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 伯樂現身(2/2)
「噢,奧菲莉亞,你縈繞於我腦海,自世紀之初;噢,奧菲莉亞,是上帝讓我這種傻瓜墜入愛河。」
喬治端著威士忌的手不由停頓在了半空中,這首歌真正地帶來了驚艷的味道,行雲流水的旋律、寓意深刻的歌詞、歡快與悲傷交織的反差,那舉手投足之間流露出的成熟和灑脫,可以清晰窺見創作耀眼的才華。
從商業價值來說,可能剛才的那首「頂級」會更出色一點,因為流行元素的融入會讓大眾更加容易接受;但是從藝術價值和歌曲完成度來說,喬治個人卻認為後面這首歌略勝一籌,這是一首值得細細品味的歌曲。
艾德的演繹著實不俗,甚至比剛才其他幾首歌都更加出色,歌詞背後的故事讓人深深地沉入其中,不過令人扼腕的是,艾德的高音並不穩定,他將旋律的稜角都抹平,以一種娓娓道來的方式進行了詮釋,動人,卻少了一些撞擊心靈的衝擊力。
客觀來說,艾德詮釋的故事更加貼近生活,比如「頂級」,簡單的暗喻和樸實的敘事隱藏著他的生活體悟;但「奧菲莉亞」的故事卻更加詩意,也更加深奧,就好像一本厚厚的「莎士比亞全集」,必須有足夠的生活閱歷、也必須靜下心來,才能品味出其中的味道。
音樂的創作,不僅可以看出創作者的經歷和天賦,還可以聽出隱藏其中的底蘊、文化乃至階層,這也是音樂位列七大藝術之一的重要原因。
喬治更加好奇的是,如果由原本的創作者來演繹,那到底會是什麼風格?創作出「奧菲莉亞」的到底是一位怎麼樣的歌手呢?喬治的腦海里不由浮現出了約翰尼-卡什(johnny-cash)的模樣,滄桑,頹廢,陰鬱,老練,沉悶,暴躁,很有可能還是一位詩人或者文學創作者……這讓喬治更進一步地想起了鮑勃-迪倫。
一曲演唱完畢,艾德在眾人的掌聲之中謝幕,然後將吉他背到了身後,揚聲對著話筒說道,「今晚我的表演就結束了,接下來,就邀請』奧菲莉亞』這首歌的原作者上來,希望他能夠向大家演繹原來版本的歌曲,那麼就是大家的福氣了。就我個人來說,無比地期待」
這句話讓大家輕笑了起來,艾德接著對話筒說道,「先生們,女士們,有請……藍禮-霍爾。」
喬治朝側台投去了視線,然後就看到了一個穿著白色t恤和黑色牛仔褲的大男孩——這就是字面上的意義,那稚嫩的臉孔看起來完完全全就是一個男孩。
對於需要思想沉澱和歷練的民謠來說,年齡就是最大的財富,顛沛流離、跌宕起伏的生活閱歷更是鑄就旋律的必經之路,人們常說,苦難對於生活來說是折磨,但對於藝術來說卻是珍寶,就是這個意思。
可是現在眼前的大男孩,看起來還不到三十歲——不對,應該還不到二十五歲,這著實太過年輕了,年輕得匪夷所思。
雖然歷史上出現過不少天才,比如說黎安-萊姆斯(leann-rimes)十四歲的初試啼聲就驚艷了全美,並且在次年強勢奪得了兩座葛萊美獎杯,書寫了格萊美最年幼得獎者的歷史,一直到2017年都沒有能夠被打破,但黎安所屬的是鄉村流行曲風,而不是民謠。
喬治的第一個反應就是——肯定不是眼前這個大男孩創作的,真正的創作者應該另有其人。如此解釋之後,事情頓時就變得合理多了。可問題就在於,即使不是創作,僅僅只是演唱,沒有足夠的生活經歷,歌手也無法領悟歌曲之中的滄桑,剛才艾德的表演就是典型如此,那麼眼前這個大男孩……難道他要演唱「奧菲莉亞」?
這可不是什麼年輕人的「真心話大冒險」遊戲。
喬治不由就有些排斥起來,他不喜歡有人把音樂當做玩笑,不知道是艾德的介紹出錯了,還是他理解錯了,亦或者是斯坦利的眼光出錯了?看著舞台上那個年輕的大男孩,喬治從內心深處開始牴觸:初印象越發糟糕起來——即使他知道對方根本什麼都還沒有做。
很多時候,初印象就是如此玄妙,一個簡簡單單的小細節,或者是一個莫名其妙的動作,內心就已經做出了判斷;但就是這樣一個簡單的判斷,卻往往將會決定千千萬萬的人物關係。
喬治決定:他不喜歡這個大男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