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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四章 專輯(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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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片成績當然是越高越好啦,既能賺到錢,又能賺到名聲。陳正謙恨不得賣他個一千萬張呢,然後自己直接認證個鑽石唱片,然後自己就功成身退了。不過也就想想罷了,還是先做好相關準備工作吧。

想到就去做!

於是陳正謙就對蕭月晴說:「樂隊的事,我已經決定好了,現在跟你說一下,你記錄下來,回頭找人去弄吧。」

蕭月晴連忙拿出筆來,攤開面前的文件夾。

陳正謙整理著思路,說:「先一點,樂隊肯定是要正式出道的,以行專輯的形式。我個人傾向於出數字專輯,畢竟實體專輯這一塊,我們完全沒有關係,倒是數字專輯這片,還能面前拉到一些人脈。所以第一張專輯,以數字專輯為主。」

蕭月晴飛快書寫,記錄下他說的每一句話的要點。

陳正謙看她記錄的文字,繼續說:「第二個,要出專輯,肯定得有歌。之前樂隊走的是翻唱路線,只有一原創歌曲,遠遠不夠。一張專輯起碼得有十歌,我建議十二,畢竟是新人,這樣粉絲也會覺得划算一點。」

他盯著蕭月晴的臉,認真說:「所以,你還得給我找人寫多幾。價錢不是問題,只要質量好。記住,我們只做精品!」

只有精品,才能吸引到粉絲願意花錢消費,不然劣質作品,只會敗光自己的人品。他可不是那種隨便的人。

這時候,他忽然想起一件事:「之前網易遊戲不是找過我們,說要找我做他們那款什麼遊戲的代言人,還要演唱主題曲麼?那件事後來談得怎麼樣了?」

要不是今天開會,估計自己還真的會忘記這件事,想起來了,順帶問一句。

「是《守望先鋒》!」

蕭月晴說:「我已經轉達了您的話,一開始他們表示不同意,因為覺得我們要價太高了。不過後來他們提出了一個折中的方案。」

陳正謙好奇,問:「什麼方案?」

蕭月晴回答說:「他們提出的方案是,五年12oo萬,加那歌的版權。另外還會根據那主題曲在網絡上的播放量跟下載量,支付我們一筆費用。」

這樣的條件比陳正謙提出來的條件,差距還是有的,不過起碼誠意擺出來了。而且根據播放量跟下載量另外支付費用,這個有點意思。

陳正謙就笑了:「沒想到豬肉磊這次居然捨得割自己的肉了。」

網易老總丁三石稱自己就是賣豬肉的。

不過這個條件也算是不錯了,陳正謙想了想,也同意了,說:「行,你回復他們,就說我答應了!不過那個播放量跟下載量的費用問題,你負責把好關!」

蕭月晴心裡鬆了口氣,連忙說:「好的陳總!」

她還覺得陳正謙會拒絕呢。

陳正謙這時候才想起,自己還沒問那歌叫什麼名字呢:「對了,那歌叫什麼名字,回頭一起收錄進新專輯裡面吧!」

這樣就能省下一原創歌曲了,哈哈,自己真是太機智了!

「就叫《守望先鋒》!」蕭月晴說,難得露出一絲淡淡的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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