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三章再聚首(1/2)
明天就是聚會開始的日子了,所以回到家中後莫墨取出了一壇補酒然後再取出一個空酒罈子往酒罈中倒滿了普通的白酒,隨後再打開那攤補酒取了一勺的分量混入那壇普通的酒中,待酒液混合均勻後莫墨將那壇混有補酒的白酒重新封好然後交給輝夜包裝,而那壇補酒他則直接收了起來,這是作為明天給所有前來參加聚會和婚禮的人的禮物。
其實說包裝也沒怎麼包裝,只是給那壇就起來了非常好聽的名字並用寫著紅紙上貼上去,然後在給它套上一個頗為喜慶的網袋方便提著罷了,雖然這壇酒外表看起來相當的普通,咋一看只是一壇普通五斤裝的酒,但裡面的酒只一口就能讓普通人強身健體,雖然不說百病全消但自從自後也不會再受感冒發燒所擾,而他最大的作用還在於滋陰補陽,所以莫墨才會起了個補酒的名字,這也是為什麼莫墨會說他們一定會喜歡的原因,畢竟新婚燕爾嘛,大家都懂的。
禮物已經準備好,莫墨的事可以說已經完成,只等明天時間一到他及時趕到現場就可以了,正可謂無事一身輕,一夜無話,唯有點點桃花香。
第二天一大早莫墨就神清氣爽的起床了,雖然集合的時間是下午一點,但他們這些離學校不遠的一批人已經約好了早上在高中門口集合,而且今天正好是周末高中不上課,正適合他們回去參觀一下母校,不過這對於莫墨來說卻可有可無,因為高中離他家並不是很遠,走路才半小時左右,騎摩托車的話也就六七分鐘,所以以前莫墨周末的時候偶爾也會進去看看,所以並不是很陌生,不過既然這樣說了,他離學校本就不遠,不到場也有點說不過去。
雖然走路過去只需要半個小時,對於莫墨來說根本沒什麼,不過既然家裡有摩托車幹嘛還要走路?至於摩托車,在鄉鎮中這是非常普遍的交通工具,基本每家每戶都會有,而且也基本都會騎,在街上隨便拉一個人給他輛摩托車他都能給你開走了,而這些原因也導致許多高中生甚至是初中生在小小年紀的時候就已經是老司機了,而莫墨在讀高中的時候他老爸為了方便他周末回家便讓他學了一下。
跨上家中八成新的摩托車,莫墨熟練的打火啟動,掛擋,加油,一套動作下來車子非常順利的開起來了,雖然他已經多年未碰過它了,但有些東西就像本能一樣,即便你許久未碰,但當你這次接觸時總會很快就能再次熟悉。就像騎自行車一樣,第一次總會覺得保持平衡很難,無論怎麼控制都會摔倒,但一旦你真的會了之後只要跨上自行車,保持平衡就像本能一樣,根本無需刻意去保持。
幾分鐘後,莫墨騎車來到了高中的校門口,莫墨並不是來的最早的,當他來到校門口的時候已經有三個人先他一步來到了這裡,其中就有李言,而他開的依然是他老爸的那輛大眾,另外兩個均是女孩子,這兩個女孩子是鎮上的,一個叫劉靜,一個叫黃曉梅,而劉靜人如其名,是一個相當文靜的女孩,而黃曉梅則活潑開朗,兩人同時鎮上的,上下學經常一起,所以關係一直很好,因此當莫墨看到兩人一起來得這麼早的時候莫墨一點也不意外。
看到莫墨,正在和兩個女孩子聊得正歡的李言連忙跟莫墨打了聲招呼,那兩個女孩子見到莫墨也落落大方的跟莫墨打了聲招呼,不過三人都不是很熟,也可以這樣說,莫墨跟班上所有的女孩子都不是很熟,當然這並不是莫墨不招女孩子喜歡,而是當時的莫墨深受小說的影響,課餘時間看小說都不夠,怎麼可能會主動去找女孩子聊天呢?所以跟他相熟的也僅有上下桌的幾個女孩子,而且也僅是相熟,現在想想自己當時還真是傻的可以啊。
莫墨停放好摩托車後四人聚在一起聊了起來,而國人聊天開頭必然少不了一樣東西,於是聊了兩句之後,李言突然開口說道「你們吃早餐了沒有?」
「還沒呢,現在才七點多一點,平時這個點還沒起床呢,要不是班長要我們來找點,我才不會起這麼早呢,而且班長她自己居然沒到。」看了看手機上的時間,黃曉梅忍不住出言抱怨了幾句。
「班長家離這裡並不近,來得遲點也情有可原嘛,要不我們先去吃早餐?估計我們吃完早餐也應該有不少人到了。」劉靜身為黃曉梅的好友哪能不知道她的性子?抱怨確實是真的,但抱怨的對象卻不是她口中的班長,而是抱怨自己沒吃早餐就出來傻傻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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