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6章 賣地籌餉(1/2)
發賣田地!這便是陳越上書的解決辦法。
北方各省經歷了滿清一年多的占領,很多土地已經無主。特別是原本屬於藩王宗室的田地,經歷過闖賊滿韃兩番占領之後,北方的宗室幾乎被屠戮殆盡。
要知道,大明的宗室大都封在北方,拿河南一省來說,便有三位親王數十位郡王,奉國將軍奉國中尉無數。現在這些宗室沒了,可他們名下的田地還在,整個北方數省屬於宗室的田地怕不有幾百萬畝。
然後便是士紳們的田地,滿韃占據北京後跑馬圈地,河南山東北直的田地大量被滿韃圈占,現在收復了失地趕走了滿韃,這些田地自然應該收歸朝廷。這樣算下來,收復整個北方之後,無主的田地至少上千萬畝之多。
現在國庫無糧,正好可以發賣這些田地。不管是官紳商農,只要能夠拿出買地的銀子,便可以購買北方數省無主之田!
上千萬畝田地,便是每畝七兩八兩銀子算,最少也能賣上七八千萬兩白銀!別說支持一次北伐,便是再來個十次八次也足夠了!
這,這是何其的膽大妄為!
陳越的上書在朝堂上立刻引起了軒然大波。無數的官員,特別是出自北方的官員直接便跳了起來,大肆反對!進則朝堂為官退則鄉紳,不管是為官為紳,其家族都是地方上的頭面人物,廣大鄉村的實際控制者。
雖然經歷了闖賊滿躂連番浩劫,但這些官紳家族自有其保身之道,現在滿躂被趕走,原本被滿躂占據的田地理應回到他們手裡。即便是很多無主的田地,只要經過地方官府一番運作,弄到他們手裡也不是很難,特別是這種政權交替的混亂時候。
所以,陳越的上書無異於從士紳嘴裡搶食,他們如何會同意?
「田地本就是有主之物,豈能輕易發賣,朝廷要是如此作為,與強盜何異?」戶科給事中章正寰上疏道
「按照大明的制度,藩王只是享受一定田畝的賦稅,其本身並不真正擁有田地,田地還是在百姓們手中,齊王根本不了解情況,把原本有主的田地再拿來發賣,和搶劫百姓有什麼兩樣?若是真的這麼做了,豈不是官逼民反,不等滿躂被趕出大明,北方各省恐怕會再次大亂!」御史喬可聘跟著上疏道。
當然也有很多支持陳越做法的官員,比如翰林學士袁可望便道:「明中葉以來,土地兼併嚴重,投獻成風,大量的百姓把田地投獻到藩王名下,以躲避朝廷的賦稅,而藩王們也依仗權勢強行兼併百姓田地,說什麼不真正擁有田地那是笑話。
既然那些刁民靠著投獻躲避朝廷稅收,又豈能再說他們是田地的主人?朝廷當然有權力把這些田地進行發賣。
朝廷可派出欽差前往北方各府,配合齊王手下清查田畝,凡是沒有地契說不清來歷之田地,便是無主之物,朝廷自然可以進行發賣。
發賣這些無主之地籌措前線將士的糧餉,支持北伐大業,對我大明有利無害!」
然而袁可望的奏疏遭到了更多官員的攻擊,很多人抨擊他黨附齊王陳越其心叵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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