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5 鱷魚的眼淚(2/2)
當然了,相對來說,瀛洲、琉球群島這些地方都是蘭芳的固有領土,這些地方不需要宣誓主權,因為主權從來就不存在爭議。
縱然如此,秦致遠也還是要多多走動的好,起碼要震懾下某些心懷不軌的不法分子,讓他們不要異想天開。
仔細算起來,1920年的蘭芳還是比較忙碌的,單說上半年,秦致遠就要出訪民國,此後還會出訪日本,然後會和日本的大正天皇一起前往比利時的安特衛普參加奧運會,在參加奧運會期間,秦致遠會訪問法國、英國、德國、比利時、義大利、鄧尼金的南俄羅斯、已經高爾察克的聯合政府等地。
這奧運期間的行程是不是多了點?
不不不,一點都不多,如果秦致遠沒有記錯,這個什麼勞什子奧運會要從4月份一直持續到9月份,秦致遠有足夠的時間。
同時在1920年,還有一件事必須引起蘭芳的足夠重視,那就是年底即將在華盛頓召開的「華盛頓會議」。
「華盛頓會議」原本應該是在1921年底召開,為的是遏制當時愈演愈烈的軍備競賽,以及調和各國在太平洋地區的利益矛盾。
但和另一個時空中的歷史有所不同,原本會議的中堅力量日本已經不復當年,蘭芳現在已經取代了日本的地位,並且因為蘭芳和法國以及民國的關係,這讓美國人和英國人比另一個時空中更加緊張,在遠東這一片現在居然有抱團取暖的趨勢,這也直接導致「華盛頓會議」提前一年召開,美國人和英國人的目的估計也不再是緩和矛盾,而是為了遏制蘭芳的擴張。
說實話,對於這個「華盛頓會議」,秦致遠並不怎麼看好,原因很簡單,還是因為美國這個攪屎棍。
其實從「渾水摸魚」這個角度看,美國人真的是英國人的乾兒子,英國人在歐洲大陸上就是一個攪屎棍,美國人則是全世界範圍的攪屎棍。
還記得世界大戰之後的《凡爾賽和約》嗎,美國國會到現在都沒有同意,那也就是表示美國人根本就沒在《凡爾賽合約》上簽字,這充分表達了美國人對於世界事務的惡意。
想想看吧,推動《凡爾賽和約》的《十四點》就是美國總統威爾遜提出來的,就因為其中的某些條款,在《巴黎和約》中沒有得到確認,美國國會就堂而皇之的決定不在《凡爾賽和約》上簽字,這可真是深得英國老子的真傳。
而在秦致遠的記憶中,「華盛頓會議」雖然是美國人主張召開的,美國人也充分顯示了主導地位,但在會議之後,會議做出的相關規定比如《美、英、法、日關於太平洋區域島嶼屬地和領地的條約》,也就是俗稱的《四國條約》,在簽約當日,四國共同發表的聲明指出:締結上述條約,不能認為美國同意委任統治條款。
這表示美國不受凡爾賽體系約束
這簡直是令人啼笑皆非,美國人提議召開會議,美國人主導簽訂條約,結果美國人不受條約控制!
還能再雙重標準點嗎?
有這樣的珠玉在前,秦致遠就不對這個勞什子「華盛頓會議」抱任何期待,同時又因為《排華法案》的存在,秦致遠肯定不會踏足美利堅,這也就給尚未召開的「華盛頓會議」蒙上了一層陰影。
說到《排華法案》,關於這個法案到底應不應該廢除,已經在美國形成兩種社會思潮,正在不停地展開辯論。
主張付出《排華法案》的議員都是和蘭芳在某種程度上有關係的議員,這些議員雖然沒有直接和蘭芳打交道,但和蘭芳在美國開設的企業有很多往來。
與此同時,堅持《排華法案》的議員更多,而且他們的勢力也更強大,甚至包括總統威爾遜在內。
沒看錯,也包括提出過《十四點》的威爾遜在內,這傢伙確實是「諾貝爾和平·獎」的獲得者,同時也是個不折不扣的種族主義者。
有個問題說起來很搞笑,做炸藥出身的諾貝爾居然設置了一個「和平·獎」,這什麼意思?
嘲笑?悔改?又或者是某些人試圖彰顯存在感的陰謀?
鱷魚的眼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