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4 精於算計(1/2)
一口氣,道格拉斯就拋出了三個方案,然後說了一大堆數字,大腦分析的速度稍微慢一點,就要跟不上節奏了。
三個方案,到底哪個更加合適呢?哪個方案對劇組來說更加有利呢?亂七八糟的數字在短短不到三十秒的時間裡一股腦涌了進來,德雷克進入了短暫的當機狀態美國人對數字卻是不太在行,更何況,版權和票房的計算本來就十分複雜。
對於大部分門外漢來說,任何一個人都會覺得第三個方案是最好的。原因很簡單,版權費用足足有四百萬,即使比起買斷的五百萬來說也毫不遜色,而且,還可以有百分之十五的票房分紅,這簡直不能更划算了。
當然,有的人也會直截了當地選擇買斷,一口氣收穫五百萬美元,瞬間脫貧,如此誘/惑,可不是任何人都可以阻擋的。
但藍禮卻知道,這是一個陷阱,無比高明的陷阱。
表面看起來,焦點影業更加大方,足足給了德雷克三個選項,充滿了多種不同可能,誠意滿滿,對比哈維-韋恩斯坦的算計和打壓,高下立判。
但事實上,三個選項的另一層意思就是,只有這三個選項,談判的籌碼是不會改變的。
換而言之,三個選項都是經過精心計算的,焦點影業始終都占據著掌控權,絕對不會吃虧,而德雷克也失去了談判的先機,只能在這三個選項之中,挑選出最適合自己的。
看起來選項十分豐富,但實際上,談判的空間、爭辯的空間和盈利的空間,都已經被壓縮到了極致。果然,不管是焦點影業,還是韋恩斯坦影業,沒有一個是善茬。
道格拉斯剛剛一共提出了三個選項,其實第一個選項和第二個選項的差別不是很大。
如果「愛瘋了」的北美票房達到了一千萬,兩個方案的結果基本持平,低於一千萬,第二選項虧本一點,但虧損也在小數字範圍內波動;高於一千萬,第二選項就划算一點,不過盈利的空間也不大。
但問題就在於,第二個選項的宣傳費用,有一部分要劇組自己掏腰包。一部分,到底是哪一部分?妝發?交通?還是造型?其中的貓膩,不是簡簡單單一兩句話可以概括的。
焦點影業的態度很明確,選擇第二個方案,分攤風險,那麼宣傳的重擔也需要分攤一部分;選擇一個方案,焦點影業就將大包大攬,承擔了宣傳的所有相關費用之餘,也將風險全部扛在了肩上,自然而然,盈利的部分也將歸他們。
可以想像的是,焦點影業必須面對所有的難題和風險,為了自身的利益,宣傳力度自然會給予最高待遇;但劇組將會分擔一部分風險的話,焦點影業就可以少出力一些,劇組成員自己就會殫精竭慮地咬牙宣傳。
簡單總結,在第一和第二方案之間,焦點影業傾向於德雷克選擇買斷的選項。
但是,在前面兩個方案的對比之下,第三個方案頓時就脫穎而出了。
四百萬的版權費,百分之十五的票房分紅,雖然說劇組需要承擔部分宣傳費用,但整體來說,這不僅達到了預期之中的高度安迪預估的分成版權費,就是四百萬左右;而且還能夠和焦點影業合作,且不說頒獎季前景,至少在票房市場的曝光率就會直線上升了。
更為重要的是,焦點影業答應了分成選項。
當初,藍禮決定以兩萬美元的片酬,點頭答應接拍「愛瘋了」,安迪對於德雷克的分成承諾並不在意,因為他知道,發行方和製片方很難點頭同意這樣的要求。安迪已經放棄了分成的想法,純粹把「愛瘋了」當做是一部不賺錢的藝術電影來運作。
但沒有想到,「愛瘋了」是由匹茲堡印第安人影業和德雷克自掏腰包完成拍攝的,製片人點頭同意之後,發行方也鬆口妥協了。
對於發行方來說,如果他們對票房有足夠的信心,買斷是首選,分成是次選,因為這樣他們可以保證自己的利潤最大化;如果他們不看好作品的票房前景,那麼選擇分成,可以降低版權費,然後把票房的風險分擔給製片人以及院線。
對於製片方來說,則是反過來。
焦點影業之所以願意選擇分成,說白了,就是不看好「愛瘋了」的票房前景。
這沒有貶低的意思,而是客觀的判斷,「藍色情人節」的北美票房僅僅只有九百萬美元,此類藝術電影在院線很難有優勢,只能依靠著頒獎季的斬獲,然後寄希望於電視的點播、錄像帶的租賃以及藝術院線的回放。
所以,比起買斷來說,分成對焦點影業是更加有利的。
焦點影業一直在壓榨「愛瘋了」的票房分成,從百分之四十五,大刀闊斧地直接砍到了百分之二十五,乃至百分之十五,這樣一來,他們的票房分成就更高,虧本的可能性就更小。再加上將來的周邊盈利,焦點影業也就立於不敗之地了。
儘管如此,第三選項對德雷克來說,對「愛瘋了」劇組來說,依舊是一個無法拒絕的選擇。
這就是焦點影業最為高明的地方,表面看來,開放了多種可能性,任君挑選,但其實那一連串的數字攻擊之下,道格拉斯無形之中就在引導著德雷克做出選擇第三個選項,這是毋庸置疑的,其次是第一個選項,最後才是第二個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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