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6章 李軒的麻煩(中)(1/2)
正因為聯邦通訊委員會(FCC)直接對美國國會負責,所以參、眾兩院中負責通信領域的相關議員,對FCC的影響力絲毫不比政府方面差!
過去十年中,美國參議院的控制權在民主與共和兩黨中出現過反覆,但眾議院的控制權卻一直牢牢掌握在民主黨手中。
而約翰·丁格爾作為眾議院中最資深的民主黨議員之一,從1981年擔任能源與商業委員會主席以來,一直牢牢占據了這個位置。
實際上李軒與這個委員會,在之前也不是沒打過交道。當初東方集團收購RCA公司,以及MCI公司併購東方集團旗下衛星業務,東方集團順勢成為MCI公司第一大股東等事宜,都是通過這個委員會審核的!
之前兩次打交道都沒出問題,但這次MCI想要推動CDMA作為美國2G數字移動技術的標準,卻在聯邦通訊委員會那裡卡殼了。
約翰·丁格爾更是在公開場合直接對媒體表示,採用來自國外企業的CDMA技術,會給美國移動通信安全造成威脅,他更支持推廣美國企業自己研發的同類標準!
而丁格爾口中所指的美國企業的同類標準,其實就是AT&T公司在背後支持的D-AMPS標準,以及摩托蘿拉公司在背後支持的iDEN標準。
這兩種標準和歐洲正在大力推廣的GSM標準一樣,都是基於時分多址原理,從技術層面上來說就已經落後於東方集團開發的CDMA。
更何況歐洲的GSM至少還制定了長達6000頁技術標準規範,已經開始進入商業化推廣階段。而美國人自己搞的D-AMPS和iDEN,卻還只是在實驗室測試階段。
以摩托羅拉公司為例,他現在依舊在花大力氣推廣即將過時的模擬蜂窩技術,也就是大家常說的大哥大。摩托羅拉之所以要搞個D-AMPS標準出來,更大層面的原因還是出於追蹤競爭對手的專利布局。
這也是大公司和小公司的最大區別!小公司想要出頭,往往需要押上身家性命去奮力一搏!而大公司則有能力給自己多買幾份保險,就算第一時間沒找對發展方向,也依舊還有掉頭追趕的機會。
比如摩托羅拉公司,雖然他不是最先投入研發2G數字移動技術的公司,但它好歹也沒掉隊太遠。所以另一個時空中的摩托羅拉,雖然沒能阻止像諾基亞等新興對手的崛起,但依舊是整個2G時代全球最知名的移動通信廠商之一。
不過這個時空中,摩托羅拉公司顯然驚醒的更早,畢竟競爭對手東方集團都已經打到了自己的家門口!但是僅僅發現問題還不夠,還需要解決問題,而摩托羅拉最缺少的恰恰是時間。
東方集團的CDMA技術之所以能成為全球最快實現商業化的2G數字通信標準,是源於李軒先知先覺的巨額研發投入。而摩托羅拉公司在這方面的投入沒東方集團多,起步又比東方集團晚,雙方在技術上拉開差距也是很合理的事情。
無論是摩托羅拉公司還是AT&T公司,他們自身的2G數字移動通信標準都還遠未成熟,所以只能通過在其他方面拖競爭對手的後腿,來給自己爭取時間。
這才是CDMA技術在聯邦通訊委員會那裡卡殼,以及像約翰·丁格爾這種有影響力的重量級議員直接跳出來反對的真正原因。
當然,李軒和東方集團也並不是沒有應對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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