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六十四章 面貌改變(1/2)
事情確實像我設想的那樣,我的聲望越發高了,千金買馬骨,只要用對了地方,起到的作用遠遠超過千金!
不過也有人說,我不過是假仁假義,故作姿態,對於這個我只是淡淡一笑,在官場上誰不是帶著著一副假面具?
如果用真面目示人,早就被這個權力場所淘汰了!
一開始我每天惴惴不安,擔心肖家的報復,可隨著時間的推移和工作的繁忙,漸漸這個事情在我心中淡化。
也許就像曼妮說的那樣,對方也在等待,想看看我到底要幹什麼!
這個時候表現的越正常越好,越不容易引起肖家的猜忌,開始我還故意為之,但後來我也習慣了!
何石川的案子也結了,不過並沒有我想的那樣,會牽連出很多的人,甚至會牽扯到蔣海帆和楚昊江!
只有一個縣長和行署副秘書長,在他的案子中有利益輸出的關係,另外還牽扯了一個房地產商人和兩個煤礦礦主!
至於何石川為何會有那麼多財產,主要是他在當縣委書記時候,在礦產審批上,給那兩位礦主實施了方便,並且參與到經營當中。
再有就是在土地出讓過程中,違規將土地給了那個房地產商人,而那個房地產商人直接送給他一棟開發好的樓房!
另外還有收受賄賂的情況,省紀檢委你委託地區紀檢委,對這些幹部進行了批評教育,給予了一定的處分。
後來我跟包書記交流,問起何石川的事情,旁敲側擊是否跟江海帆與楚浩江有關係。
包書記跟我說的事情,我簡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他們三個人並沒有任何經濟上的往來!
這怎麼可能?我詫異的說到,包書記問我有什麼新的證據?我思考了一下搖搖頭!
不過在何石川的案件中還有一個重要的人物,並沒有抓捕歸案,那就是齊斌!
何石川交代,齊斌是楊廷和從中牽線搭橋,然後給他送了100萬,這才攬下了拆遷工程。
省紀檢委對這個事情也做了調查,但楊廷和說齊斌只是他的一個朋友,求他幫忙,他也不好推脫就引薦了一下,至於後面到底發生了什麼,他也不清楚。
而何石川跟楊廷和之間確實沒有直接的經濟來往,所以調查了一番,就讓楊廷和離開了!
至於江海帆,何石川說他曾經給江海帆送過一筆錢,但是江海帆後來又退給了他。
所以並沒有牽扯到這兩個人,說到這裡包書記感慨道,看來有些人還是太狡猾了!
其實作為官員,稍微有點腦子的,都很清楚貪污受賄,權錢交易是嚴重違反黨紀國法的。
而作為貪官也分三六九等,什麼都敢收,什麼也敢拿,這種貪官根本不入流,所以叫蠢貪(愚蠢貪官),而且時間不會長久,很快就會東窗事發,落得個身敗名裂的下場!
在有種貪官,看人收受賄賂,不是信得過的人他絕不會要,而對於信不過的人,要擺出一副廉潔奉公,公事公辦的嘴臉。
這種方式風險度肯定會降低不少,但如果給他送錢的人出了問題,牽起蘿蔔帶起泥,他肯定也會倒霉,而這種貪官層次高了一點,算是入門級叫普貪(普通貪官)。
再有一種貪官,不管是誰給他送錢或送物請他辦事,都是公事公辦,沒有絲毫通融的餘地,給人的感覺就是絕對的廉潔奉公!
但實際上並沒有找到門道,這個人往往有一個代理人,只要找到了代理人,價格上的去,事情自然也就能辦成了。
例如很多貪官都是夫妻店,老婆後面收受賄賂,丈夫在前面廉潔奉公!
這樣的貪官比起剛才手段,又高明了一些算是登堂入室,叫做高貪(高級貪官)
還有一種貪官,具有極強的偵察和反偵察能力,同時又精密設計每一次貪污受賄權錢交易的過程。
例如前一段查處某地反貪女局長,收到舉報信就把當事人「請」到反貪局,然後通過中間人找當事人家屬談判,商量好價錢。
之後,當事人家屬必須按照設計的付錢流程將錢送出去,收錢之後放人。
關鍵收錢過程堪稱經典,先準備一輛無牌小汽車、幾個異地購買的二手手機和無實名登記的手機卡,通過中間人將手機和手機卡送達當事人家屬,讓當事人家屬一切按指揮行事。
然後精心選取收錢路線,通過手機卡遙控指揮行車、交錢、收錢。
為了保險起見,有時還會臨時指揮收錢和送錢的車輛變換路線和地點,多走幾程路,確保安全。
像這種貪官非常的狡詐,所以又叫狡貪(奸詐貪官)!
再有一種就是更加隱密,往往依託於正常的商業活動中,這種貪污受賄權錢交易非常的隱蔽,而且更不容易讓人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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