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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八九章 感動的哭了(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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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色中,十數匹精壯的突厥快馬疾速奔來,馬上的騎士穿著寬大的胡服,風馳電掣中,身體緊緊伏在馬背上,便像是隨時準備出鞘的弓箭。偶爾露出的滿是虬髯的臉頰,隱隱有種凜冽的殺氣。

夜色將起,草原上四處都是這樣的快馬,部落之間又是各自為政,誰也不會去注意這十數人的馬隊。

「吁——」前面領頭一人熟練的拉住馬韁,突厥大馬的步伐便緩緩減慢了下來,他引馬輕踏了幾步,轉過頭道:「將軍,慎行!這裡離克孜爾僅有二十里的路程了。」

「二十里?」林晚榮將突厥長袍往下拉了拉,露出被遮掩住的臉頰,眼珠子骨碌碌的轉,警惕的往四周打量著:「這是哪裡來的胡人,一陀一陀的,好幾百陀呢!他們離克孜爾只有二十里,怎麼不進城去?」

從昨曰許震傳回第一個消息,到今曰午後的第二次回報,祿東贊率領的十萬大軍已經行出三百里開外。早已憋足了勁的林將軍令旗一揮,全軍疾速前進,大華鐵騎的步伐,已經踏到了克孜爾外圍,距離胡人王庭,最近處僅有一百三十里,他們甚至可以感覺到胡人的呼吸了。

在這稍微的火星都能點燃大戰的關鍵時刻,林晚榮早已不滿足於僅僅依靠斥候的回報了,沒有親眼看到克孜爾的情況,他心裡總不踏實。這才趁著暮色,與胡不歸親自前來探察。

真的是好幾百陀呢!胡不歸忍住笑道:「將軍,這些都是來參加叼羊大會的各部落精英,後天這草原盛會便要舉行了,他們不借著最後的功夫練練,跑進城去幹什麼?」

「這些都是來參加叼羊大會的?」林晚榮驚了聲,草原上奔騰的隊伍中,駿馬風馳電掣,馬上的騎士們輾轉騰挪、彎扭跨跳,各種高難度動作頻現,就像玩雜耍一般,身子仿佛長在了馬背上。

胡不歸點點頭:「對。這每一個馬隊,都是一個胡人部落的精英,你看,他們還有自己的旗幟。」

果不其然,在那成片的帳篷營房中,飄舞著各自不同的旗幟,鷹旗、狐旗、兔旗,每一個部落的標誌都與眾不同。林晚榮嘿了一聲,指著稍遠處的一座營房笑道:「還有麻雀旗?這胡人還真夠標新立異的!」

胡不歸掃了幾眼,只見那旗幟上畫的是一隻神氣活現的小鳥,驕傲的仰頭高飛。老胡實在忍不住了:「稟將軍,那個,那個不是麻雀!」

「不是麻雀?」林晚榮皺眉道:「難道是斑鳩?!到了草原,基因突變了,斑鳩都生成這樣了——還不如麻雀呢!」

老胡臉漲的通紅:「將軍,這個,既不是麻雀,也不是斑鳩,它叫做百靈鳥,咳,咳,會唱歌的那個百靈。用百靈鳥做旗幟,意喻該部落輕巧靈便、能歌善舞。」

「原來是百靈啊,」林晚榮啊啊了兩聲,憤慨道:「胡人的畫技實在太差,我沒把它認成蒼蠅,就已經是便宜他們了!」

「湖由(好)——」他話聲未落,便聽那「蒼蠅」部落里傳出一陣興奮的大叫,諸人急忙放眼望去。

只見「蒼蠅」部落的馬隊中,十匹駿馬奔跑如飛。一個胡人身抱馬背,半懸於馬腹下,那神駿的突厥大馬背上光溜溜的,既無馬鞍又無腳踏,像風一般疾馳。那胡人呼啦一下,在馬腹下轉了個圈,卻又從另一邊翻身上來,接著又兩個三百六十度旋轉,連續從馬腹下穿越、翻身,一口氣做了三次。這騎手卻是面不改色心不跳,動作乾淨漂亮、英姿颯爽。旁邊觀戰的胡人掌聲雷動,羨慕之極。

林晚榮看的眨眼,奶奶的,抱著匹母馬連轉三圈,他不暈嗎?這傢伙不去跳探戈太可惜了!!

論起馬術,畢竟是在馬背上歷經了無數的生死,林晚榮也算得上精熟,但與這突厥人比起來,實在是大有不如。即便是身處敵對,但對於突厥人的馬術,所有人中沒有一個不佩服的。

「這個百靈鳥部落,咱們叼羊的時候,最好還是不要碰到。」林晚榮吭哧了良久,終於冒出這麼一句。

胡不歸深有同感的點了點頭,還沒說話,便聽另一面傳來急促的怒號和憤怒的喊殺聲。回頭看去,只見數百匹快馬像是疾烈的旋風,刷的划過草原。

一隻血淋淋的羊頭,不時被拋起,落在遠遠的地上。數百名突厥人發瘋般向前衝去,手中的彎刀毫不留情的朝前面的同族砍去。雙方分成兩派,混戰成一團,誰搶到羊頭誰就是最慘的。

林晚榮目瞪口呆:「叼羊還能用刀?奶奶的,這到底是叼羊還是砍羊?!」

「當然用刀了,」胡不歸嘿了聲道:「將軍,你沒見過這叼羊大賽,不了解也是正常。待末將與你說說。這叼羊,其實是不叼羊頭的。每逢叼羊大會前,突厥人都要宰殺幾頭肥羊,割去頭和蹄,再把羊放在水中浸泡,還要往羊肚裡灌水,這樣羊身才能堅韌,比賽時不會被扯爛。」

這個倒好理解,林晚榮點了點頭:「那又要刀幹什麼呢?難道是割羊肉不成?」

老胡搖頭:「不是割羊肉,而是砍人的。每逢叼羊大會開始,突厥人都會選出一名發令之人,由他將羊身放在草原中心。參加比試的各隊,少則數十人,多則上百人,每人騎一匹高頭大馬,離那羊身的距離都要相等。只等一聲令下,各隊放馬哄搶。每一隊都會有分工,沖搶、掩護和阻擋。不管你用什麼手段,拿刀砍,拿槍捅,只要能從對方手裡搶到羊,並率先到達目的地,你就是勝利者。」

林晚榮打了個冷戰,這哪裡是叼羊大賽,分明就是砍人大賽啊。胡人果然是胡人,那蠻姓都不一般,搞出的叼羊大賽,比橄欖球都具有觀賞姓,還帶著血絲的。

「不過,胡人當然也不會傻到自我殘殺的地步。上陣之人除了要蒙上面罩、防止結下私怨外,各隊攜上場的刀槍,也必須是未開鋒的,也就是咱們所說的鈍刀,事先都會經過檢查,一般砍不死人的,頂多就是缺胳膊斷腿。而像我們現在看到的這個部落,拼的雖凶,也只是在進行實戰演練而已,比那真正的叼羊大會,還差的太遠。」

鈍刀子就不是刀了嗎?聽老胡一介紹,林晚榮心裡頓時嗖嗖的涼了,這叼羊大會,也不是那麼好玩的。要是把小命丟在了胡人的叼羊場上,那才真是大華最大的笑話。

「那個,胡大哥,我仔細想了想,」林晚榮嚴肅道:「如果一定要叼羊,咱們還是先選那個百靈鳥吧。現在看來,和這邊的大刀比起來,百靈鳥完全就是花拳繡腿了。」

一句話說的眾人哈哈大笑,其實大家都清楚,要說弱,還就數他們自己最弱了。

「胡大哥,那我們要怎麼報名?!」

老胡微微搖頭:「不用報名,這叼羊大會講究的就是隨到隨戰。只要還有人敢叫板,任何一個勝利者都必須無條件應戰,不管你已經打了多少場,當然,已經失敗的部落就沒有叫板的權利了,而那些叫板的部落,也至少要戰滿三場才有資格。所以說,這叼羊大會的勝者,才是真正的草原勇士。而為什麼草原各部落都會把精英派到叼羊大會上來,也就是這個道理了。」

突厥人果然夠兇悍,這樣選出來的草原勇士才是眾望所歸。林晚榮嗯了聲:「既然這叼羊大會是一定要去的,我們現在也不用管他。胡大哥,我們再往前探探,去看看克孜爾。」

「不可,前方太危險!」胡不歸話聲方落,便聽大地激烈的顫抖起來。遠處掀起漫天煙塵,密密麻麻的突厥鐵騎,像是劇烈奔騰的洪水,向著他們席捲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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