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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終於成了(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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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柏政再次來到唐浩澤家,將唐浩澤帶到屋外一個偏僻的地方,說:「浩澤。你的要求,書記同意了。村委補償你家兩萬四。不過對外,要宣稱是三萬塊的救濟扶持金,是為了救濟你爸的醫療費用。」

「剩下的六千。」

「你總要給我點辛苦費!」文柏政這是真不敢將他的「年少不懂事」當真了。「如果要給你這筆錢,我不知道要跑多少關係才能辦下來。」他這次是真的好不容易才說動劉永光同意給三萬的。

劉永光本來不同意,但這是路唐村有史以來第一次有機會拿到那麼多錢。如果因為唐浩澤弄黃了,他們哭都沒地方哭。於是文柏政說服劉永光:三萬給了就給了,日後有的是機會收拾這個小子。

唐浩澤其實不在意那錢用什麼名義給,只要錢能到手就好。

而且用救濟金的名義,對他家更有好處。如果說是拿到了補償,村裡的人說不定會對他家不滿意。如果是救濟金,那就不一樣了。如果有人眼熱,那請你家也出一個重傷人員再來說話。

同樣的,他也不在意文柏政在這件事裡能拿到多少的好處。反正他只要他自己要的那部分。

他點頭說:「錢什麼時候給?」

「錢先給你,你寫個申請書。下面的事我來辦。不過你要將你家的魚塭承包書交出來。」

唐浩澤點頭,說:「只要你們將手續辦好了,承包書就給你們。」

「你!」文柏政被他頂得差點說不出話來。「沒有承包書,我們怎麼那得到租金?」

「那是你們的事。而且那也不關租金的事。不是嗎?」

文柏政他們當然是希望將那筆錢最後落在租金上。當然,錢,他們村委還有一些。草簽協議後,盧方給了幾萬的保證金。這筆錢可以先給唐浩澤。只要沒唐浩澤在其中作梗,村委半個月之內就能和盧方正式簽約。

最後只要將手續辦好,再將唐浩澤家簽收的單據日期寫做收到租金之後就可以。

他的意思唐浩澤是明白,但唐浩澤不相信他們:「錢先給我們。你們只要在單據上不要寫得太清楚,你們怎麼操作都沒問題。但是承包書必須要等你們將手續辦好之後才給你們。如果你不放心我,我們可以寫一個字條,說明我拿到錢就放棄承包。我鬧事你就拿出來。」

如果村委拿到租金後說手續沒辦下來要將錢收回去。雖然他可以不給,但他不想有任何麻煩。

文柏政沒辦法,只好再次去找劉永光。在夜裡,他再次來到唐浩澤家,還帶來了錢。

唐康壽也被唐浩澤請來了。唐鄭敏作為一家之主簽下「簽收」單,然後拿到了兩萬四千。

唐康壽看事情已經結束,就告辭了。

孔鳳荃看著那兩萬多塊不知道該怎麼辦。她不是沒見過錢,只是本來窘迫到無以為繼的家突然有了這樣的一筆錢,她既是高興又擔心這錢該怎麼辦。這麼一筆錢放在家裡總覺得不安全。

唐鄭敏看妻子茫茫然的樣子,就讓她將錢先放在柜子里鎖好,說:「你給浩澤兩千,再留下三四千,給浩康和小芸交學費後還能留下一點做家用。剩下的明天你和浩澤去鎮上將錢存到銀行。浩澤順便去學校註冊。」

孔鳳荃正沒主意,丈夫的話馬上讓她有了方向。她連忙數了兩千出來給了大兒子。他要去市里上學,交了學費後也要花用。

如果是以往,她肯定是不會放心給那麼多錢的,擔心兒子有錢人又在市里,會學壞。但這次唐浩澤表現得像個大人似的,還做成了大人都未必做得成的事。她覺得兒子是長大了,多點錢傍身也沒事。

然後她又數了四千出來,這錢是要給小的兩個孩子交學費,剩下留作家用。

最後一萬八,確實要存進銀行里。放在家裡不能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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