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罪名(1/2)
陰暗污穢的牢房裡,幾盞油燈忽明忽滅地閃爍這暗淡的光芒。
最裡頭的石屋裡,方浩然盤坐在稻草鋪成的床上,閉目冥想,安靜的打坐。
咯吱——
房門被打開,幾個新面孔的捕快走了進來,為首的一人手裡端著一盤子好菜,右手拎著一壺酒。
捕快把酒菜送進牢房,道:「姓方的,最後一頓好的,快吃吧!」
嗯?
方浩然微微一愣,旋即勃然大怒,道:「你們這是什麼意思?難道這是斷頭飯不成?」
那捕快聞聲冷冷的笑了起來,道:「雖然不是斷頭飯,但你得罪了我們縣丞大人,被判了杖責一百,劓刑,流放千里,就算打不死你,估計你也得死在半路上,哥幾個看你可憐湊了點錢給你頓好吃的,你吃頓飽飯後最好自行了斷,別等到受完折磨還得勞累哥幾個押解你流放。」
方浩然心生殺意,冷冷地盯著對方,恐怖的眼神看得幾個捕快心裡直發毛。
那捕快心裡微微一顫,色厲內荏地說道:「你愛吃不吃,等到下午給你割了鼻子,看你還敢不敢這麼硬氣。哥幾個,我們走!」
方浩然狠狠的捏著拳頭,發出一陣「咯吱咯吱」地響聲,暗道:「原本我以為事情能拖延十天半個月,沒想到黃大少如此心急要把我置於死地,如此我先前的計劃就行不通了,只能兵行險著,等到待會他們把我帶到公堂之上,我便出手殺了那縣丞,再回西寧鎮殺了黃大少,然後帶著大小玉兒逃離這裡找個安全的地方躲起來,等到我內功大成再出來,到時候我就不信還有官差敢抓我!」
想到這,方浩然心中微微嘆道:「只可惜我沒有功名在身,若我是秀才身份,可見官不跪,那些捕快不能抓拿我,縣丞也不敢隨意陷害我。」
過了不久,牢門「哐當」發出一聲響,先前離開的幾個捕快再次回來。
那捕快頭子掃了地上原封未動的酒菜,冷冷的笑道:「你不吃,正好拿給哥幾個享用。把他帶走,縣丞大人要見他。」
萬里晴空,烈日炎炎。
剛過午時,六月的酷暑在此時達到的頂峰。
公堂兩側樹立著「肅靜」「迴避」的牌子,在縣官之座位居公堂之上,頭頂「明鏡高懸匾」背靠「海水朝日圖」,意為時刻清醒,不欺百姓,莫負國家。
但還有句話叫做:官字兩張口,理由莫須有。
從古至今,法律都是被掌權者玩弄的東西。
方浩然被帶到了公堂之上,看著那「明鏡高懸」的四個大字,眼中閃過一絲絲嘲諷。
只聽「啪」的一聲脆響,一位身穿官服的人大聲叫道:「堂下何人,所犯何事,還不從實招來。如若不招,大刑伺候。」
方浩然面無表情的看著對方,只有微微翹起的嘴角流露出一絲絲的不屑和嘲弄,心道:你把我弄到這來,還問我是誰,問我犯了什麼事,真是可笑至極。
旁邊幾個衙役大喝道:「縣丞大人問你話呢,耳朵聾了嗎?」
方浩然掃了幾個捕快一眼,轉頭冷冷的看著高坐檯上的官員,沉聲道:「你打算誣陷我什麼罪名,全都說出來吧。」
「放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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