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1章:WSIO的「八大一補」原則(2/2)
「666,葉老闆言辭犀利一如既往,霸氣!」
「多大點事兒……這話也就葉總敢說了,給跪了!」
「彪悍的人生不需要解釋!」
「葉老闆的言外之意:你們可以反對,但我還是要做WSIO,你們可以不來,那就回家玩泥巴咯。」
……
大會揭幕發言接近尾聲,講台上的葉華最後說道:「……我個人覺得,去怪別人,沒用。你要改變你自己,你要調整自己的人才結構、調整自己的組織結構、調整自己的戰略結構、調整自己的思想結構、調整自己的KPI,再怪別人之前你想想,幾乎上述問題在全世界的每一家公司身上都有,包括海岸線,但世界上依舊有那麼多成功的公司,因為他們懂得順應時代潮流而變,只是你是否尋求改變了?」
「謝謝大家!」
末了,葉華離開講台走出幾步,面向全場微躬致意,在熱烈的鼓掌中邁著沉穩步伐走向CSAC專席坐回自己的位置上。
大會揭幕演講聽得國內的網友們熱血澎湃,但對於與會的國外各大半導體廠商的掌門人來說卻不是什麼好事,葉華在揭幕演講上的發言看起來像是中規中矩的例行裝比現場。
但他們聽出的更深層次的含義,無疑是葉華表明了愛玩玩、不玩滾的態度。
接下來是北美SIA的掌門人約翰·諾佛進行發言,他基本代表了北美的半導體公司,算是直接促成WSIO組織得以成立的第二號重量級人物。
重量級的人物代表相繼發言。
大約75分鐘左右,代表WSIO組織的發言人手持一份稿件走上講台,打開文稿逐字念道:「為推動全球半導體事業的發展保駕護航,根據《WSIO倡議合作備忘》所確定的基本細則為基核,重新定位全球半導體商事主體從事行業商事活動八大原則和一項補充原則。分別如下……」
「一、無差別待遇原則。即:締約方在實施某種限制或禁止措施時,不得對其他締約方實施差別待遇。任何一方不得給予另一方特別的合作優惠或加以差別對待。該原則涉及行業技術壁壘的消除、採購配額限制、輸出入手續、原產地標記等有關領域合作措施。」
「二、惠及待遇原則。即:WSIO憲章成員公司一方給予任何第三方的優惠,將自動地給予各成憲章員公司。該原則涉及一切與業內跨區合作有關的規則和程序、數量限制、銷售、儲運、智慧財產權專利保護等領域。」
「三、惠民待遇原則。即:締約方之間相互保證給予另一方的自然人、法人在本土市場與本地自然人、法人同等待遇。該原則適用於業內跨區合作有關的規則和程序、採購、投資措施、智慧財產權專利保護等領域。」
「四、透明度原則。即:締約方有效實施的關於業內貨物的銷售、分配、運輸、保險、倉儲、檢驗、展覽、加工、混合或使用的規則條例,與一般援引的司法判決決定,以及一締約方與另一締約方之間締結的影響行業合作的現行規定,必須迅速公布。該原則適用於各成員方之間的貨物交易、技術交易,與合作有關的投資措施,智慧財產權專利保護,以及法律規範與合作投資規則的公布程序等領域。」
「五、交易自由化原則。即:通過限制和取消一切妨礙和阻礙業內跨區合作開展與進行的所有障礙,促進各方合作交流的自由發展。該原則主要通過取消行業技術壁壘來實現。」
「六、互惠原則。即:雙方互相給予對方以合作上的優惠待遇。」
「七、對新興市場地區和最不發達地區市場優惠待遇原則。即:如果新興市場地區企業在實施《WSIO協定》時需要一定的時間和物質準備,可享受一定期限的過渡優惠待遇。這是《WSIO協定》考慮到新興市場地區經濟發展水平和當地企業競爭力而給予的差別和更加優惠的待遇。是對WSIO無差別待遇原則的一種列外。」
「八、公正、平等處理合作爭端原則。即:在調解爭端時,需要以締約成員方之間在地位對等基礎上的協定為前提。調解人通常由WSIO理事會總幹事來擔任。普遍適用。」
「一項補充原則,即『市場准入原則』。指一國行業公司允許外國行業公司的貨物、勞務與資本參與該市場的程度。該原則以WTO現在達成的有關協定為基準,即締約方成員公司所在國家必須是WTO組織成員國的企業方才有資格准入WSIO組織締約為憲章成員公司。」
發言人宣讀完畢的時候,大會已經持續推進道92分鐘後。
之前《WSIO倡議合作備忘錄》細則的公布,外界就已經看出了這個行業國際組織就是縮小版的「WTO組織」,尤其是剛剛發言人宣讀的「一項補充原則」更是說明了這個問題。
想要加入WSIO必須要滿足兩大基本的硬核條件,第一個條件首先是從事ICT與集成電路的企業,第二個條件則是該公司所在國家必須是WTO世貿組織成員國。
鷹醬隔三差五就嚷嚷著要退出WTO,現在北美半導體公司締約加入WSIO組織,以後鷹醬不會繼續嚷嚷退群WTO了,嚷嚷沒人理,大家都知道不可能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