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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搞個大新聞(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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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線的缺點是一個節目半個小時最多播放幾首mv,但是無法做到音樂試聽。現在還沒有數位電視,又沒法進行回看,但天空網可以,而且有準確的數據可以查的到。電視台最多做個抽樣調查,所有數據都比較模糊。

陳渤一個電話將莫飛和法律顧問張千給召喚到了燕京,合作是板上釘釘,沒問題。但現在是三方協議的一些細節就需要各公司的法務來共同起草確定了。

首先確定的自然是天空網和光線傳媒的戰略合作夥伴關係,

1.

雙方共通運營「華夏音樂風雲榜」這個音樂公告排名的品牌。

2.

光線傳媒負責電視、報刊渠道製作與推廣。天空網負責網絡渠道的宣傳與推廣。

3.

「華夏音樂風雲榜」由兩家公司共同招募一個總冠名商。各自招募渠道贊助商。頒獎活動晚會招商共同籌備。

4.

第一屆「華夏音樂風雲榜」頒獎活動初定在2001年5月份,活動兩天時間,活動地點鵬城。

5.

雙方需履行信息共享、數據支持、並且在各自渠道宣傳推廣對方公司的義務。

用了三天時間,最終達成一致,雙方簽下正式的合作協議,陳渤的網際網路娛樂航母邁出了堅實的一步。

再見李自強的時候,這陣容就強大了許多也正式了許多。李自強也沒想到當初只是讓陳渤再完善一下策劃方案,現在就直接給了他一個大驚喜。

現在是兩手都要抓,兩手都要硬啊。光線傳媒製作的「華夏娛樂現場報導」他也知道,在國內的影響力算是第一品牌了,同時在全國50多家電視台播出。主要也是國內的娛樂業起步較晚,電視台直播分離也是這兩年剛剛開始試水。

「華夏音樂風雲榜」這檔節目製作出來的話,受眾最起碼最低也得有50家電視台。而陳渤那邊天空網的數據也是不容小覷,現在天空網每天的訪問量已經接近百萬人次。

算下來每個月就有3000萬人次,如果播放一年的話那就是3億人次的受眾,這是什麼概念呢?就是百事這個商標這個logo會在3億人次面前展現。而且這還是在天空網保持現有訪問量並沒有任何增加的前提上。

一個是覆蓋範圍廣,老少通吃。另一個是定位精準,針對的就是年輕群體,各有所長。

百事集團提供的方案也是非常誘人。合作期限是簽約一年,第二年享有優先續約權。渠道總冠名費2000萬人民幣,頒獎活動贊助300萬人民幣。這在現在的媒體行業絕對是天價了。要知道01年娃哈哈純淨水投在cctv的標王價格才只有2000萬出頭,百事這是搞個大新聞的節奏。

用李自強的話說,要麼不投,要投就投大的。錢不是問題,問題是怎麼把錢花的漂亮。就是要上頭條,要把整個影響力拓展到社會的每一個角落。不能讓其他公司看笑話,當然說的是哪家公司,大家都心知肚明。

天空網和光線傳媒兩家平分,能得到1150萬。當然那150萬主要是用於頒獎活動時的支出,也是在頒獎活動開始籌備的時候才能到帳。現在最起碼簽署完合同之後立刻就能獲得1000萬的入帳。

合作細節相對比較簡單,行業排他性自然不用說,有一家飲料商冠名,就不可能再重複賣給其他飲料行業的。雙方的推廣宣傳義務也是必須要遵守。而且百事也會藉助自己的GG資源上加入「華夏音樂風雲榜」的品牌字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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