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挖挖牆角…(2/2)
除開電影項目,還有最主要的人脈關係,張俊生也想截胡——東陽傳媒之所以能成為華國第一家上市的傳媒公司,就是因為上風的支持!
每次人家的作品都可以順利進入保護月,好萊塢大片總是都無故失蹤,有人說是這個公司某公關方面的強悍手段。
說的很對,公關手段到位!
華陽的李明澤正在謀劃的是東陽旗下的藝人,不趁這個機會打劫一下,簡直對不起位面之子的身份!
不過,打蛇要打七寸,當年《荊軻刺秦王》一部片子賠了至少兩千萬嗎,東陽都能熬過去,換一般小公司,早賠得叮噹響了,東陽反倒吸取教訓,還繼續一片接一片拍,可見實力是雄厚的!
怎麼才能一棒子把他們打死呢?
有點難啊!
人家手上有華語電影首席監製還有第一流的商業片導演…
必須要好好規劃一下,可他也沒有陰人的經驗,以前都是躲在背後黑人…
是不是要跟華陽合作?
可是李明澤明顯就不是個善茬,與虎謀皮這種事總覺得不太安全;
還有,如果他加入了,但是事態沒有像預想之中那般發展,怎麼辦?
他就真成了京圈公敵了!
這種事還是請教一下張父吧,老傢伙用十年時間就拼出了這麼一份家業,經歷的事情肯定比他多!
鬆開手,聞了聞,沒什麼異味,張俊生撥通了張父的電話,隻字不漏的說了自己的困惑。
「…東陽的命脈是什麼?」
張父提出了很重要的一個問題。
張俊生想了想回答:「馬小康!」
「那就妥了!你如果能吸引馬小康加盟…」
「不太可能!」
人家又是給錢,又是給股份的,張俊生做不到!
而且馬小康這個人,張俊生特別看不慣…
人啊,就是討厭跟自己習慣相近的男人,尤其是還是長得比他丑…
憑什麼他能夜夜笙歌?
「那就跟著華陽的步伐,他行動的時候,你跟著混…」
「怎麼混啊?」
「…這種事還要我教你?你們公司不是有一堆專業人士嗎?你問問他們的意見!」
說了等於沒說…
不過,張俊生算是明白了,東陽暫時倒不了,但是挖挖牆腳,給他添點堵還是有可能的…
……
打個一通電話給安少陽——他對圈子特別熟悉!
五分鐘後,一篇關於東陽傳媒現階段現狀的文件出現在他的郵箱裡,大概翻了一下,張俊生找到了一個很好的點——東陽目前正好資金鍊斷了!
去年,黃忠軍做了一個重要決定,引進戰略投資人,TOM集團以500萬美元入股東陽傳媒,占股27%。
TOM能入股東陽,是因為當年總局出台了允許外資投資內地廣電業的規定,TOM集團又恰對國內影視業市場前景看好…
當然,TOM入股的條件是就是東陽必須要在三年內上市,否則,TOM有權將所持股份返售給黃忠軍以規避風險。這份「對賭協議」要求黃忠軍拿自己的別墅做擔保!
今年年中,文化部、總局等五部委聯合制定的《關於文化領域引進外資的若干意見》正式生效,該意見明確規定「禁止外商投資電影製作行業」。
TOM沒戲了…
但是黃忠軍必須要支付TOM集團500萬美元…
500萬美元,看起來不是很多,但肯定占據了此時黃忠軍的大部分現金流,《盛宴》並沒有賺到錢…
如果這個時候,李明澤選擇下手,毫無疑問是最佳時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