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九十四章 於倩去哪了?(2/2)
「扯淡,我是怕碰到不要臉的跟我玩逼捐!」現在不要臉的人太多了,人家古天樂出席活動,就有女的舉著牌子去現場『求恩』,非要古天樂幫她一百萬,這年頭太多人想錢想瘋了。
杜玉林撇撇嘴轉移了話題:「咦,對了,有個事情我一直想問你,這件事另外一個核心人物去哪了?怎麼沒她的動靜?」
「誰啊?嗚,看不出來,你廚藝還真不錯。」蕭鵬嘗了嘗杜玉林的做的菜,味道還真不錯。
「於倩啊,你那個同學,這事情跟她這麼有關,她怎麼沒有發表態度?」杜玉林說出最大的疑惑。
蕭鵬狡獪一笑:「她啊?我跟她沒有半毛錢關係,怎麼可能知道她的事情呢?行了,你別咸吃蘿蔔淡操心了,你今天不是要灌醉我麼?來吧,咱倆好好喝一個!」
於倩在忙什麼?怎麼沒有了她的消息?這是所有人都在關注的一個問題。
而答案是,於倩現在正在忙著思考人生!
她也不明白,為什麼自己這麼倒霉。
明明是來高盧旅行的,怎麼跟恐怖活動掛上鉤了呢?
於倩不是笨蛋,到了星條國之後,她發現一個問題,那就是在星條國想要生活下去,真的不如想像中那麼美好,高物價、治安差這都是她需要面對的問題。
誠然,蕭鵬在普拉達給她安排了一份工作,但是她什麼也不會,怎麼能在那樣的高級公司里出人頭地呢?
於倩想了半天,發現了自己的優勢。自己在星條國,又是在最頂級的奢侈品公司工作,這不知道會讓多少華夏女孩趨之若鶩了。所以她開始經營自己的微博,很容易的就成為了頂級的網紅大V。
有了名氣就該賺錢了,雖說她的微博經營的很好,但是掙錢可不容易------畢竟她打著普拉達的名義,怎麼可能介紹別家的產品麼?而沒有GG推廣,她怎麼賺錢?幫人代-購普拉達?買得起那玩意的有幾個人需要別人代-購?
於倩想了想,現在正好網絡文學這麼發達,乾脆寫小說吧,把自己的故事美化一番,又有愛情又勵志,而且自己還有那麼多的擁躉,想到這,她開始動筆,於是這麼一篇小說面世了。
事情如她所料,這本書真的火了,影視公司也來談版權,那錢可是賺海了!
回國能賺到錢誰還留在星條國受罪?至於綠卡?她在星條國工作的時間還不足以辦綠卡,但是那又如何?自己回國撈足了錢,直接去辦個投資綠卡不就行了麼?所以於倩抱著孩子屁顛屁顛的回國撈錢,塑造了一個類似於電影《北京遇到西雅圖》裡面那樣拜金女回頭的一個形象。當然,她還不是拜金女的形象,而是一個為了努力為了愛情拼搏奮不顧身的女人!
這簡直就是完美!
『新一代的三毛』,嘖嘖,這名字聽起來都很帶感!
而且不光有個好名聲,這本書光什麼網絡版權、實體書版權、影視改編權之類的,生生讓她賺了幾千萬,再加上什麼商業活動簽名售書,她現在賺的不要太多哦。
有錢了就可以做原來很多想做不能做的事情,比如說------歐洲旅行唄,高盧是一定要去的!結果在凱旋門大道逛得開心的時候,卻遇到了小偷,而警察來現場調查的時候,沒抓到小偷,卻把自己給關了起來。理由是從她身上竟然找到了跟恐怖組織相關的一些文件。
於倩對天發誓,她真不知道這些東西是哪來的,可是怎麼說也說不清楚,
在一個星期內,於倩接受了無數的詢問,無數的調查,就在她自己都快要崩潰的時候,終於有一個男人出現在她的面前,這個男人叫尼古拉,是高盧反恐部門的最高負責人,他告訴於倩,經過這一個星期的調查,初步認定於倩是跟恐怖組織無關,但是依然需要於倩配合調查,給於倩佩戴了定位器,規定於倩只能在規定區域活動,規定時間內不能離開高盧。。。。。
於倩都快氣哭了!這事拿著自己當罪犯來對待了!只有罪犯才需要佩戴定位裝置!但是她有沒有辦法,只能先接受這些條件,出來再說。
而出來後於倩首先去找大使館幫助,結果高盧反恐部門更直接,早就把這個案情通告給了華夏大使館,所有的證據一目了然,儘管不知道來源,但是於倩身上確實攜帶者恐怖組織的相關文件。
估計華夏大使館的工作人員也是一臉懵逼------什麼時候這高盧反恐部門這麼有素質了?
大使館幫不上忙,於倩決定還是要靠自己,畢竟有偉大的網絡力量麼,把這個事情搞到華夏網絡上去,自然有千千萬萬網友帶節奏給國家施加壓力,這事情在華夏現在的網絡上真是太常見了!
結果等到於倩回到酒店給手機充上電,剛一開機,手機差點被各種信息鈴聲給搞死機!
於倩還沾沾自己,沒想到自己還挺有影響力的麼,幾天沒開機這麼多人關注自己?結果再一看內容,差點鼻子都氣歪了,這都是什麼玩意?
《著名女作家於倩老公敲詐華夏隱形富豪------『孩子是你的,每年給我五百萬』》
《一百一十億歐元,打破歷史記錄的索賠金額》
《現今媒體需要反思------我們到底該做些什麼》
《數名記者被檢方起訴,私人調查行為是伸張正義還是侵犯隱私?》
《騙子還是天使?帶給你們一個不一樣的於倩》
等到於倩知道到底發生了什麼,兩眼一黑,就暈了過去,感情自己所有的努力就付諸東流了?你說這些媒體也真是的,那麼多明星大腕的事情你們不去報導,你們關注我一個小作者幹什麼?至於這麼鋪天蓋地的宣傳麼?
呃,這話對也不對,你是個小作者是沒錯,可是多大的明星也不可能去涉及到一宗賠償金額高達一百一十億的案件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