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八六章:令人頭疼的案件(2/2)
為了防止碰瓷黨的出現,從根本上解決這個問題,於是李元吉只能選擇追責。
……
長安法院,這個年初才剛剛成立的部門,其職責是從官府手中分撥出來的,雖然大唐還有很多地方依舊是官府全權負責,但那種日子並不會長久,三五年之內,便會被這種全新的制度給替代。
長安法院自成立以來也接受了不少的案件,而案件分為兩種類型,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跟後世一樣,刑事案件必須有武侯所負責整理材料並且提交審判,民事案件則個人既可以提交。
因為在涇陽縣已經有了一年的經驗,加上長安的重要性,所以這裡有不少官員都是從涇陽縣那邊調來的。
帶新人的同時,也在完善自我,補充領導的基本素質,等到這些新人成長起來之後,他們便會升官調任其他地方,通過這種方式,迅速的建立起這一整套制度。
然而,今日的長安法院卻接到了一個令他們頭疼的案件。
這個案件很難判,而且主體複雜,在此之前,從未出現過這種案例。
以往總是說民不告官,因為告了也是白告,告不贏的。
但現在卻出現了官要告民的案件,這怎麼判?不管怎麼判,百姓都會覺得他們是偏袒官府,加上對面是死了人的。
「主任,這個案件很棘手啊,搞不好的話,怕是會引起一場風波。」法院內部,拿到案件的資料之後,新入職的黃寧則是一臉的愁容。
「是啊主任,這種案件沒有先例可循,咱們這一次的處理,很有可能會成為將來處理同類案件的指向標,一旦出了錯,後患無窮啊。」另一人也同樣是點著頭的附和著。
牛壯是從涇陽縣調過來的官員,同樣也是第一批的法院成員,最開始的時候只是個書記員,負責記錄案件的進展處理以及開庭情況。
調任長安之前,通過了考試和問詢,然後這才從書記員晉升為主任,不過這個主任也並沒有資格進行案件的審理。
牛壯的職責是對案件進行初步的處理,這個處理分為幾個部分。
第一個部分自然是決定案件是否受理,這個過程並不複雜,對於法院來說,沒有案件是不能受理的,前提是所提交的資料要足夠齊全,他們要做的,就是審查資料,從而決定是受理,還是調解。
第二個部分則是對案件進行基本的處置,這個處置指的是提前對案件進行資料的整理比對,也就是每一條指責的初步審理,每一條都要標註上律法對其的規定,這個其實是法官做的事情。
但案件實在太多,法官又太忙,根本沒時間去做這些準備工作,所以只能交給他們。
法官在拿到資料之後,只需要詳細的看上一遍,便可以心中有數,然後開庭審理,在根據當事人的描述進行判決,這會極大的提高工作效率,同時又能鍛鍊其他人。
從某個方面來說,牛壯的這個工作,在達到一定程度的時候,是可以擔任法官的。
事實也正是如此,這個部門的人,只要通過各項考核,將來就是法官的主要人選。
「這件案子你們怎麼看?」牛壯有著豐富的處理經驗,雖然心中也有些疑惑,但依舊沒有忘了自己的職責。
「主任,人死為大,這又是官告民,如果咱們的判決有利於科學院,怕是會引起百姓的不滿,所以我覺得還是私下裡調解比較合適。」黃寧想了想,想要儘可能的將這件案子的影響降到最低。
「是啊主任,畢竟是死了人的,科學院再去追責,這事好像有點說不過去了。」
「我覺得死者家屬沒來鬧事就算是好的了,畢竟他們是死於非命……」
眾人七嘴八舌的說著,其結果沒有一項是有利於科學院的。
牛壯搖了搖頭,科學院是官府機構,是皇帝直管的單位,若是沒有皇上的許可,他們會提出追責嗎?
官告民,這本就不是一件尋常的事情,而且告的一方還是科學院,就算皇帝沒有直接下命令告訴他們怎麼處理,但事實上,科學院能把訴狀遞交到法院,這不恰恰說明了皇帝的意思了嗎?
「這件案子按正常程序去辦,不准偏袒任何一方,關於責任劃分這事,我去找其他幾個主任商量一下,你們先把其他的問題解決掉。」牛壯直接吩咐道。
這個案子他也很棘手,責任怎麼劃分?這是個問題,因為律法沒有關於這方面的規定,而沒有規定,就意味著不存在責任,這是律法的漏洞,唯一解決的方案就是修改律法,添加上這方面的空缺。
但是在此之前,處理這種案件是很難的,沒有律法可以遵循,不管怎麼處理,都會有其中的一方,或者雙方都不滿意。
法院自成立以來遭到了最嚴重的的困難,而這個困難卻又不是他們可以解決的。
牛壯很快的找到了其他幾個主任,同樣的也找到了上級一同來商討這個案子,討論了半天的結果就是,按照正常流程去走,遇到問題就休庭商量,這也是沒辦法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