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章 亡羊補牢(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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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羊補牢,這就是無恤為此次更制立下的基調。大致分為立軍法,嚴什伍,設亭衛三項。
中國最早的軍法,當屬夏後啟征伐有扈氏時的《甘誓》。
誓者,禮、律、兵書也。而其內容,一方面是宣布征討對象的罪狀,說明戰爭的性質。
另一方面是對參戰將士進行約束,並明示賞罰於先:戰場上作戰不努力的將士,都要在祭祀社神的「社壇」處以死刑,並且還要連帶將家屬罰為隸臣妾。
此後,殷周時代例次大戰前的動員令,比如《湯誓》《牧誓》《費誓》等,都是臨時頒布的軍法,申明獎賞。一旦戰爭結束,就棄之不用,繼續玩「刑不可知,則威不可測」的把戲。
到了春秋時,戰前臨時生效的軍法開始固定下來,比如晉國的《被廬之法》《趙宣子之法》。「逆軍旅者與犯師禁者,戮之」,逆軍旅即違抗將帥的命令,犯師禁即擾亂軍隊陣勢,凡有上述行為就要受到誅戮。在軍法方面,規定了軍司馬、邑司馬、鄉司馬「制軍詰禁」的軍事司法權。
但另一方面,這些早期的法律卻又把治軍和治民混淆了起來,一些律令模糊不清,一些要求語焉不詳,在執行時多有不便。所以,趙無恤以從鄧飛處找來的一些刑法軍律為基礎,又徵求了王孫期、羊舌戎的建議後,結合後世的見聞,制定了新的軍法!
有了父親趙鞅十年前鑄刑鼎,將成文法公布給國人的先例,他這也算不上什麼驚世駭俗之舉。
於是,在綠草茵茵的打穀場上,當著眾兵卒的面,趙無恤頗有些沉重地說道:「約束不明,申令不熟,我之罪也。」
趙無恤養士大半年,讓他們每頓能吃飽粟米飯,每天都能嘗點粉食,半旬有一餐肉,有衣有褐,免去了凍餓羸弱之苦。多數士卒自然是感恩在心,誓死效忠的,台下頓時出現了一片君憂稱辱、君辱臣死的氣氛。
趙無恤便乘熱打鐵,頒布了新的軍法。
「我聽說,孫武子在南方為吳王訓練兵卒時曾說過:令行禁止,賞罰分明,這是兵家的常法,為將治軍的通則。對士卒一定要威嚴,只有這樣,他們才會聽從號令,打仗才能克敵制勝!」
「我今日頒布《成之法》,正所謂不教而殺,謂之虐,在此軍法之前所犯的過錯,按原來的《趙宣子之法》處置,不重新追究!此後若有再犯,絕不饒恕!」
眾士卒齊聲應道:「唯!
趙無恤很滿意,紀律,是戰鬥力的保證!
當軍法由趙無恤親自頒布時,眾軍吏和士卒都豎起了耳朵。
「其一:聞鼓不進,聞金不止,旗舉不起,旗按不伏,此謂悖軍,犯者斬之!」
身上全是鞭痕的田賁也被強令前來打穀場聽訓,他聽得滿頭大汗,總覺得自己每天都會犯下其中一大半禁令。
比如其四:多出怨言,怒其主將,不聽約束,更教難制,此謂構軍,犯者斬之。
其五:揚聲笑語,蔑視禁約,馳突軍門,此謂輕軍,犯者斬之。
尤其是這一條:其九,所到之地,凌虐其民,如有**.婦女,此謂奸軍,犯者斬之!
這一連串的斬字讓田賁頭皮發麻,暗道君子寬容念舊情,要是用這軍法來辦他的罪,十顆腦袋都不夠砍!自己以後要吸取教訓了,得一直活到戰陣上,以大功報答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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