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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7章 在下身無分文(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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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王雲倉介紹。

此時通州屬於淮南東路。

即是州,地位相當於後來的地級市。

按照歷史發展,待到元朝至元十五年,通州還將升為通州路,後來還是恢復州,由此可見,這是個古代大城市。

通州城。

王琛憑藉傳信順利進入。

再過些年,宋朝徹底統一後,別說進出城門不需要各種證明,哪怕跨省經商都沒事,這得益於宋朝的戶籍制度,也正是戶籍制度的變革,讓宋朝百姓人身束縛減弱,促使宋代商品經濟發達,要知道,在古代歷史當中,宋朝是唯一一個商業稅收入超過農業稅的朝代!

現在不行,沒身份證明會被當成他國奸細,畢竟還在打仗呢。

此時已是中午十一點多。

兩人在附近小飯館裡隨便吃了點,花了八文錢,兩碗帶肉的湯麵。

說到銅錢,這裡不得不提一句,在宋太祖建隆元年到至仁宗慶曆四年,八十多年間所鑄錢幣都是不減重的正常小平錢,一文就是一文。後來慶曆五年鑄行慶曆重寶當十錢後,從此「折二」、「折三」、「當五」、「當十」的通貨膨脹鑄幣成為經常化。

折二、當五顧名思義,一枚能當兩文、五文使用。

吃完面。

王琛跟在王雲倉後面來到官府開的撲賣樓,是一棟兩層占地面積頗大的木樓。

走進去,裡面沒啥人,除了類似掌柜的就只剩下兩三個小廝。

有人上來招呼了,估摸是古代服務員,十五六歲戴方帽的小廝,「兩位爺,有何貴幹?」

還未來得及說話,王雲倉便充當起狗腿子,挺了挺胸膛,指著旁邊王琛,道:「我家少爺想要撲賣一寶貝。」

小廝眼前一亮,立刻道:「何物?」

王琛把早就取出來的玻璃鏡子從包袱中拿出來,「玻……琉璃鏡。」他記得古代玻璃不叫玻璃,一般叫琉璃。

小廝還未說話,坐在櫃檯後面的三十來歲中年人眼睛已經直勾勾瞧過來,他立刻站起身一臉動容道:「客官,您的琉璃鏡純淨無瑕,竟然要拿出來撲賣?」

小廝介紹道:「此乃我鋪閆掌柜。」

「閆掌柜好。」王琛問好。

心中卻在納悶。

玻璃鏡子拿出來撲賣有什麼問題嗎?

下一刻閆掌柜便解釋了撲賣的真正意思。實際上撲賣是以錢幣為道具,以字母定輸贏,如果買家獲勝,可以折價購物。

聽完介紹,王琛:「……」他瞟了瞟王雲倉,這老小子不懂裝懂差點坑了哥們兒啊。

王雲倉一臉尷尬,訕訕笑了兩下沒再言語。

撲賣肯定不行。

難道只有走當鋪?

還未想完,閆掌柜又笑吟吟開口道:「若您真心想把此物賣個好價錢,我們鋪子提供唱賣,只是要收取一定的押金,待事成之後收取抽成退還押金。」

唱賣?

這又是什麼鬼?

王琛眨眼道:「唱賣?」

「對。」閆掌柜說著已經從櫃檯後面轉出身,對著小廝呵斥了句,「還不給貴客上好茶?」見到小廝匆匆朝里而去,他又看向王琛,解釋道:「唱賣即我們公開讓人競價,最後價高者得,待成交後,我們會從中收取一成抽成,剩下都歸您所有。」

噢,就是拍賣。

想不到古代也有。

實際上最早的拍賣出現在印度佛教,大約7世紀在中國佛教寺廟中逐漸流傳,《十友律》裡面曾記載:

「從今日聽眾僧中賣衣,未三唱,應益價。」

「三唱未競,益價不犯。」

這裡說的「三唱」指最後三次叫價。

「益價」意為加價。

「犯」表示牴觸。

大概意思為拍賣衣服時,凡叫價沒超過三次,競買人可以繼續加價不受限制,直至拍賣標的被三次叫價賣出為止。

後來唱賣慢慢流傳到古代社會當中,官府和義莊主持的唱**較多。

王琛懂了,立刻道:「行,那我琉璃鏡放你們鋪子裡拍……唱賣?」

閆掌柜一臉笑意,伸手拉著王琛往裡走,「來來,我們裡邊說話。」他邊走邊說道:「你的琉璃鏡少說值百金,唱賣的話我準備底價開五十金,按照規定,你只需要放二十五兩銀子押金,我便可以給你開具唱賣文書,待到五天之後唱賣日唱賣。」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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