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1章 遠方,其實一無所有(2/2)
意外就跟買彩票中大獎一樣。
如果對遠方寄予太多的美好,希望可以遇見,還不如去買彩票。
陳子昂回到幽州的第二天,也就是周三,泰勒和她的團隊從美國飛過來。
這周六晚上,她的演唱會將如期舉行,於幽州。
她提前幾天過來,倒時差、彩排。
其實她的彩排並不是很重要,畢竟她不跳舞,通常就是甩頭髮,扭些身體,動作簡單,不太需要熟悉舞台。
反倒是她的伴舞們更需要。
一來到幽州,泰勒就給王雨打電話。
王雨可沒跟她好到去接機之類的。
「雨姐姐,我到幽州了。」她飛機上睡得挺多的,加上見goldzang心切,沒感覺到累。
「哦,住下來了嗎?」王雨問道。
「剛上車,準備離開機場前往酒店。」泰勒邊打電話邊張望著車窗外:「雨姐姐,goldzang來中國了沒有?今晚能見到麼?」
王雨笑了,同行是冤家說得不全對,大多時候,同行更容易佩服同行。
比如一個打籃球的,可能會崇拜足球踢得好的。
但這個打籃球的,對籃球打得好的,只會更佩服。
泰勒主攻鄉村音樂,也會結合流行元素。
不是她不想嘗試別的風格,而是她不擅長。
goldzang呢?
在很多音樂人眼裡,鄉村,流行,搖滾,懷舊……簡直無所不能。
泰勒跟大眾一樣,都以為goldzang是美國人,至少沒想過他是中國人,亞洲人。
「goldzang在中國,今晚你大概是見不到他了。」王雨對泰勒說道:「你先好好休息,如果晚上你方便的話,我請你吃飯。」
「噢,那真是太遺憾了……我是說,見不到goldzang很遺憾。雨姐姐,我入住酒店後休息一下,今晚等你電話。」泰勒略微失望。
此時的陳子昂,正在公司練功房。
「能不能別太花哨啊?」徐然也在,他正穿著一套華麗炫酷的服裝,腦袋上還頂著兩根碩大的犄角,懷裡抱著一把電吉他,他對自己的造型很嫌棄。
「你本來就不起眼,不花哨點怎麼吸引人?」陳子昂笑道。
徐然不服了:「我還不起眼嗎?」怎麼說他在國內也是頂尖的知名歌手。
「大聲告訴我,你在國外起眼嗎?有幾個粉絲?」陳子昂問道。
「……」徐然立刻就沒脾氣了。
陳子昂還沒正式在世界舞台上出道,就有巨星風範,人氣直逼世界榜單前一百。
他徐然在國內是頂尖,可在國外,就沒多少人認識了。
要不是曾為王雨在美國版的《我是歌手》舞台上站台、表演,他在國外就沒幾個人認識。
「受傷了,不想表演了,需要心靈雞湯。」徐然泄氣道。
陳子昂詫異:「你這麼大人了,還想喝心靈雞湯?不知道所謂的心靈雞湯,就是有本事的人把雞肉吃了,把剩下的留給你嗎?」
老鐵,扎心了。
徐然覺得自己好失敗,都四十多的人了。
看著陳子昂出任ceo,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巔峰,而他自己之前談的女大學生,又跑了。
有錢,帥大叔,還是留不住人家。
這個世界變化太快,讓人心也隨之逐流。
「這是全球直播,雖然觀眾人數沒法跟格萊美等晚會相比,但不比國內一流衛視的一檔大火節目少。時間不多了,抓緊時間練,感情什麼的,當年的放縱,才換來今日的淒涼,當是因果,別憋屈。跟你講,這首歌出世,肯定能入圍搖滾名人堂史上500首經典之作之一,能不能入圍滾石雜誌最佳100首搖滾吉他solo之一,看你的表現。」陳子昂說道。
搖滾名人堂史上500首經典之作之一?
滾石雜誌最佳100首搖滾吉他solo之一?
徐然一點也不懷疑它的可能性,只要陳子昂不說它是世界第一,說第二他可能都不懷疑。
這次,陳子昂要在泰勒演唱會上表演的歌曲,也是一首正能量歌曲。
在彈吉他上,陳子昂沒徐然技藝高超和熟練,但他能聽音辨識,對那段solo提出各種建議和要求。
一開始,徐然還挺不服的,所以兩人各出一個版本,然後徐然分別在王雨他們面前演繹。
結果是。
徐然淚崩。
王雨他們一致覺得,陳子昂的版本好。
當然,他們事先不知道哪個版本是陳子昂的,哪個版本是徐然的。
這就是編曲上的差距,碾壓式的。
差點把徐然打擊得想退出歌壇。
沒了陳子昂還不忘補刀,對王雨他們說,你們怎麼就不上點道?沒一個人投徐哥的票,他想不開怎麼辦?
整得徐然很氣憤,這傢伙對敵人趕盡殺絕,對自己人也一樣狠。
晚上,王雨做為東道主,去請泰勒吃飯。
陳子昂沒去。
直到泰勒來幽州的第三天,他才過去彩排。
陳子昂抵達之前,泰勒跟阿黛爾通話。
「阿黛爾,你真的沒見過goldzang的面容,他一直蒙面?」泰勒感覺要見到偶像一般,有點緊張。
「見過!」阿黛爾如實回答,她知道泰勒今天彩排,能見到goldzang真容,不用再什麼都隱瞞了。
「噢,god,阿黛爾,告訴我,他是prettyboy嗎?多大年紀了?」泰勒激動了。
「是的,prettyboy,我覺得非常迷人。」阿黛爾笑道:「名副其實的男神,至於多大,哦哦,泰勒,comeon!」
外界不知道泰勒現在的感情現狀,阿黛爾卻是知道的。
泰勒目前單身。
聞聽阿黛爾的話,泰勒心花怒放,外界說她是男神殺手,她不是不知道,相反,她挺喜歡這個外號的。
愛美之心,人皆有之。
收割男神,泰勒未嘗沒有一點虛榮心在其中。
到現在,外界已經不把goldzang當作六七十歲的前輩了。
畢竟阿黛爾演唱會上,他跳的那兩段舞蹈,所需要的體力強度,根本不是一個六七十歲的人所能擁有的。
甚至,四十多歲的人都極少極少能擁有這種體力。
除非是運動員出身,並且一直長年累月堅持訓練下來。
這麼一推斷,goldzang的年齡段被縮減到四十歲以下。
甚至大部分人選擇相信,他是一個二十到三十五歲之間的青壯年。
然後,大家就又懵逼了。
年紀這麼輕,寫的歌曲時代跨度近五十年,比如除了《加州旅館》,在美國版《我是歌手》舞台上下來後,他又給王雨寫的一首經典懷舊歌曲《yesterdayoncemore》。
那首歌,同樣充斥著一個久遠的時代特有的印記。
不親身經歷過那個時代,怎能寫出那種感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