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果斷選擇果奔(2/2)
川田智美快步來到竹內結子身邊,看到葉昭,臉上浮現出疑問的神色。竹內結子充當起了介紹人,「這是川田智美,我們以前是同一所中學的同班生,也是最好的朋友。」
接著竹內結子又向川田智美介紹起了葉昭:「這位是葉昭,剛才我不小心迷路又被壞人騷擾,多虧他救了我,又把我送了過來。」
「你好。」葉昭主動和川田智美打招呼。
「謝謝你救了結子。」川田智美低下頭,向葉昭道謝。
「沒什麼,舉手之勞而已。」葉昭看了看結子,「既然找到了你的朋友,那我就先走了,再見。」畢竟只是萍水相逢,這時候識趣的告辭,反倒能留下個好印象。
「再見。」
這時的竹內結子還不知道,這個「再見」所代表的意味,並非是結束,而是開始。
付完了房租以後剩下的薪水連同錢包里原有的積蓄,加起來大概有五萬日元,在沒有房租壓力的情況下,五萬日元足夠一個單身漢節儉的生活一個月了。可雖說如此,葉昭也完全沒有坐吃山空等待索尼唱片回信的意思。
雖然他完全沒有和唱片公司打過交道,但也知道像是索尼、環球這樣的大公司,每天收到的音樂小樣沒有一千份也得有幾百份,因此這個等待的周期也許會十分的漫長,等到他們檢查到自己寄去的DEMO,黃花菜說不定都涼了好幾盤了。至於什麼跑到唱片公司毛遂自薦,把作品直接塞到大佬手裡,大佬們被自己的王八之氣震驚,哭著喊著要跟自己簽約之類的事,大白天的還是不要亂做夢的好。
不要把雞蛋放到同一個籃子裡是老祖宗教給我們的真理,葉昭雖然對自己擁有的音樂有信心,但也不打算在一棵樹上吊死,因此,他還得考慮另外的辦法。在當前的時代,想要進入樂壇,門檻最低的途徑無疑是上街賣唱,畢竟就連在俱樂部演出,還得讓老闆點頭呢。
不過在東瀛,隨意進行街頭演出其實是違法的,雖然沒有城管大哥開著皮卡把你追出去兩條街,但是警察叔叔卻行使著城管的職責,好心點的也許只是把你趕走,如果碰巧遇到一個難說話的,下場就是一筆數額不小的罰款。想要在東瀛賣藝,正確的姿勢應該是先到衙門進行備案,繳納保證金後,才能獲得一份對時間和地點都做出了嚴格規定的路演許可。
話雖如此,無照果奔的賣藝人還是占了一多半。畢竟賣藝這種事,一般人最多也就是賺個小費,不值得專程去辦什麼路演許可,大不了三十六計走為上計,真正需要特意去辦證的,也就是那些要靠賣藝養家餬口的人了,因為他們不但要賣唱,還得順帶推銷自製CD,所以必須得有個固定的地盤。
前身的葉昭是個老實巴交的孩子,當初在公園賣藝的時候就老老實實辦了張路演許可,當然,現在早就已經過期了。至於現在的葉昭,他既不用養家餬口,也沒有自製CD要賣,至於性格,跟老實巴交更是沾不上什麼邊兒,所以……他果斷的選擇了果奔!
要加入賣唱大軍,當然要準備好足夠的歌曲。既然是在街頭表演,就要多選朗朗上口的歌曲,容易入耳的旋律,才能夠最大的引起路人的關注。而考慮到可以使用的樂器只有一把木吉他,所以他還得對歌曲進行重新編曲。畢竟是當過樂隊主音吉他手的人,簡單的改編做起來還是得心應手的,要說麻煩,可能就是……
咚咚砸牆的聲音響起,葉昭有些無奈的捂住音孔,停下了練習。住在隔壁的一對戀人,男方是個對流行樂深惡痛絕,把玩樂隊的人當成小混混的老古板,只要他在家裡,哪怕是大白天,都會在葉昭彈琴的時候砸牆抗議,儘管他本人每天下了班都要喝酒喝到九點,醉醺醺回到家,還要耍一場整座公寓的人都聽得見的酒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