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比阿拉伯皇儲還要有錢(2/2)
鳳凰福克斯就不說了,一個鳥籠就能解決問題。真正讓人頭疼的,反而是那座占地三四十米的魔法祭壇,這需要一塊很大的空地才行。
「看來,是時候換房子了,而且房子的位置,最好在人跡罕至的地方!」
吳明心中閃過這樣的想法,他之前一直沒有搬家,是因為他不是暴發戶,也沒有萬惡的炫富情節。
可現在,房子的占地面積,明顯跟不上他的需求。另外,在小區之中居住,也難免受到外界的打擾,還真到了該搬家的時刻了。
房子,家...
吳明目光掃視一周,不動聲色的開口道:「走了,我們去買一套大一點的房子!」
「買房子!」
相比於吳明的不在意,馮月月卻很有興趣,開口道:「大叔,你再給我買些衣服吧,我不能總是穿著霍格沃茨的校服吧!」
吳明認真一想,發現還真是這麼回事。在巫師的世界中,穿著這樣的衣服不算什麼,可現實世界卻有點另類了,還真得給小丫頭買些新衣服。
「走,先給你買衣服,然後我們去買房子。」吳明帶著小丫頭出了門,上了自己那輛奧拓汽車。
看著眼前小小的奧拓,馮月月眼睛眨呀眨的,整個人都有些不好了。
吳明不以為意的打開車門,抬手將副駕駛上,一張汽車雜誌翻開兩頁,目光落在了一輛紅色法拉利上面。
雙手按在方向盤上,魔力向著整輛車包裹而去。
三秒鐘,奧拓變身法拉利跑車,火紅色的外形配上流線型的車身,來了個一百八十度大轉變。
「酷!」馮月月歪著頭,精緻的小臉上露出三分笑容,對著吳明比了個大拇指。
吳明聳了聳肩,抬手將倒車鏡上的墨鏡拿下來,戴在臉上漠然的開口道:「魔法改變生活!」
嗡嗡嗡...
引擎咆哮,紅色法拉利猶如離弦之箭,向著市中心的金店而去。
至於為什麼要去金店,答案很簡單,吳明手中有一塊殘缺的魔法石,他早用這塊殘缺的魔法石,提煉了一些黃金出來,正好可以充當購房款項。
到了金店門口,吳明從跑車上下來,拉著馮月月的手走進金店。
在這裡,吳明到沒有遇到,傳說中的裝比與打臉環節。畢竟,不管是吳明身上的衣服,還是手中拿著的法拉利跑車鑰匙,本就是身份的象徵,沒有人會那麼不開眼。
出手價值八千萬的黃金,並以奪魂咒這個魔法,消除任何可能帶來的額外問題。
今天這裡的店員,與經理回想起來。只會記得來了一位香港富商,因為急需現金而出手了大量黃金,與吳明沒有任何的關係。
上車,離開,直奔購物中心。
對於此時的吳明而言,有魔法石與魔法在身的他,金錢真的只是一個數字。
要是真的比較起來,他可以比阿拉伯皇儲還要有錢,甚至引起全世界的黃金崩盤。
所以,對於在購物中心中,煥發出全新生命力的馮月月,吳明只有一句話要說:「喜歡,既然喜歡,那就買下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