否則的話就會被組織所懲罰甚至拋棄!
儘管組織是集體的意思,但對於集體的意志總需要有人來貫穿,而冉柔毫無疑問是這意志的貫徹者。
再說白了,冉柔在話語中,暗示曲江輝只要你聽我的招呼,一切事情都好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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