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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真正的海瑞(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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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皇爺!」張鯨答應了一聲,轉身向外面走了出去。

朱翊鈞被打斷了思路,隨手就放下了海瑞的冊子,此時此刻,朱翊鈞想起了海瑞對張居正的評價「工於謀國,拙於謀身」。雖然張居正壓了海瑞這麼多年,海瑞還是給出這樣的評價,可見海瑞對張居正的一些事情是持肯定的態度的。

海瑞對張居正的改革是贊成的,可是對他用人的方式不贊同,海瑞認為改革的同時要整飭吏治。

張居正則認為,那樣做是不行的,因為你要用官去推行改革,你要是太嚴苛於他們,改革就沒法進行。可是在改革的本身上,在為大明富國強民上,他們是一致的。

只不過兩個人都被妖魔化了,全都被潑了一身髒水,不少人還用打壓海瑞來攻擊張居正。

事實上兩個人只是政見不和,從未惡語相加,比起那些動輒潑髒水,什麼帽子都扣的人,不知道強了多少倍。朱翊鈞伸手敲打著海瑞的奏摺,臉上的表情慢慢的凝重了起來。

從現實的角度出發,張居正的方法更可行,可是治標不治本啊!

伸手再一次打開海瑞的《督撫憲約》,這裡面著重的談到了另外一件事情,那就是契約。在對待契約問題上,海瑞要求爭議的解決必須以書面契約為依據。

如若沒有契約,海瑞所批准贖還的僅占全部典押借貸案件的二十分之一。

在後面,海瑞還著重提到了百姓不識字,無法訂立契約,所以應該有朝廷官員出面,凡百姓需訂立契約者,皆由朝廷出面為中人,訂立契約衙門也應留檔。

從這一條裡面,朱翊鈞看到了幾個點,甚至都想為海瑞拍手叫好了。

如果訂立了這種契約,那麼就會解決高利貸、賣兒賣女等等問題,甚至連土地投現也在一定的程度上解決。沒有得到衙門公證的契約,那就是無效的。

不但會建立秩序,而且還能夠使的很多事情更加的規範。

比如佃農與地主之間的租地契約,可以明碼標價的寫在契約上,杜絕地方豪強打壓百姓。

不過朱翊鈞也知道,這條政策一出,估計地方上的豪強都要罵海瑞的祖宗了。朱翊鈞看著卻鬆了一口氣,果然,海瑞沒讓自己失望,這條政策很好。

朱翊鈞是看的意猶未盡,伸手又拿起了海瑞寫的《興革條例》。

這本冊子是他做知縣的時候寫的,這上面就寫了很多具體的東西,也著重的介紹了他的「與其冤屈兄長,寧願冤屈弟弟;與其冤屈叔伯,寧願冤屈侄子;與其冤屈貧民,寧願冤屈富民;與其冤屈愚直,寧願冤屈刁頑」的斷案策略。

這個朱翊鈞看著就直搖頭了,不過朱翊鈞也知道,這個策略不光是海瑞一個人這麼幹。

在這個時代,這叫禮教綱常,很多人都這麼幹,而且在這個時候這麼幹,也沒那麼罪惡滔天。這不過是有心人給海瑞潑的髒水,還說貧戶詐騙於富戶。

說這話的人,肯定是富戶,歷來都是富人欺壓窮人,窮人詐騙於富戶,何其難也?

這不過有人想挑起富戶對海瑞的厭惡,富戶是什麼人,士紳啊!

朱翊鈞不得不感嘆一句,海瑞當官,真是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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