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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七十九章 鬧中取靜(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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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份的後半個月,洪濤變踏實了,哪兒也不敢亂跑,也不整天張羅著去這兒去那兒了,老老實實的每天上學,大熱天的還得戴著一副蛤蟆鏡,把他那雙最容易被人認出來的眼睛擋住。譚晶是徹底上不了學了,那些好事之人無法去一所中學裡找洪濤麻煩,但是去大學騷擾一名大學生還是沒什麼心理負擔的,於是不得已,洪濤托關係給她弄了半年的休學,等這股風過一過,明年再回學校吧。

這樣也好,趁著這段時間,她不光能和林笛給她找來的聲樂老師一起補一補聲樂上的短板,還接拍了一個合資洗髮水的GG,這是當時中國唯一一種合資洗髮水,它的名字叫「力士」。和出個人專輯磁帶相比,接拍GG顯然要掙錢快的多,短短一周的拍攝時間,譚晶得到了七萬塊錢的GG費,幾乎是她在磁帶上收入的兩倍,要知道至今為止,她的磁帶銷售量已經超過了三十萬盤,這還只是不到一個月的時間。

對於譚晶的這些收入,除了林笛那個公司扣除了35的運營成本和經紀人分成之外,洪濤一分都沒要,都讓譚晶自己收著了。不過他也宣布,對譚晶的個人投資,到此結束,從這一天開始,譚晶個人的開銷,洪濤不再擔負,而在她歌唱、舞蹈事業上的投資,則是生意,雙方一切按照合同辦。

至於洪濤對譚晶之前的那些投資,都將在那35中慢慢收回,因為那個是投資,不是借款。別看現在這個35才一兩萬塊錢,隨著譚晶的冉冉升起,她很快就是洪濤手中的另一棵搖錢樹了。只要她和洪濤簽訂的那份代理合同不到期,洪濤就能從譚晶掙到的每一筆錢中,分得這35。當然了,這裡還有林笛30。他這個倒霉的胖子也被洪濤算計進去了,這等於是洪濤拿著一份兒合同,左邊拉著譚晶,右邊還拽著林笛,他啥也不干,白白得錢。

不過話也不能這麼說,這就和種果樹一樣,如果沒有洪濤去挖土、澆水、施肥。譚晶這棵樹也結不了這麼多果子,自然是誰種樹誰收益了,林笛只能算是那個推著車滿街叫賣果子的人,賣完錢回來還得把大頭交給洪濤,他就掙點差價。當然了,就林笛來說,這點差價他也滿足了,現在他也算是大陸音樂圈裡的當紅製作人,對外而言,他手裡攥著兩顆正當紅的新星。分分鐘有成為金牌製作人的可能。

這邊掙著小錢錢,林笛和寶麗金那邊也沒閒著,剛開始那邊的出價很低。而且還要一口價買斷這兩張專輯的版權。這當然是洪濤所不能容忍的,他自己就是靠高瞻遠矚吃飯的人,那能容忍別人在這方面占自己的大便宜?於是兩邊的談判陷入了僵局,不過洪濤並不擔心寶麗金會離開談判桌,這個時候正是港台唱片公司開始入侵大陸樂壇的時候,而自己和譚晶的出現正好符合他們的這個需求。

最主要的是他們兩個都屬於創作型的歌手,手裡有歌曲的版權,雖然在國內這種玩意並沒有太大意義,但是要想把唱片銷售到中國以外的華語地區去。版權還是很要命的硬性指標。所以他們只要沒第一時間中斷談判,那就說明他們還是想談。這一點洪濤又占了作弊者的優勢,他雖然不是圈內人。不太了解這裡面的詳細情況,但是他可以從大方向上占盡便宜,他知道大趨勢往那裡走。

一次談不攏,好辦,咱再談!再談不攏,也好辦,我再找別人談。林笛在他的工作能力和人脈關係上並沒有吹牛,沒多久就有一家叫做飛圖的香aa港唱片公司也加入了對譚晶和洪濤的爭奪中來,而這家公司背後的母公司,就是灣灣的唱片業巨人,滾石唱片,他們對採用這種方式進入大陸樂壇也很感興趣。

到了這一步,洪濤就不再參與這件事兒了,有了兩個相互敵視的談判對手,林笛如果還不能從中為自己這邊牟取最大利益,那他也就不配掙這份兒錢了。

說到錢這個字眼,五月初的時候,洪濤終於咧開嘴笑了,第四套人民正式發行。洪濤就是一個屁民,發行錢幣這種無比高大上的事情和他有半毛錢關係嘛?難道說國家銀行還會找他合作?這不是扯淡嘛!沒錯,發行錢幣這件事兒他一點兒摻合的機會都沒有,不過對於一個稍微有點錢的人來說,第四套人民幣的發行確實是一件大好事,因為出現了五十和一百面額的大鈔。

以前洪濤出去,兜里總要揣著一大把十元鈔票,如果要買個上千塊錢的東西,你就數吧,數了半天,交到對方手裡,對方還得再數一遍。要是趕上上萬塊錢的交易,直接就是一摞,那時候叫做一方錢,一出門就得提著個大包,裡面裝著好幾摞紙幣,不光花的難受,收的也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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