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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1章 原料的時尚(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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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畫的幅式主要有卷、軸、屏條、冊頁、團扇、摺扇、對聯等。「卷」起源甚早,是一種橫長的,放在桌上邊卷邊看的樣式,故也稱「橫看」或「行看子」。其本幅可長可短,也可以許多短幅聯成一卷。五代、北宋的畫卷常高至45厘米至50厘米,南宋時矮卷漸多於高卷,其高度大多不到30厘米。

「軸」約於北宋時開始流行,為一種直幅的用以懸掛的樣式。宋、元、明初以畫軸居多,明中葉以後書軸才逐漸增多。「屏條」出現於明末清初,乾隆以後尤盛,為一種成組的狹長直幅,每組或四幅、或六幅、或八幅,甚至有十幅以上的,也偶有二幅的。小幅書畫一般稱為「頁」,裱成對摺硬片,加上封面,稱為「冊」或「冊頁」。

據記載,唐、五代時已有這種樣式。明清時的成本冊頁多是先裝裱後作書畫。「團扇」有圓形和橢圓形兩種,北宋末至元有此類作品,南宋時尤多。明代至清道光問幾乎絕跡,而咸豐至光緒間又曾一度流行。

「摺扇」宋時已有,明清時頗流行。「對聯」出現於明末,清乾隆以後開始流行,皆為書法,但清代也有少數「畫對」出現。了解幅式的發展和變化對辨偽很有用處,如果一副對聯上署有宋元人的名款,那麼不用看也能斷定為偽作。

裝潢有時也可作為辨偽的有力佐證。用於裝裱的綾、錦,各代花紋、色澤多不相同,而裝裱的式樣也多有出入,如果出現明顯的反常情況,就應提出疑問。

在鑑別書畫的過程中,有關書畫家和書畫作品的文獻記載也有很高的參考價值,有時甚至是一種很重要的依據。與書畫關係最密切的歷代文獻大體有書畫著錄書、書畫家傳記、書畫家本人及其好友的詩文集、記述書畫的筆記和雜錄等。

書畫著錄可分三類。一類為內府收藏著錄,如宋《宣和書譜》、《宣和畫譜》、清《石渠寶笈》等。一類為私家收藏著錄,如安岐的《墨緣匯觀》、龐元濟的《虛齋名畫錄》等。一類為經手或過目的著錄,如郁逢慶的《書畫題跋記》、吳其貞的《書畫記》、顧復的《平生壯觀》等。

書中的記錄涉及書畫作品的題材、內容、名稱、表現形式、質地、尺寸、裝潢、作者及其款印、後人的各類題識和鑑藏印,以及流傳經過和拆改、變動的情況等,有些還有評論和鑑定意見。這些記載對我們辨別真偽是十分有用的,因而在鑑定某一件書畫作品前,應該先通過這些著錄,儘可能弄清楚與該件作品有關的一切情況,以此與實物作對比,常能幫助我們作出比較正確的判斷。

從另一方面說,由於古代名家,尤其是大名家的作品大都經過前人鑑藏和著錄,如果突然出現一件號稱漢晉唐宋名家的作品(出土文物除外),而各類著錄中又全未記載,那十之八九是偽作。

書畫家傳記及詩文集、筆記等往往保留了許多有關書畫家生卒年月、生平事跡、藝術成就、親友交往、作品創作和流傳等的珍貴資料,而這正是我們考證的重要根據。如傳世的北宋王冼《夢遊瀛山圖》卷(安岐藏本),款識自稱作於「宣和甲辰」(1124年),而查閱王冼的有關傳記,考出王卒於1124年以前,從而可斷定圖中的款識是他人所添的偽款。而明代沈德符的《野獲編》更記載了朱實曾偽作王維《江山霽雪圖》的事實。此外,對一些罕有作品流傳的書畫家,我們難以通過比較來鑑別,也只能利用記載來驗證其藝術風格和筆墨特徵。

要了解歷代書畫著作及其大致內容和重要版本,可查閱余紹宋的《書畫書錄解題》,此書雖仍有一些遺漏,但較重要的著作都已收錄在內了。當然,文獻記載因各種原因而有不少錯訛,這是我們在運用時應該加以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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