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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香餑餑(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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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和死者是什麼關係?」

「我前女友的父親,非要扯上關係算是半個岳父。」

「他昨天來找你是什麼原因?」

「賣孩子啊。」陳渤撇了撇嘴,「我給了他50萬,他把我和前女友的孩子留給了我,然後就走了。」

「你對他索取錢財不滿,所以痛下殺手謀害了你的前岳父?」那警官隨口道。

「呵,有罪推定,你這是誘導式問詢。憑這一條我可以告你的!」陳渤又不是法盲,你嚇唬一般人也就罷了,來詐他那可真討不到好果子吃。「50萬對我來說只是數字,我一架私人飛機就價值3.5億歐元。什麼概念,35億人民幣!」

陳渤見他們吃驚得樣子,接著道「1億人民幣的現金重約1.15噸,35億就是接近40噸重,比波音737滿載乘客還要重,還可以填滿70個茅廁。你覺得我會為了50萬去要一條人命嗎?除非我是吃飽了撐的,這個犯罪動機在別人身上或許成立,但對我來說是絕無可能的。」

倆負責問詢的警官已經大張著嘴巴,可以塞下一顆鵝蛋。

MD,見過炫富的,可沒見過這麼花式炫富的。

按照他的說法來算,50萬就算丟了都懶得彎腰去撿,因為用不了多長時間他就全部賺回來了。

連番問了數次,陳渤的回答毫無破綻,而且條理清晰,還有不在場證據,作案動機也不足以支撐。但就這數輪問詢就已經耗費了兩天時間。

在48小時的問詢期就要到來時,輪番上陣的警官終於找到了一個突破口。

沒有破綻可不就是個破綻麼,於是又問道「為什麼你對白來的死絲毫不感到驚訝,甚至沒有一絲恐慌,是不是心裡早有預料,這很不符合常理。」

「我跟他又不熟,昨天是第一次見面,你會為一個陌生人的死感到悲傷嗎?沒有驚訝是因為我也想讓他死,甚至生不如死更好!」

「哦?」警官看到了一絲希望,趕緊跟進道「是什麼原因呢?」

「因為他不僅葬送了我和前女友的愛情,還虐待我的女兒。子女對他來說都是賺錢的工具而已,我當然不想饒過他,所以我不覺得意外,更不覺得驚訝,現在是老天都看不過去啊。」

陳渤抽了口煙,淡淡地道。

就算犯罪嫌疑人都有抽菸的權利,更何況他這個協助調查的,除了不能和外界聯繫沒有自由之外,對他還是挺優待的,畢竟上頭還有個李樹森照拂。

他在鵬城可不是孤家寡人。

那警察聽到這也沒轍了,這就算有動機也沒屁用啊,又沒行動過。

哪國法律也不會因為你想某個人死就要提前把你關起來過,除非是暴力威脅、恐嚇、擾亂公共秩序這些。但他完全都構不上,最後也只得在48小時到來之前選擇放人,並叮囑他有可能還會受到問詢。

警局的大門還沒走出去,檢察官們就已經在那等著了。

「我可不可以先回去看下我的女兒,幾天沒見不知道她現在怎麼樣。」陳渤問道。

「不可以,事情緊急,現在已經耽誤了兩天!」

「那能不能帶著孩子一起走。」

「不行。」

「那坐我的飛機呢?」

「也不行。」

「你們有沒有聽說過做人留一線,他日好相見?這麼不近人情日後會還回去的。我只是協助調查,雖然我不知道到底是什麼緣由讓你們如此興師動眾,但我肯定不是是主謀,也不是首犯。你們都是學法出身,難道不知道要以證人方便為先嗎?」

「抱歉,你還真不是證人。」兩名檢察官黑著臉道,絲毫不為他的話所動。

「我明白了,那就走吧。」

既然不是證人,肯定有案子牽連,能出動檢方的那肯定是公訴案。民事糾紛他們管不著,刑事問題他們也沒審查權,那剩下在他們權限範圍內的無非就是貪腐了。

是劉秘書?但那案子都已經過去幾年了,也沒什麼好調查的。又能值得這麼興師動眾的也就只有梁宇,陳渤最近一年多的時間大部分時間都在國外,也甚少和他見面。

畢竟一個直轄市的行政長官,每天要忙的工作實在太多,除非有相關工作的事情要談,否則哪有那時間和他閒聊。

一行人還沒走出警局的大門,便被聞訊趕來的媒體給包了餃子。

長槍短炮和話筒紛紛對準了主人公,雖然兩天時間沒怎麼休息好,胡茬也都冒出來了一層。但陳渤的精神還算不錯,笑著面向鏡頭揮揮手,這架勢倒是十足的巨星范兒,如果換個背景的話,走紅毯的待遇也不過是如此嘛。

檢察官當然不會允許他接受訪問,在警局的幫助下一行人才鑽進汽車朝著機場的方向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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