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七十六章 郊外的停屍場(2/2)
「丟了屍體你們政府就沒打算換一個人?」
「會不會是這看屍人有問題,你們政府的人就沒調查過他麼?」
對於池尚真意的疑問佐藤秀一、宮崎龍馬兩人沒有什麼意外,這事其實他們倆當初也以問過,不過在了解了內中實情後,兩人就再也沒疑問了。
佐藤秀一對著池尚真意回道:「調查過,不過這事跟那個看屍人應該沒有什麼關係。」
「根據資料上所寫,對方是一個身高連一米四都沒有的乾瘦帶病的老頭,這個體格拿起十斤中的東西都困難。」
「而且對方還瞎了一隻眼睛,瘸了一條腿,平時走路都費勁。憑藉這個身體想要一夜偷走上百具屍體,光是累也會累死他了。」
「正是根據著這些情況,政府方面的調查組的人判定這位看屍人不可能是偷屍的。」
佐藤秀一說完後,宮崎龍馬立刻補充道:「其實政府方面也知道這位看屍人不合格,也有撤銷對方的打算,不過現在這個職位卻根本沒有來做。」
「現在秋田市內的人只要一聽停屍場這三個字,全都躲得遠遠的,哪還會有主動人靠上來。」
「所以現在政府方面只能讓那看屍人『戴罪立功』,爭取不再丟失屍體。」
「不過這話也就是說說而已,其實政府高層根本沒有人在乎那些屍體丟多少,全丟了他們丟不會在意,那樣還能為政府省了一筆火化費用。」
「那些高層真正在乎的只是底層民眾的恐慌,對於民間傳說中鬼怪將屍體吃掉了這事,高層心中其實還是有些相信的,要不然那豬頭也不會光明正大的派給我們兄弟這麼個任務。」
聽過佐藤秀一、宮崎龍馬兩人的敘述,池尚真意對於這事有了大概的眉目。
雖然政府對那看屍人已經有了調查結論,但是池尚真意心中卻是沒有絲毫相信。
在他心中政府說的話永遠不要全部相信,那些官員說話永遠是帶忽悠屬性的,誰要是全信了最後絕對會那些人被忽悠瘸的。
而且,今晚池尚真意在那賣人肉丸子的父子腦海中的得到的信息,似乎朝他們賣人肉的就是一個瘸子。
這位看屍人也是一位瘸子,兩者之間究竟是不是一個人,還需要他看了才知道。
二百多米的距離不算遠,當池尚真意問完兩人幾個問題後,眾人就到了此行目的的『秋田市停屍場』。
和一路上的黑暗相比,這裡卻有一盞燈昏黃的燈泡掉在門外,將已經斑駁掉漆的牌匾照亮。
看著眼前這塊帶著斑駁痕跡的牌匾,佐藤秀一、宮崎龍馬兩人不禁感到一陣發冷,只覺得牌匾的後面住了一隻恐怖惡鬼,此時正等著他們送上門去,一時間兩人不禁有些顫抖起來。
感覺到佐藤秀一、宮崎龍馬兩人的狀態,池尚真意暗運了一下體內能量,散發一股火熱的能量之間將兩人籠罩住,幫助兩人驅除心中的恐懼。
心中膽寒正越來越盛時,佐藤秀一、宮崎龍馬兩人突然感覺心中身處傳來一股溫熱的氣流,這股溫熱的氣流瞬間流轉全身,眨眼間的工夫便將他們體內的膽寒之氣驅除掉了。
對於這突然而來的神奇現象兩人都不禁一陣疑問,不知道究竟是怎麼回事。
不過當佐藤秀一、宮崎龍馬二人看見一旁的池尚真意時,他們瞬間知道怎麼回事了,應該是這位年輕的陰陽師幫了他們。
之前心中還有些擔心的二人,在領略到這份神奇體會後,兩人全都對這位貴人信心大增,只感覺此行定然會平安無事。
眼角撇了一眼佐藤秀一、宮崎龍馬的臉色,池尚真意嘴角微微露出一絲笑意。
剛剛他不但用體內的火屬性能量將兩人心中的膽寒驅除了,更是順便在兩人心中留下一絲潛意識的印記。
這道印記沒有別的左右,只會讓兩人增加膽氣,減少被外物所影響。
「叫門吧!」
「嗨~~~」
「梆~梆梆~~梆梆梆~~~」
梆梆的敲門聲在夜間本就帶著幾分恐怖氣氛,在這陰森的停屍場這些敲門聲就更加刺耳了。
隨著宮崎龍馬一陣敲門聲,過了大概近三分鐘的時間,門內終於傳來一陣輕重不一的腳步聲。
「誰啊?」
鐵片摩擦一般的刺耳聲在門內響起,聽的九女和佐藤秀一、宮崎龍馬等人直發雞皮疙瘩。
不過對於這難聽的聲音,池尚真意卻沒有絲毫不適,連妖魔鬼怪的聲音他都不怕,更何況一個人了。
「崛山部同仁,開門,我們是政府派來的派遣員。」
同與池尚真意說話時的低聲下氣不一樣,此時宮崎龍馬說話聲中卻包含了盛氣凌人之勢,仿佛高人一等一般。
這種明顯的失禮行為在日本社會當中是很少見的,即便雙方的地位懸殊,一般也不會有這種情況。
不過池尚真意對此卻沒有絲毫的驚訝,因為他清楚這一切都跟門內那個名字有關。
崛山部同仁,這個名字在外人聽起來沒有什麼不同,但是在日本人聽起來卻不一樣了,因為這個名字說明此人的身份是一名部落民。
部落民的身份在日本想來是低下的,身份甚至比蝦夷人還要低上那麼一絲絲,這些部落民在日本社會當中的地位是最底下的,從來沒有人會看得起這些人,一直以來都在從事最底層的骯髒之事。
(日本德川幕府時代,從事屠宰業、皮革業、背屍、掏廁等所謂賤業者和乞丐遊民被視為賤民,前者被辱稱穢多,後者被辱稱非人。他們被排斥在士【指武士,並非文士】農工商四民等級之外,聚居在條件惡劣的官府指定區域,身份、職業世襲,嚴禁與平民通婚,形成特殊的社會集團——「部落」。部落民處於日本社會最底層,歷來備遭歧視和壓迫,想要出人頭地萬份艱難。)
(為了追求地位上的平等,部落民發展起了戰鬥的部落解放運動。並在1946年2月19日成立部落解放全國委員會,1955年8月改稱部落解放同盟,發動了要求政府制定部落解放政策的群眾鬥爭。1969年6月,政府制定為期10年的《同和對策事業特別措施法》。1979年,該法延長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